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躍動綠能新世紀—臺灣太陽光電大行動

2015/10/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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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圖片提供/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推動辦公室 整輯/張心紜

每一座裝設太陽光電板的屋頂,都是一份公民的參與實踐,從十座屋頂開始到百、千、萬座屋頂前進,聚沙成塔,陽光屋頂百萬座指日可待。

民國98 年7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公告施行,透過電能躉購制度(FIT),以合理價格、保證收購20年與固定利潤等誘因,鼓勵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從此,臺灣民眾的能源生活發生了重大轉變──你我不再只是傳統電力的使用者,也可能是綠色電力的生產者── 一場全民發電的微革命,在臺灣社會蔓延開來。

養水種電,災區改頭換面

時間回到98年8月,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造成屏東林邊、佳冬沿海一帶地層下陷地區,部分魚塭與農地無法再進行養殖或栽種,經濟部能源局於是在99年推動「莫拉克風災重建太陽光電應用設置補助計畫」,以國土復育為出發點,將大量不利漁耕的土地,透過整體規劃、專案專區的方式引進太陽光電產業,不但促成產業轉型,也減緩了林邊、佳冬兩鄉長久以來因傳統水產養殖業超抽地下水而造成的地層下陷困境。

這項示範型太陽光電設置兼恢復地力並涵養地下水資源的計畫,在中央與屏東縣政府的攜手合作下,總計復育了43.4公頃土地,完成23.4 MW(百萬瓦)的裝置容量,不僅成功將災區改頭換面,更進一步讓全民瞭解太陽光電,也讓我國設置太陽光電的腳步快速動了起來。

全民種電新紀元

101 年,為加速推動太陽光電普及化,行政院通過「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盤點國內屋頂設置潛能約3,000MW,以一座裝置3 kW(瓩)來計算的話,約可裝置100萬座,外加地面型設置量100 MW,訂下119年裝置量達3,100 MW的長程目標,同年經濟部能源局並成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推動辦公室」,統籌處理普及化過程中可能遭遇到的各種問題。

在推動辦公室主任吳德清眼中,「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不但是一次綠色能源的國民運動,更是全民建立永續家園的一個長遠里程,「它在國內太陽光電應用及推廣上,扮演著重要的『承』、『啟』、『轉』、『合』之角色。」吳德清簡單地下了註解。

承繼政策方向,落實推動目標

在「承」的部分,配合政府「逐步發展、先屋頂後地面」的政策方向,「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搭配各項推動措施,來引導國內設置,由於近年設備價格快速下滑、加上國內設置踴躍,太陽光電設置長程目標由最初規劃的3,100 MW提升至8,700 MW。「在此過程中,『陽光屋頂百萬座推動辦公室』擔任政策宣導及資訊傳遞的主要角色,並以各種資訊管道提升社會大眾對太陽光電的膫解程度與設置意願。」吳德清說。

為達到全民推廣的目的,除了舉辦說明會、大型展覽活動(例如台灣國際太陽光電展等),103年起也透過「陽光開講」活動深入社區,將太陽光電設置資訊帶入生活。「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還建置了包括辦公室專屬網站、臉書粉絲團、太陽光電整合型入口網站、陽光開講網站、優良太陽光電系統光鐸獎網站等多項網路服務管道,提供即時、便民且全方位的資訊傳遞服務。

啟動光電市場,健全設置環境

「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同時肩負著建全市場與設置環境的責任,為了完善太陽光電市場的發展,推動辦公室採取了「建立合格產品登錄」、「建立溝通橋樑,排除設置障礙,提升系統設置能量」與「促進系統普及化」三管齊下的方式。

首先,設置太陽光電與購買一般家電商品不同,因需整合專業知識及技術,因此,能源局為光電系統最重要的兩大設備─「太陽光電模組」與「變流器」做把關,「目前已建立模組、變流器登錄網站,提供經專家審查通過或國際認證的合格產品白名單」吳德清表示,「如此一來,不僅可提高民眾與銀行融資信心,還能進一步簡化申請流程,加速推廣。」

「其次是建立溝通橋樑,邀集相關單位針對太陽光電系統設置相關問題進行討論」吳德清進一步說明,「目的在於排除設置障礙,提出解決方案,相關協商結果亦可提供後續系統設置參考,讓全民發電設置流程暢通無礙。」

