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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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購電費率制定廣泛收集各界意見
為正視國內各界對於再生能源電能躉購之聲音,經濟部能源局已分別於98年9月24日、10月2日等召開3場次聽證會。聽證程序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規定躉購費率制定的重要環節,能源局表示一定會忠實將各界所提意見反映給審定會做為參考,以最謹慎的態度處理收購電價問題,創造台灣再生能源新世紀。
能源局亦一再重申,未來費率的訂定將建議審定會以3項原則處理,包括:一、躉購費率審定將充分彙整聽證會蒐集的資訊,做更廣泛的討論;二、再生能源收購電價應具有足夠的投資誘因,鼓勵民眾設置,以有助於達到二氧化碳減量、低碳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綠能產業發展等目標;三、未來再生能源收購電價所提供的獎勵條件,應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前為佳。(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98年經濟部節約能源表揚選拔共26家績優單位及優良學校獲獎
為鼓勵節約能源及推動能源教育,經濟部特辦理節約能源表揚選拔作業,於98年9月22日召開「98年經濟部節能績優獎暨推動能源教育績優獎決審會議」,決選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共26家推動節約能源績優單位及優良學校,並於10月28日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98年經濟部節約能源表揚大會」頒獎活動。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98年度表揚大會之節能績優獎得獎單位整體節能效益達14.4萬公秉油當量,相當於每年可節省新台幣20億元能源成本,每年所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達36萬公噸(相當於2.1座陽明山國家公園),為節能減碳締造亮眼佳績。(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持續就瓦斯公司裝置收費進行查核
經濟部前於97年3月14日函示:裝置收費中之本支管補助費原則不應再收取後,經濟部能源局刻正就全國25家瓦斯公司裝置收費情況,邀請專家學者及地方政府進行查核,對於查核應改進事項,分別要求各瓦斯公司改善,並將予複查。
能源局查核發現,目前瓦斯公司提供給用戶裝置收費之報價單,大多未有明確分類與明細,以致於用戶對其報價是否過高,難以判斷,已通案行文要求瓦斯公司,對用戶報價應明確計價項目,至少應區分為表外管及表內管兩大項,各項之費用計算至少應區分人工、材料及費用等細目,俾用戶明瞭收費項目與金額。另用戶若對裝置工程、收費項目與金額有疑義,進一步要求提供相關圖說及費用計算方式,應妥予提供及說明,能源局將繼續予以追蹤。而為徹底解決裝置收費問題,經濟部已研擬「天然氣事業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請立法院優先審查法案。(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