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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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我國未來能源發展的重要法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於6月12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此次在立法、行政二院通力合作下,順利完成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通過,為台灣再生能源奠立了長遠發展的根基,在能源面上,達成了提高自產能源、促進能源多元化目的,在環境面上,對溫室氣體減量成效加分,另外將帶動新興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可說一舉數得。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主要規範包括擘畫未來20年內,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將新增650萬瓩至1,000萬瓩,以大幅提升我國再生能源使用;在再生能源電能收購機制上,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提供合理利潤的獎勵,並要求經營電力網的電業應併聯、躉購再生能源生產電能。躉購電價部分,將由經濟部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團體組成委員會,審定、公告再生能源電能的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並每年檢討修正,必要時也將召開聽證會,達到資訊完全公開、透明。
在法令鬆綁部分,解除「電業法」對於再生能源屬於自用發電的設置資格、躉售餘電等限制,同時對於再生能源土地使用、進口關稅減免等行政程序簡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完成立法,代表著台灣將成為正式進入永續能源國家之林,並藉由法制基礎的建立,創造國內發展再生能源利基,讓再生能源在台灣根扎得更深、更廣。
本刊本期除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探討之外,封面故事以「夏月電價大解密」為您剖析夏月電價如何計算及電費折扣獎勵措施,文章篇篇精彩,值得您的賞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