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763
字型:
▓編輯室
經濟部能源局自民國89年陸續推動各項補助方案,依太陽光電設置型式及功能區分為「陽光屋頂」、「陽光電城」、「光電建築」、「陽光校園」、「陽光農業」、「緊急防災」以及「陽光社區」等。95年由教育部國教司與經濟部能源局共同合作推動,補助全國40所中小學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已全數完工。陽光校園計畫因為教育部國教司的支持,讓再生能源的應用走進中小學校園,在環境永續之外更深具教育意義,陽光校園專案的成功,是政府跨部會合作造福人民的典範。
95年開始推動的「陽光電城」及「光電建築」將於98年陸續完工。包括:由台北縣及花蓮縣政府參與的台北縣淡水河「北台光電遊憩城」、「花蓮迴瀾之心」以及台灣歷史博物館、屏東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屏東海生館。
「陽光社區」為97年度新推計畫,結合縣市政府及居民,共同設置整體社區群體式應用系統。目前已有巨林建設以小型節能社區為概念,將太陽光電系統設計到住宅建築中,與能源局97年推出的「陽光社區」專案理念不謀而合,可說是陽光社區的極佳示範案例。至97年12月12日止,國內累計已核准設置系統541座、7.36MWp,完成設置系統384座、4MWp,計至97年底包括高雄世運會場1MWp,全台灣可完成5MWp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每年可發電600萬度,約可提供1,600戶以上住家用電,補助計畫成效相當卓越。
另外,97年10月為以PV能源議題建立我國與國際間及亞太地區暨APEC經濟體間之政策、市場技術經驗交流,舉辦APEC第1次太陽光電研討會議,對於在APEC架構下執行「建構APEC地區太陽光電資訊平台、專業人員訓練資源共享」之倡議表達我國參與立場及觀點,獲得與會各國代表一致熱烈回應,相信這對未來我國發展太陽光電、接軌國際綠色世界,將具有相當指標意義。
經濟部能源局也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立法,內容包含優惠電價收購、設備補助、公共工程義務設置太陽光電系統,通過立法後,勢必使得我國太陽光電利用更加普及,使用率也將會倍數增加,保守預估,依據97年太陽光電設置量比96年多了2.5倍成長來看,預估2012年累積裝置容量將可達60MWp,相當於2萬戶家庭用電,2015年達320MWp,每年可提供至少3億8千餘度電,對於我國再生能源電力供應具有顯著貢獻,並將開創台灣太陽光電產業與就業市場新契機。(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