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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儲氫裝置」與「中央充填廠認驗證」

2011/05/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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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圖片提供:許哲瑋、莊元拔

金屬儲氫合金裝置不但使用上安全且耐用度高,可依不同用途被製做為不同形狀及充放氫特性,雖然該容器內部裝有活性強大之物質及稀土金屬化合物,若在遵守一定的操作方式下,是個非常安全的產品,目前已被大量運用在電子產品上面。然而在運輸工具上,受到法源及法規的影響,在沒有周全的認驗證制度下,儲氫裝置遲遲無法裝設在交通工具上,甚至無法成為民生用品。為了使金屬儲氫裝置能在台灣獲得正面的發展,以下針對其名詞上的定義、主管機關及充填場主管機關認驗證問題進行探討。

我國行政院2008年所提之「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及「新兆元能源產業旗艦計畫」之中,均將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列為主要推動項目,同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節能減碳行動方案」,亦提示2009年重點工作項目為「鼓勵使用電動機車;以及加強太陽光電、燃料電池及LED前瞻創新技術研發」。

基於以上能源與產業政策,行政院規劃在2009年起4年內推廣10萬輛電動機車,後續增至16萬輛,因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特研提「氫能燃料電池機車確證與監理制度之研發、示範與3E效益評估計畫」,並將其分為燃料電池電動機車之標準建立、交通監理制度研發、3E(能源、環境、經濟)效益評估及實車確認等子計畫,希望經過此計畫示範驗證階段後,將其所獲得之研究結論與建議併入電動機車推廣計畫,俾利於建構低碳社會並發揮其3E(能源、環境、經濟)效益。

目前國內業者礙於加氫站建置成本過高的影響,研擬採用金屬儲氫合金裝置做為機車的供氫來源,並透過儲氫罐物流系統達成氫能在機車上的應用。為了使金屬儲氫合金裝置能在交通工具上順利應用,本文將進行法規面的相關探討,找出一個適合金屬儲氫合金裝置發展法源機制。

金屬儲氫裝置名詞定義探討

目前國內具有製造金屬儲氫裝置能力的廠商有2家,分別為亞太燃料電池及漢氫科技。其中有廠家就宣稱該金屬儲氫裝置屬低壓容器,工作壓力約為140PSI左右,應可歸為低壓儲氫容器,避免受到「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的約束。但根據研究實際勘查後發現,如此的工作壓力是無法滿足交通工具所需的行駛里程。再加上國際上對於儲氫容器的分類是以儲氫狀態進行分類,例如:氣態儲氫容器及液態儲氫容器。因此用壓力大小來侷限壓力容器的名詞實有不妥,更會阻礙其未來在其他領域上應用的機會。

由於金屬儲氫裝置在國際上的英文用語為Metal-Hydride Storage Cylinder,用語上未提及低壓的字樣,因此未來可考慮不加入壓力上形容的字句。由於金屬儲氫裝置初期應用在交通工具上並且需透過車輛審驗機構進行認驗證,因此未來可考慮針對車用金屬儲氫裝置加上「車用」兩個字,使其不與一般金屬儲氫裝置混用,造成接頭規格不一。

金屬儲氫裝置主管機關探討

目前家用桶裝液化石油氣容器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消防署,相關容器標準及檢驗程序由標檢局訂定相關CNS標準提供使用。在車用液化石油氣容器方面,其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藉由CNS12916的規範,確保該容器在使用上的安全。

若金屬儲氫裝置被規劃運用在機車領域上,初期若採交換的方式使用,意即金屬儲氫裝置是可再被充填的並且更換使用。若對照前段的使用方式進行比較,桶裝液化石油氣容器使用模式亦符合金屬儲氫裝置未來在機車上的運用。

目前氫能燃料電池機車在初期的規劃上,研擬以交換氫罐的方式獲得氫氣,因此在現階段法源根據上若要依循桶裝瓦斯的模式運行,其主管機關勢必為內政部消防署。此外,為了使金屬儲氫裝置交換規格單一化,未來經濟部標準局應訂定相關標準,以利金屬儲氫裝置主管機關延用及管理。

中央充填場主管機關探討

目前工業上氫氣的使用亦有採鋼瓶充填的方式,受「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的約束,其充填廠及檢驗場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消防署。在液化石油氣方面,分裝場需依「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液化石油氣分裝場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設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能源局。檢驗場部分需合乎「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5條相關規定設立之。

考量金屬儲氫裝置內的氫氣可歸類為再生能源,並可運用石油基金補助的情況下,本文建議中央充填場之中央主管機關可由經濟部能源局進行列管。至於檢驗場及儲存場的部分,由於過去內政部消防署針對工業用氣體已有部分的法規可延用,因此本文建議檢驗場及儲存場可由內政部消防署訂定相關規定列管。

結論

金屬儲氫裝置牽涉到氫氣製造、填充與釋放等事項因其安全程度不同,分屬不同部會管轄,加上氫能燃料電池若運用在運具上需經交通監理主管機關的管理,至於中央充填廠認驗證辦法部分,應經各相關機關協調業管範圍,並依權責制定管理標準與規範。

因應產業發展、技術應用及安全管理考量,中央充填廠之設置與管理建議由經濟部能源局及內政部消防署協商制定管理作業標準與規範。(作者分別任職於清雲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台灣大學土木工程所交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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