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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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何佩芬
COP17氣候大會去(2011)年12月在南非德班(Durban)舉行,經過14天馬拉松式會議,達成了多項協議,而最重要也是被認為里程碑式的協議,即是中國大陸、美國、印度加入全球減碳協議,將在2015年前制訂涵蓋這3大排放國的全球性氣候協定。
歐盟是關鍵角色
COP17的會議成果,有人認為是歐盟外交的重大成功,原本大家都不看好此次的會議,因為「京都議定書」無法取得包括:美國、中國大陸、印度等大排放國的承諾,然而此次會議結論,確保「京都議定書」的存續,也提出未來接續的新氣候協議路線,歐盟是此次會議的關鍵角色,將協商從破局的邊緣挽救回來。
在會議召開之前,歐盟即提出一個發展中國家及已開發國家都可以納進來的新的國際協議,它有法律約束力,這個新協議目前暫名為「德班加強行動綱領」,因為這個協議得以讓美國、中國大陸、印度願意加入。
然而,環保團體及媒體認為全球氣候大會「根本浪費時間」,為什麼從2001年布希領導的美國政府不參與「京都議定書」到現在,協商都是牛步前進,經過10年,才有些微進展。
布希觀點v.s.開發中國家觀點
讓我們回顧一下,為何在10年前布希領導的政府不願意加入氣候議定書?主要原因是,當時美國布希政府質疑整個京都議定書減量目標的合理性與公平性,並力主全球溫室氣體減量協議的架構及內容,應建立在充分的科學基礎上。
因為這樣的質疑,美國布希政府遂以此要求世界應對地球溫暖化的成因、衝擊程度及溫室氣體方式做更進一步的研究。當時2001年的布希政府提出在5年計畫以數千萬美元建立氣候觀測系統,在提出3年投入1億2,000萬美元進行碳循環、氣候模型及氣候和大氣化學的相關研究。
其實,全球性的氣候研究早已開始,最具權威的為,聯合國氣候變遷諮詢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結合超過200位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家,對氣候變遷的成因、影響與對應政策做出科學評估,並分別於1990年、1995年、2001年及2007年發表4次科學評估報告,為氣候談判提供科學依據。IPCC報告指出:氣候變遷與全球暖化主要由於人類活動所造成,也就是說大量使用化石燃料、燒煤、燒油和天然氣,以及因為伐林而破壞了森林使得碳循環異常也使得氣候異常。
當時按照美國能源部估計,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今後20年將增加70%,其主要增量來自開發中國家。京都議定書只對已開發國家設限,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高的開發中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及印度,卻完全沒有規範。所以當時美國政府一直希望將中國大陸及印度等開發中國家納入京都議定書管制架構中。
但就開發中國家的觀點,認為現在溫室效應現象係已開發國家多年工業發展歷史所排放累積造成,所以要求共同但有差異之減量原則,因此開發中國家認為已開發國家應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負最大責任,並要求已開發國家應加強提供額外的財務支援與技術移轉,這也就是開發中國家所提出的「能源正義」。
「大我」的思維
如美國前總統布希所願,經過漫長的10年,終於盼到中國大陸與印度願意加入全球的減量行列,然而此次的氣候會議,專家也認為僅限於承諾層次,更重要的執行細節,要在2015年完成,如果在細節的協商各國仍然有許多分歧的話,是不是還要再拖個10年。但是,氣候異常的問題可以等那麼久嗎?一些貧窮的非洲國家在德班會後記者會表示該國內的乾旱嚴重希望氣候協議或是援助可以快一點進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希望各國領袖可以捐棄各國的本位主義,多以全球的氣候利益著想,唯有「大我」的思維,才能使氣候協商快步前進。(資料來源:CNN, 2001/6/10及2011年背景分析-京都議定書的爭議與妥協一文)
關鍵字:COP17,京都議定書,IPCC,德班加強行動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