在提升系統設置能量方面,伴隨國內系統裝置量的逐年增加,太陽光電發展除了「更多」也要「更好」。能源局也透過舉辦優良太陽光電系統「光鐸獎」、以及優質太陽光電產品「金能獎」的選拔活動,獎勵國內業者建立太陽光電品質典範,促使國內應用與技術能量的精進提升。

「至於在太陽光電普及化的部分,北部與南部分別設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推動辦公室』,統籌辦理相關配套措施,透過相關資源整合、建立諮詢平臺,提供國內業者、地方縣市政府和民眾專業協助與完整解決方案,進一步促進太陽光電發展。」吳德清解釋。

轉向太陽光電普及化

此外,在轉向普及化的進程中,「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還提出了包括土地、建築、電力、融資等面向的創新作法及改革方針。其中,為了讓金融業跨足太陽光電領域,吸引金融業者從事太陽光電投資與融資業務,成為支持民間設置者投入的重要金援後盾,計畫辦公室前後共舉辦過16場次的太陽光電融資議題研討與溝通座談會,迄今已有超過1,200多位金融專業人員成為銀行界的光電領航員。更重要的是,截至104年7月止,國內已有19家銀行投入太陽光電設置融資領域,其中有6家銀行推出專案融資方案,另有4家保險公司、3家農會、3家租賃、1家創投等多元資金投入,成為擴大市場的重要綠色金融夥伴。

整合各界資源

合而言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整合了供需面的問題及各界資源,為民眾、申設者、系統業者、金融業者與其他單位等提供服務,推動策略也因應不同對象而有所調整。「特別在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方面,更需要透過雙方合作及優勢互補,藉以發揮資源加乘效果、普及設置。」吳德清指出。目前,中央與地方偕同推動太陽光電的作法,在「陽光公舍」與「陽光社區」等方面已有多項具體成果。

打造「陽光公舍」,集氣推廣「陽光社區」 其中,「陽光公舍」指的是推動公部門出租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藉以活化公有房舍屋頂閒置空間、並享有租金回饋,統計至104年8月底止,共有17個縣市辦理公有房舍屋頂招租,足見地方政府的踴躍參與及行動成效。

至於「陽光社區」部分,則自102年「經濟部推動陽光社區補助要點」實施之後,政府鼓勵各直轄市、縣市結合在地社區特色,推動太陽光電陽光社區建置,塑造太陽光電輔助供電之群聚應用示範,迄今全國已有23個陽光社區,容量總計達4.5 MW以上。

「數大便是美,用來描述太陽光電群聚式的住宅應用十分貼切,」吳德清說,「現在,這些陽光社區正在屏東、高雄、臺南、雲林、澎湖等地齊力綻放能量。」

各自激盪「陽光辦法」

結合當地特色設置太陽光電,可同時帶動國內太陽光電內需市場與地方經濟,因此,除了推動「陽光公舍」與「陽光社區」外,經濟部亦鼓勵地方政府透過自治條例、補助計畫、法規鬆綁、獎勵措施等構面,共同推動縣(市)轄內太陽光電系統設置。截至104年,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6縣市均已提出增修法規或獎勵配套措施,將成為富有地方風采的陽光城市新典範。

針對地方政府的太陽光電推動綜效,經濟部每年亦舉辦「太陽光電城市論壇」,邀集成效卓著的縣(市)政府單位分享執行成果,藉由陽光城市的經驗交流與觀摩,將成功案例分享推廣、加速帶動地方設置。

太陽光電大未來

在政府多年來的積極推動下,截至104年6月,全國設置的太陽光電系統已達663.4 MW,預估每年發電量可達8億度,可減少42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於為地球種下3,480萬棵樹的年減碳量。

為了達到119年8,700 MW 的累積設置量目標,除了利用屋頂上的全民發電行動,近年政府也考量國內太陽光電長期發展與國土規劃目標,開放地層下陷區及受汙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地面型系統應用也將成為後續推動主力。無論如何,邁向太陽光電發展及綠能永續生活,不僅需仰賴中央政策的引領執行,更需要地方民眾的共同參與,才有可能實踐這場臺灣太陽光電大行動。


關鍵字: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經濟部能源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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