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 最新上線 熱門點閱 經濟部圖文懶人包 近期報導
:::

臺澳雙方更進一步合作--「第18屆臺澳能礦諮商會議」會議成果摘要

2012/11/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961

字型:


█撰文:曾意絢、黃靖懿 █攝影:簡昀

第18屆「臺澳能礦諮商會議」於2012年9月4日至5日在臺灣高雄國賓飯店舉行,由經濟部能源局主辦。「台澳能礦諮商會議」自1993年起每年輪流於兩國召開,為雙邊重要能礦貿易、投資及技術合作交流平台,雙方更在第16屆會議期間,簽署「臺澳能礦領域合作備忘錄」,以促進雙方在能礦領域進一步的合作機會。此屆會議雙方產官研各界代表共90人與會,規模為歷屆之最。

會議概述

第18屆「臺澳能礦諮商會議」由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擔任我方團長暨共同主席,澳方則由澳大利亞能礦觀光部潔淨能源與環境司長Margaret Sewell率團。會議討論議題涵蓋:最新能源政策趨勢、能源與礦產供需概況、潔淨能源、能源效率及產能與基礎設施之投資議題。澳方來自澳洲能礦觀光部、澳洲駐台辦事處等各產官學研單位共近50位代表與會;而我方來自外交部、經濟部、駐澳大利亞代表處、台電、中油與中鋼等共近40位產、官、學、研代表參與。雙方透過此次會議的經驗分享,強化並擴大臺澳兩國在傳統能礦以及新興能源科技相關議題上的合作範疇,促進商業上的實質合作。

各議題研討重點摘要

此次會議邀請雙方各界代表,透過充分討論協調,提供我方在綠色能源產業與技術發展的借鏡,並增加雙方在能礦技術與產業合作的機會。各議題研討重點摘要如下:

政策發展概況

我方強調將強化我國的能源安全,並以推廣再生能源及相關節能方案為政策目標。澳方代表則表示,為保障能源安全,提升綠色能源產業之發展為澳洲能源政策主要努力方向。澳洲政府透過多項稅務與獎勵方案,在積極發展能源產業的同時,亦顧及環保問題,並帶動相關就業市場的蓬勃發展。對於該國課徵資源稅所帶來的影響,其表示礦產出口價格最終還是由全球供需市場所主導,資源稅對相關產品價格影響輕微。

能源和礦業

於「能源與礦業」的議題項下,澳方期許能藉由擴大雙方在上游能礦開採領域的合作,成為彼此在亞太區域中的能源合作夥伴。而台電與中油則於會中提出相關能礦開採探勘與液化天然氣上游領域的合作建議,以期達成臺澳雙贏局面。

潔淨能源

發展潔淨能源已是全球必然的趨勢,而二氧化碳捕獲、封存與再利用(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 CCUS)是為成功達到目標的重要關鍵技術,雙方就此進行交流。值得注意的是,為求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間取得平衡,澳洲已於今年7月對部分國內企業徵收碳稅,其後續發展效應相當值得我方借鏡。

能源效率

臺澳雙方認為找出提升能源效率的關鍵點、相關技術的研發進程,是突破能源效率瓶頸的關鍵。對此,澳方表示澳州政府現階段將著重於相關資訊的蒐集與分析,我方則計劃在技術創新與輔導企業轉型上持續投注資金與心力。

產能與基礎設施投資

澳方特別就澳洲能礦業內的社會許可證(Social License)制度提出進一步解釋,強調在發展經濟之餘,確保環境的保護暨安全同為政府與能礦企業必須承擔之責任。我方則歡迎澳洲可參與台電與中油採購之投標案,並建議澳方可將我國視為前進中國市場的合作夥伴,在能礦相關技術和產品面上能有更多實質合作機會。

會議重要結論與成果

「臺澳能礦諮商會議」不僅提供臺澳雙方於能礦領域之定期對話平台,亦對促進兩國間能礦雙邊貿易及投資合作契機有極大的正面影響。藉由此屆會議雙方討論結果,歸納出臺澳能礦合作的具體成果與未來合作方向,包括:

一、臺澳雙方團長於會後共同簽署此屆「臺澳能礦領域合作備忘錄」行動計畫文件,未來將針對「再生能源相關科技開發與應用」、「先進背電極太陽電池技術」、「LED照明系統」、「零耗能建築」、「直流供電家庭實驗」、「智慧電網」、「碳捕捉與封存」、「礦物投資機會資訊分享」與「乙醇生產與生質能技術」等領域進一步拓展雙邊合作關係。此外,在「臺澳能礦領域合作備忘錄」的架構下,澳洲New Castle大學能源資源研究所亦與我國工業技術研究院簽署「智慧電網技術合作備忘錄」,期能建立更密切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二、在再生能源中的太陽電池技術、生質能與地熱能領域係為臺灣希望與澳方達成技術、經驗交流及合作的重點項目;在提高現有太陽電池的效率之餘,我方也期望與澳洲交流先進背電極太陽電池技術,以研發出更先進的太陽電池技術。

三、在節能技術上,鑑於我方在LED照明技術領域成果卓越,我方提出期望與澳洲當地企業合作、攜手開拓澳洲LED照明市場之建議;又因我國與中國氣候相近,我方提議澳洲可於我國成立零耗能建築技術市場之創新育成中心,視我國為進軍中國市場的合作夥伴。在增加能源效率使用方面,臺澳雙方希望能透過雙邊示範計畫與規範制定,加速直流供電家庭的普及;另外,台電、工研院等單位已具備高壓AMI發展經驗,期透過工研院與澳方備忘錄之簽訂,推動智慧電網的技術合作及商業化應用。

四、在投資計畫上,雙方皆希望能深化兩國天然氣與礦業開採的合作範疇,澳方認為藉此可共同承擔開採風險,亦能確保雙方的能源供應安全,以確實創造臺澳兩國的雙贏局面。(作者任職於台灣經濟研究院)


關鍵字:臺澳能礦諮商會議,能源礦產,能源貿易投資與合作

文章分類 焦點精選
活動快訊
能源FAQ
能源E觀點

網站選單 關於能源報導 全文搜尋 聯絡我們 友站連結 FB粉絲專頁 網站導覽 經濟部圖文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