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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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立法院於6月9日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此次修正案3項重點為:建立使用能源設備、器具及車輛能源耗用量及其效率強制標示制度,俾提供消費者市場選擇資訊,促使廠商生產高能源效率產品;新增對指定能源用戶之能源使用及效率,應符合節約能源規定,以達成能源管理面向的全面性;訂定能源發展綱領與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針對大型能源用戶之能源使用情形進行預防性先期管理。
經濟部強調,我國缺乏自產能源,99.3%能源仰賴進口,且在國際溫室氣體減量等環保壓力下,此次「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修)訂多項「預防性」、「全面性」及「市場性」之強化能源效率與使用管理措施,將可健全執行之法制基礎,促使及引導廠商、能源用戶及消費大眾全面節約能源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正式啟動
國科會委員會6月10日通過審議定案,正式啟動「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5年內將編列高達新台幣303億元預算,發展低碳家園與綠色能源產業。其中近150億元投入能源技術發展,包括: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源、海洋能源、氫能系統、新核能工程及地質能源等7大項,太陽能產業發展是投入最多預算的技術。
該計畫之研發將包含產官學研各界參與,政府部門預計參與的單位包括: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環保署、原能會、農委會及國科會等;產業界則將陸續與台灣中油、中鋼、台電、台糖、台肥與台塑等公司合作進行具體可行的減碳方案,以紓解我國所面臨的能源進口比例過高、人均能源消耗量與GDP未脫鉤、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增長等能源與環境問題,並與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密切合作,協助綠色能源產業達成產業發展目標。(資料來源:國科會)
台電大林發電廠邁向港廠合一更新之路
為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計畫及紅毛港遷村後港區整體規劃,台電公司計劃將大林發電廠使用中之111號卸煤碼頭及既有煤場於民國99年底歸還高雄港務局;同時高雄港務局將在大林發電廠西北側預留一席碼頭,提供台電公司卸煤使用。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興建完成後,可有效紓解高雄港貨櫃碼頭不足之壓力,而大林商港區土地的充分利用,更可促進高雄港區整體發展,提升高雄港在全球經濟及海運市場地位。未來大林發電廠卸煤碼頭移至廠邊後,配合大林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港廠合一」之願景將可實現。(資料來源:台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