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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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涵茵 ▓圖片來源:台電公司
台灣本島自產能源不足,所有發電用之油、煤、天然氣及核燃料棒均需從國外進口,易受國際能源燃料價格波動的影響。台灣自產的能源僅有少量的水力,且受到環境與其他條件限制使開發不易,台電公司水力機組總裝置容量為4,500.06MW,約占系統總裝置容量的12%,其中大甲溪電廠裝置容量為1,135MW,約占系統水力機組裝置容量的25.2%、全系統總裝置容量的3.0%。
大甲溪為台灣水力發電重心
大甲溪發源於雪山山脈,由東向西流經梨山、佳陽、德基、谷關、白冷、馬鞍、東勢、石岡,貫穿了高峻的地塊、地壘、山地,迴旋於淺山之間,且橫切台地、盆地、最後形成扇狀沖積平原而自台中縣大甲附近注入台灣海峽。流程100多公里,流域面積為1,244平方公里,年平均流量約每秒31立方公尺,河川坡度陡急,平均坡降為2.6%。由於中、上游河床陡峻、落差極大,水量均勻且豐沛,致使其單位河長蘊藏水力高居全台河川首位,為台灣水資源蘊藏最豐富的河川,亦為水力發電的重心。
依據台電公司長期電源開發評估,台灣中部大甲溪擁有豐富的水力資源,達3,107,205瓩,其中水庫及川流式水力發電資源有1,402,205瓩,抽蓄式發電資源有1,705,000瓩。台電公司在大甲溪流域間興建水壩,將天然資源善加利用,自下游往上游計有馬鞍壩、天輪壩、谷關壩、青山壩與德基水庫等5座,各壩均以發電為主,亦具有對下游之防洪功效。
台電公司於民國85年8月1日合併成立大甲溪發電廠,統管台灣中部整個大甲溪流域所屬之水力發電廠,轄有德基分廠、青山分廠、谷關分廠、天輪分廠、馬鞍機組、社寮機組、后里機組等7座水力發電廠(前5座分廠╱機組設在中橫公路沿線),共有21部水輪發電機組,裝機容量為1,104MW,平均每年發電量可達24~25億度。
註1:青山分廠復建工程預定於104年12月商轉,裝置容量為368MW,年平均發電量621.71百萬度。
註2:谷關分廠復建工程於97年6月商轉,裝置容量為212.8MW,年平均發電量528百萬度。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
目前水庫及川流式發電方式達79%以上,而抽蓄式水力資源全未開發。這一系列發電廠都是最重要而最值錢的尖峰水力發電廠,以最廉價的水力發電替代昂貴的燃氣、燃油火力發電供應尖峰負載。
谷關分廠與青山電廠之復建計畫
中橫公路在1999年921大地震之後,由於位在震央九份二山附近,道路毀損相當嚴重,特別是谷關到德基水庫這一段,還有台八甲線壩新路口到德基段。之後公路局逐漸打通中橫公路谷關至德基路段,但2004年7月敏督利颱風侵入台灣,造成嚴重的七二水災後,中橫沿線花了超過新台幣20億元,剛修好的路段又大量崩塌,連台電公司設於沿路的發電廠都部分損壞。
為恢復大甲溪水力電廠淨尖峰供電能力,台電公司已進行谷關分廠復建計畫,計畫執行期間為91至97年度,計畫投資預算總額為8,389,987千元,至96年6月已實際執行金額為5,580,123千元,工程進度達78.19%,但該復建工程在施工中遭受94年之海棠、馬莎及泰利颱風影響,完工日期調整至98年6月30日完工。
依台電公司9505方案之規劃,青山電廠修復工程預定於105年1月完成,修復後可增加36萬瓩之淨尖峰出力,而大甲溪電廠之淨尖峰出力將提升至107.7萬瓩。如政策決定對大甲溪進行拆壩,則青山修復工程應立刻暫緩實施,以免剛投入鉅額修復成本後無法回收,造成嚴重浪費。
大甲溪電廠之效益
大甲溪電廠復建工程效益概括:一、可提供離峰時段(0:00-7:30)系統頻率調整備轉容量,確保頻率品質;二、可提供非離峰時段(7:30-24:00)系統快速反應備轉容量,確保供電安全與穩定;三、可確保負載快速增加期間(7:30-8:30及13:00-13:30)之系統安全及頻率品質;四、可提高系統的穩定度與中送北電力潮流能力,降低系統運轉成本;五、可穩定空襲時期系統之供電能力,確保國家安全;六、可提供系統全黑啟動能力,加速系統復電與合聯;七、可就近提供及支援台中科學園區后里基地所需之電力;八、可提供或吸收無效電力,調整及控制中部地區電壓,提供更穩定的電壓,提升供電品質。
大甲溪電廠對我國電力系統之效益包括:一、提供系統約3%淨尖峰裝置容量,對系統供電可靠度有關鍵影響;二、提供系統快速備轉容量,確保供電安全與穩定;三、降低系統發電成本,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四、提供系統全黑啟動能力,加速系統復電與併聯;五、減少南送中潮流量,提升系統穩定度,就近供應天輪E╱S轄區負載需求(霧峰、翁子等);六、減輕天輪超高壓主變負載,避免主變超載,增加供電可靠度;七、機組可依系統尖、離峰負載情況供應或吸收系統無效功率(-382.7~534.2 MVAR),協助調整區域電壓,對供電安全助益甚大。
結語
水庫式水力發電為珍貴之再生能源且具快速啟動之能力,不論在降低發電成本、掌握自有能源或提升系統供電可靠度上均有極高之價值,並可兼顧經濟、環保、能源、電業永續經營與國家社經環境的永續發展。目前國際能源價格節節升高,攸關民生之發電成本亦難以抑低;全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二氧化碳排放量問題亟待解決。慣常水力為台灣難得之自產能源可紓緩上述問題,其重要性不容忽視。(作者為台灣綜合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