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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盟天下─多邊合作政策與布局

2014/12/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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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曾君儒  ▎圖片提供/經濟部能源局

今年(103)9 月初由經濟部長杜紫軍率領參與APEC 第11 屆能源部長會議(EMM 11),我國提出「促進APEC 區域液化天然氣貿易倡議」獲得其他會員國高度支持並納入宣言,這背後代表了什麼意義,您解讀出來了嗎?

臺灣能源高度仰賴進口,但卻因國際地位特殊,無法順利進行適當的國際往來關係,在這些挑戰下,如何確保能源的穩定供應,是個需積極思考的問題。

為何要國際多邊合作?

「在承平時代,當石油、天然氣與煤炭只要有錢就能買到,能源安全不會是迫切的問題。但從過去經驗來看,在某些政治特殊緊張時期,例如1970 年代的石油危機,能源的角色便從正常國際交易商品轉變為重要戰略物資。」能源局綜企組科長陳炯曉表示,如何與能源外銷國家建立良好互動關係,以防未來國際情勢緊張時被犧牲,是我國需從長計議的問題。在這樣的思維下,如何確保能源供應穩定、加速能源技術升級、促進能源產業發展,就是能源國際合作的主要目的。

在國際多邊合作領域中臺灣做了許多努力,加入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APEC)就是個很好的例子,APEC 是亞太地區國家為了促進經濟發展與技術合作,所組成區域性經濟體高階代表間的諮商論壇,對我國而言,積極參與APEC 活動將有利於國內能源政策及產業與國際趨勢接軌,還能強化我國在能源議題的參與,爭取有利於我們的發展契機。

「進行國際合作時,重點在於瞭解彼此的經驗及分析其成敗原因,並依照我國的狀況設計政策,以大幅提升成功的機會。」陳炯曉表示,參與APEC 能源工作組(Energy Working Group, EWG)除了能瞭解其他會員體的能源政策及趨勢外,還能利用EWG 場合拓展雙邊關係並進一步尋求其他會員體的合作,例如引進先進技術和拓展市場,藉此優化臺灣的能源政策結構、提升能源產業的發展。

臺灣雖擁有先進的能源技術水準,但因國家資源有限,僅能將資源集中在少數關鍵技術上,若能透過國際合作與其他先進國家交流,取得非我國研發重點的能源技術,即可減少併購、購買專利權的成本負擔。也由於臺灣國際情勢特殊,不如其他競爭對手(如南韓)簽署許多FTA 貿易協定,因此在綠能產品外銷時會有關稅負擔,在大環境無法改變的情況下,我國便在APEC 推動環境商品自由化,藉由降低甚至消弭關稅的方式達成與簽署FTA 相同的效果,並建立良好的產業關係。

握有能源議題的指揮棒

觀察近期APEC 能源議題的發展,可看出其關注焦點已轉向強化APEC 區域能源安全發展、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清潔能源發展等層面之國際能源合作,並帶動整體APEC 能源市場的活絡。

如何在促進 APEC 能源安全的架構下,建立跨國界的能源實質合作,是我國參與EWG 之主要工作目標。藉由參與APEC 能源相關會議、提出並參與重要能源倡議的方式,除強化臺灣參與EWG 的深度,進一步從中深化與其他會員體的能源合作關係、提升臺灣的國際參與並增進能源供應的安全與穩定,更重要的,是有效掌握議題發展的主導權。

陳炯曉表示,在APEC 裡臺灣雖算是中等經濟體,但藉由長期的參與、積極研析國際能源情勢走向,已然扮演著領導的角色,具有影響整個APEC 能源議題動向的能力,讓後續的發展對我們有利。舉例來說,2010 年底美國總統歐巴馬與前日本首相菅直人共同提出的「能源智慧社區倡議(ESCI)」,後續由美方邀請我國參加,在EWG 辦理「ESCI知識分享平臺」建置計畫, 並於2011 年5 月APEC 能源工作組41 屆會議申辦成立。之後,臺美雙方持續推動會員間資訊交流與分享,並於2014 年在臺北舉辦「APEC 未來能源智慧城市典範國際研討會」,邀集各國專家為推動此倡議相關活動進行分享與合作。雖然ESCI 倡議一開始並非由我國提出,但後續執行的實際操作仍掌握在我方手裡,對臺灣而言是相對有利的情況。

「除了引導倡議的發展方向,我國也積極透過APEC 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的管道,適度參與他們的活動、掌握第一手國際資訊。」陳炯曉說明,以往只要是聯合國際組織,臺灣能參與的空間有限,但透過我國在APEC 裡扮演的意見領袖角色,就能將我方關注的議題指引出來,聯合其他經濟體會員共同努力,「核能安全與核能災害防護倡議」就是類似的例子。

「日本311 核災發生後,我們觀察到許多隸屬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的會員國能互相交換資訊,但我們卻只能靠民間組織如核能電廠運轉協會(WANO)才能取得消息。」陳炯曉表示,為了彌補不足,臺灣積極推動「核能安全與核能災害防護倡議」,將APEC 跨組織的能源合作擴大至核能領域,促進APEC 與國際核能相關組織的對話,例如經由APEC 與IAEA 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合作以促進APEC 會員對核安與災害防護運作的一致性,除了強化全體會員的能力建構,也能滿足我們的需求。

另個顯著的例子,就是今年9月第11屆能源部長會議中,我國所提出並被納入部長宣言中的「促進APEC 區域液化天然氣貿易倡議」。

利他又利己的天然氣貿易倡議

天然氣,是所有化石燃料中最潔淨的能源,若核能電廠陸續除役,天然氣也是能最快遞補核能缺口的選項。但臺灣為一孤立海島,僅能依賴液化天然氣(LNG)一船船運入國內,而東北亞地區LNG價格除較歐洲地區昂貴外,亦是全世界主要需求地,其LNG 需求量至今仍持續上漲中。「尤其是中國大陸,國際能源總署(IEA)估計至2030 年時,中國大陸LNG 的需求量會是日本的3 倍。」陳炯曉表示,需要LNG 的競爭對手增加了,代表整個天然氣供需關係逐漸緊張,對我們而言,未來LNG 的穩定供應才是能源安全的新課題。

APEC 第11 屆能源部長會議9 月於中國大陸北京舉行,我國代表團長杜紫軍積極與各會員體分享我國為確保APEC 區域內LNG貿易機制的良好運作,並為進一步強化APEC 永續發展,於能源貿易與投資議程發言推動「促進APEC 區域液化天然氣貿易倡議」,希望擴大上游投資與基礎建設、建立更彈性的交易機制等措施,結合LNG 的生產(澳、加、馬、印尼、俄、美)及消費者(中、日、韓、臺灣),共同建立APEC 區域內更好、更透明的交易制度;不僅如此,該倡議也將透過技術轉移與分享,鼓勵天然氣數據與非商業機密資訊的蒐集與散播,並鼓勵多邊融資機構支持LNG 計畫的開發與擴展、聯合追求區域內LNG 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共同利益。

目前世界上沒有一個跨國性國際組織、國際合作關係,針對LNG 的供應安全採行任何預防與安全措施,陳炯曉表示若這份倡議能順利推動,對臺灣的能源安全將十分有幫助。此外,我國還於本次部長會議前後空檔時間,分別與澳洲及美國代表進行能源雙邊會談,就雙方關切的重要能源課題進行討論與交流。

關於雙邊會議,就讓我們下篇文稿為您介紹。


關鍵字:國際合作,能源安全,APEC,天然氣,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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