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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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顏君聿
全球暖化已是世界各國所公認的事實,為緩和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負面衝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能源消耗已成為各國當前與未來的施政重點,並積極研擬相關部門的因應策略。鑑於運輸部門為各國溫室氣體最主要排放來源之一,且根據UNFCCC(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資料顯示,至2030年,全球各部門推動節能減碳發展之新增投資額將高達2,700億美元,且以運輸部門占32%為第1位。我國運輸部門低碳發展推動措施,於今(98)年全國能源會議中,亦受到廣泛且熱烈的討論,該部門未來節能減碳發展空間大、成效明顯,本文即探討我國於此次全國能源會議後,運輸部門推動低碳政策仍面臨的課題與未來展望。
國內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政策之發展歷程
為研議部門因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經濟部於民國87年、94年與98年分別召開「全國能源會議」,討論各項節能減碳策略。行政院於97年6月5日亦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交通部依據該政策綱領,研提相關行動方案送經建會綜整成「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節能減碳行動方案」,行政院並於同年9月4日通過,其中運輸部門共計列入27項行動計畫,分由交通部、經濟部、環保署及內政部依權責辦理。
附表分別檢視歷屆全國能源會議及永續能源政策綱領,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具體行動方案。
全國能源會議後運輸部門面臨之低碳發展課題
我國歷經3次全國能源會議,對於運輸部門已提出一套多元且具本土性之低碳發展推動策略。然而檢視國內外推動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措施概況,瞭解我國運輸部門低碳發展之政策趨勢,應兼顧法規、技術、經濟與社會等四個面向。本文即根據政策發展之不同面向,進一步探討全國能源會議後,我國運輸部門後續推動節能減碳措施,可能面臨的課題。
一、法規面—溫室氣體減量之法制基礎尚待加強
欠缺具法律效力基礎的必要「管制工具」做為制度建立之法源依據,將可能導致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政策與措施執行成效的降低。國內因應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工作已行之有年,但法制基礎仍相當薄弱,且除了整體政策性法規尚未通過施行外,國內低碳運輸和節能減排標準等行政管制措施,亦為值得檢討加強之處。
二、技術面—低碳運具科技發展仍受限制,短期不易商業化
由於經濟發展與人口成長,民眾對於運輸需求有增無減,加上我國運輸工具燃料來源90%以上皆來自石油產品,其相關基礎設施完備,且價格遠低於替代燃料,短期內被取代的機率不高。
以低耗能、低污染之運具,如新型柴油小汽車、複合動力車,以及替代能源如燃料電池、生質燃料等應用於車輛之技術來看,在國際上皆為技術可行,惟成本不具競爭優勢,欲大量且商業化取代目前使用之傳統燃油車輛,仍有一定的困難度。
三、經濟面—缺乏節能減碳績效考核機制
國際上許多先進國家已將自願性減量擴展至運輸部門,並研擬配套之獎勵措施。我國由於缺乏運輸業者自願性減量協議規劃,以及部門節能減碳績效考核機制,導致對於減量措施僅能回報工程完成進度,未能回饋實質減量績效。因此在獎勵誘因機制不足,且無法有效掌握減量具體行動方案,對於節能及溫室氣體減量貢獻度的情況下,將可能降低部門之自願性減量成效。
四、社會面—推廣標的過於著重在運具本身
檢視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措施與各項具體行動方案後,發現於社會宣導面,我國推廣標的較著重於運具本身之節能減碳,忽略駕駛節能概念與習慣的宣導。在目前汽機車數量無法於短期間縮減的情況下,如何加強車輛使用者節能觀念與訓練,亦為重要的課題。
相應之因應策略
根據上述我國運輸部門於全國能源會議後,推動節能減碳工作仍可能面臨的法規、技術、經濟及社會面課題,本文接著提出相應之低碳發展策略思維。
一、法規面—通盤檢討相關法規與標準
於整體政策性法規方面,應儘速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以建構減量能力並進行實質減量,使之具有法源依據;其次研擬「能源稅條例」並推動立法,反應能源外部成本。上述相關法令應進行通盤檢討,以尋求節能減碳經濟誘因,並制定相關行政措施(如效能標準、限量管制、排放交易等)。除了節能減碳法制基石之建構外,相關行政措施中現存運具能耗標準亦應加以整合,並制定我國運具碳排放標準與推動期程。
二、技術面—推動運輸部門業者自願性減量協議
檢視歷屆全國能源會議運輸部門所推動之低碳發展政策措施,均未規劃運輸業者自願性減量策略。鑑於運輸業者所面臨的是節能減碳「能力建構」的技術面課題,國際先進國家已分別推動運輸部門的自願性減量協議,期望激勵部門溫室氣體減量的先期行動,以及節能與替代燃料的科技發展。基於此,及早規劃我國運輸部門自願性減量協議,應是技術面可加強之重要政策與措施。
三、經濟面—建立運輸部門節能減碳MRV機制
運輸部門由於缺乏節能減碳績效考核,導致節能與減量成效不易認定。因此建議可透過溫室氣體監測、申報及查證(Monitoring, Reporting, Verification)機制,建立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資料庫,配合業者自願性減量,落實績效考核制度之執行。該機制可規範運輸部門業者按時回報減量工作之完成進度及實質減量成效,以便掌握減量措施對節能及溫室氣體減量的貢獻,據此提供配套獎勵,以有效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四、社會面—推廣節能駕駛行動
汽機車輛能源使用與廢氣排放均與駕駛行為有關,如急加速、急減速或引擎空轉等不良駕駛習性,都會造成能耗與排放量增加,因此近年來歐、美、日等國家均積極推廣駕駛人自主管理的「環保駕駛(Eco-driving)」行動。然而我國於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措施中,並未針對駕駛人之節能活動與習慣訓練進行推廣規劃。未來可考慮透過良好駕駛行為之宣導,提高燃油效率、減少能源消耗,進而削減二氧化碳的排放;亦即在節省燃料費的情況下,同時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使得減量行動達到負成本。
未來發展
追求運輸發展與環境保護之結合,已為各國運輸部門當前重要之政策課題。我國於歷屆全國能源會議中,亦均特別針對運輸部門節能減碳研擬了相關策略措施;然而國內若欲達到節能減量目標,運輸部門仍需盡相當大的努力。展望我國未來運輸部門之低碳發展,應從法規、技術、經濟及社會等層面著手,訂定明確的節能減量目標,並藉由行政管制與經濟誘因之相互配合,誘發業者自願性減量意願,進而落實溫室氣體盤查與績效考核制度,相信我國運輸部門欲達成永續之低碳發展目標,將指日可待。(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