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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氣候變化,加州立法引新措施

2015/04/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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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何玉麗

美國消耗了全球約百分之11煤炭,其發電量的百分之40來自燃煤。聯邦環境保護局(EPA),於2014年6月發布了「潔淨電力計畫」草案,規定發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碳應較2005年減少百分之30,減幅可說相當大,因而期望2030年之前燃煤占比能降為百分之14、燃氣占比增為百分之46(因為現在美國的天然氣價格相當低廉)。

聯邦政府提出的這一個草案,只不過是作為指引(Guideline)之用,性質上屬於最低標準。各州的具體因應措施,由各州自行決定,而且管制目標應較聯邦政府標準嚴格。既可以管制電力的碳排放係數,也可以直接規範二氧化碳排放量。具體作法可以是下列四種:第1、改善燃煤電廠的發電效率;第2、增加複循環燃氣發電的運轉時數或天數;第3、增加零碳排放之發電,例如再生能源發電或核能發電;第4、從需求面著手,也就是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美國中央政府管制各州二氧化碳排放,這是第一次,但是管制內容卻沒預期中的嚴格。

大紀元今(2015)年2月17日報導,配合中央政府的管制法案,地方政府加州也發布了抗暖化措施。該法案規定加州政府應加強在清潔能源上的投資、提高建築能效標準,並要求轎車和卡車滿足更嚴格的排放和油耗標準。具體目標是到2030年,發電設備使用的能源至少有百分之50是來自於太陽能、風能及其他再生能源;新建築和既有建築能效要提高百分之50;汽車和卡車石油的使用量減少百分之50。這項法案如獲通過,將使加州繼2006年的「加州全球暖化因應法」,再度成為全美溫室氣體減量的先驅。


關鍵字:潔淨電力計畫,加州全球暖化因應法,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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