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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氣候會議——啟動新一輪「低碳路線圖」談判

2012/02/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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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攝影:林子倫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17次締約國會議(COP17)在南非德班(Durban)落幕,由於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談判的失敗,京都議定書第一減量承諾期將於2012年到期,2011年德班氣候會議成為決定京都議定書未來命運的關鍵會議,因而廣受矚目。2週馬拉松式的會議,談判曾經幾度陷入困局,最後超乎外界預期,峰迴路轉而達成幾項重要決議,包括各國同意自2013年開始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綠色氣候基金的啟動、技術委員會與調適委員會的運作執行,最具體地,則是成立德班強化行動平台的特設工作小組(Ad Hoc Working Group on the 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 Action),啟動新一輪「低碳路線圖」的談判。德班氣候會議雖然為後京都的全球氣候協定重燃希望,卻也留下許多問號與不確定性。

全球政經情勢牽動氣候談判

長期以來,氣候談判一直受到南北矛盾的氣候政治基本格局的影響,加上2008年以來的全球金融和歐洲主權債務的危機,以及2011年3月日本福島的核電災變等政經情勢的變化,導致德班氣候談判是否能達成具體成果,會前普遍並不看好。

氣候公約秘書長菲格雷斯(Christiana Figueres)在會前即提出4項德班會議預期的目標:第一,必須決定京都議定書第二減量承諾期的相關問題,亦即工業化國家及開發中國家如何進行溫室氣體的減量與承諾,以及未來一個全球性氣候制度的走向;第二,必須決定如何檢視目前設定將全球升溫控制不超過攝氏2度(相較工業革命前)或是不超過攝氏1.5度的適切性問題;第三,必須啟動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以及確保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來源;第四,必須確定技術機制(Technology Mechanism)及調適委員會(Adaptation Committee)的執行計畫。

上述4項會議主要任務,以京都議定書的存續最為迫切與關鍵,分歧也最深。2010年的坎昆協議(Cancun Agreements),南北方國家兩大陣營並未化解對於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矛盾;工業化國家期望透過由各國自行提報國家適當減量承諾(Nationally Appropriate Mitigation Actions, NAMAs)之作法,要求開發中國家共同承擔減量責任,以便逐步脫離京都議定書的模式,重建全球氣候制度的框架;開發中國家則堅持京都議定書的原則,以及峇里島路線圖的授權,強調工業化國家必須承擔歷史責任,優先減量並提供資金及技術,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調適及減量。

去京都 v.s. 保京都

在此脈絡下,德班氣候會議成為主張廢除京都議定書的「去京都」,以及捍衛京都議定書的「保京都」兩大陣營的關鍵戰役。俄羅斯、加拿大與日本在會議前即宣布不加入京都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為「去京都」陣營開了第一砲。美國則因2012年總統大選在即,以及國會遭共和黨的掣肘,對於京都議定書採取不介入的態度。「保京都」陣營則以中國大陸、印度、巴西以及南非等「基礎四國」為首,涵蓋G77集團以及小島嶼國家聯盟(AOSIS)等開發中國家。

歐盟亦支持第二承諾期並且積極倡議建構新的全球減量協議,成為工業化國家中少數力保京都議定書的一員。歐盟的後京都提案有幾項重點:一、要求公約成員國最遲在2015年前,完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定,並自2020年起生效執行;二、主張在2050年以前,達成全球減量50%的承諾,並將2020年設定為全球排放的最高點,之後逐年遞減,以確保全球升溫不超過攝氏2度的目標;三、新的減量協定涵蓋所有成員國;四、強化京都議定書的彈性機制,並引入新的機制與工具以協助開發中國家減量。

現實上,歐盟的提案要能被氣候談判各陣營所接受,需要相當高難度主客觀條件的支持,包括歐盟堅持將第二承諾期與新的「路線圖」掛勾、美國等工業化國家要求主要開發中國家共同減量、中國大陸及印度等開發中國家要求共同但差異化的原則、以及會議主辦國南非不希望德班成為京都議定書的終結者。

歐盟的提案原本勢孤力單,在取得小島嶼國家聯盟的相挺後,中國大陸鬆口,表示願意有條件支持歐盟的提案,以爭取京都議定書的存續。中國大陸的表態支持,成為歐盟提案的轉捩點,之後歐盟成功遊說美國、G77集團、巴西以及南非的支持,最後在印度堅持弱化關於「法律約束力」的文字,歐盟退讓同意修改,終於通過這份各方妥協的「低碳路線圖」。

結語

德班氣候會議達成了大會主席口中的「歷史性的進展」,但是嚴格說來,這僅是新一輪氣候談判的起點,是否能達成一份跨世代正義的共識,落實低碳經濟與能源結構的轉型,具體的內容與成效卻充滿未知:

一、具體減碳成效有限

雖然京都議定書進入第二承諾期,但是在俄羅斯、加拿大與日本相繼宣布退出後,即使「京都議定書」所有承諾國都完成減碳目標,也只占全球碳排放的16%而已。而歐盟倡議的「全球共同減量框架」,中國大陸和印度仍有許多質疑,認為工業化國家將淡化歷史責任,加上峇里島路線圖的談判未完成,未來1年3個特設工作小組(AWG-LCA、AWG-KP以及AWG-DP)將成為三軌談判的機制,如何運作,仍有待觀察。

二、氣候基金有待落實

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減量與調適的綠色氣候基金,是開發中國家同意共同減量並接受可量測、可申報以及可查證(MRV)等3原則的關鍵,但是至今只有德國和丹麥宣布分別出資4,000萬和1,500萬歐元,在全球金融危機未歇,工業化國家自顧不暇之際,每年1,000億美元的承諾是否淪為空頭支票,是未來談判的重要變數。

三、調適議題刻不容緩

由於極端氣候的加劇,調適策略成為各國因應氣候變遷的重點,如何減緩氣候對經濟與社會的衝擊,朝向低碳能源與經濟結構轉型,將是一項艱鉅的挑戰。可以預見,由於技術機制的逐步建立,與調適委員會的成立,調適議題將成為推動後京都氣候談判的新動力。(作者為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


關鍵字:德班平台,京都議定書,綠色氣候基金,低碳經濟,氣候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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