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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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許峻賓
據世界銀行日前發布的一份題為「改善生活(Improving Lives)」的有關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報告表示,近年來全球對再生能源的利用發展十分迅速,淨潔能源技術已經成熟,2005年全球對再生能源的技術投資已達380億美元。2006年,全球對風力發電的投資增加了20%,而對太陽能的開發投資增加了40%。隨著原油價格的上漲,可替代能源技術已變得更具競爭力。
2005年2月,「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成為各國發展再生能源的新動力之一,尤其是歐洲最為顯著:如西班牙、愛爾蘭等國家修訂了再生能源政策法規。美國在2005年8月提出的能源法案中,也更新了支持再生能源和氫能發展的內容。到2005年9月,全球有34個已開發國家和14個開發中國家相繼提出不同形式的促進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其中有32個國家實施了再生能源發電固定電價政策,即以高於一般化石燃料發電的價格收購再生能源電力。6個國家和26個聯邦省、州則實施了再生能源配額制度。綠電制度在歐洲一些國家以及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日本的部分省、州實施成功,到2005年已經有約500萬綠電用戶。同時,全球已有35個已開發國家和100個開發中國家制定了全國性的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歐洲、美國再生能源發展近況
1995年,歐盟發表「能源政策綠皮書」,以此為基礎,2年後,通過了歐洲議會白皮書,確定了歐盟在能源結構中增加再生能源比例的行動綱領。白皮書提出,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將從1996年的6%提高到2010年的12%,再生能源電力裝置容量在電力總裝置容量中的比例也將從1997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22%,其中主要是生質能發電和風力發電。而在2007年,歐盟委員會再度發表「再生能源路徑圖(Renewable Energy Roadmap)」,提議將再生能源的消耗量於2020年時提升到整體能源消耗量的20%,而生質柴油的部分則至少提升至10%。
2004年,主要的歐盟國家達成共識,分別制定了2010年和2020年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為了配合歐盟的整體行動計畫,德國和英國承諾,到2010年和202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比例將分別達到10%和20%。西班牙則表示2010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超過29%。北歐部分國家提出了以風力發電和生質能發電逐步替代核電的目標。
而在美國方面,美國能源部為逐步提高綠色電力的使用比例,制定了風力、太陽能、生質能發電的發展計畫。其中太陽能發電預計到2020年將占全國發電裝置總增量的15%左右,累計安裝量達到3,600萬瓩,繼續保持美國在太陽能發電技術開發和製造方面的世界領先地位。專家預計,到2020年,全球太陽能電池將超過7,000萬瓩,其中美國將占50%。該國計劃到2020年使再生能源(不計水電)增長56%,特別是生質能部分。
巴西、日本、中國再生能源發展近況
至於其他國家,加拿大預計到2010年,生質能的利用將增長14%,紙漿及造紙工業達到能源自給,同時還大量增加從廢棄物中提取能源的項目。澳大利亞計劃到2010年,將再生能源的供應量增加2%,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到255億瓩,相當於全國發電量的12%。
日本從1993年開始實施「新陽光計畫(New Sunshine Project)」,以加快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氫能及地熱能等的開發利用。1997年,日本又宣布7萬太陽能屋頂計畫,計劃到2010年安裝760萬瓩的太陽能電池。巴西總統盧拉去(2006)年宣布了政府的生質柴油計畫,即在柴油中強制性添加2%的生質柴油,該計畫從原訂的2008年提前到了今年實施。預計到2013年,巴西柴油中添加生質柴油的比例將達到5%。
2005年,中國在再生能源法規政策建設上也取得了重大進展,同年2月提出了「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法律施行後,成為實施再生能源發電固定電價政策的第6個發展中國家。在2005年11月又召開了有全球80多個國家參與的「2005國際再生能源大會」,會中提出了促進全球再生能源發展行動的「北京宣言」。
地中海島國:馬爾他 積極發展再生能源
馬爾他政府正試圖在其海域與國際石油公司合作開採石油和天然氣,但目前仍完全依靠從國外進口。為了逐步減少在能源方面對進口石油的依賴,實現其在2004年加入歐盟時的承諾,於2010年之前再生能源達到其能源消費5%的目標,該國政府最近提出了「馬爾他再生能源政策草案」,列出了可以採用的再生能源以及對使用這些能源所採取的鼓勵措施。
馬爾他國內的能源大部分消耗在汽車、發電廠、以及海水淡化系統,因此,連同水電價格也同樣受到國際能源市場的影響。過去政府對水電消費均有補貼,為了減少政府財政負擔,馬國在2006年預算報告中公布了徵收水電附加費的措施,取消政府原來的補貼,完全按照成本價格來徵收水電費。在油價方面,政府不斷隨著國際市場油價的變化調整其價格,目前馬國油價已達到其歷史最高水準。
在上述情勢的敦促之下,馬國政府積極研究國內再生能源的可發展項目。除了水電資源、地熱資源短缺外,馬國位於地中海的中部,擁有豐富的太陽能、潮汐能和風能。另外,島上40萬人口產生的生活垃圾也為利用廢棄物發電提供了豐富的來源。經過充分的評估之後,政府確認風能、太陽能和利用垃圾的生質能做為其再生能源的主要方式,而其他的再生能源方式,如水電、利用農作物產生生質能、潮汐、波浪和地熱能等,出於技術原因,或不適合當地情況,馬國政府決定不予採用。
樂觀看待全球再生能源的發展
最近,歐洲再生能源理事會與綠色和平組織聯合發布一項名為「能源革命(The energy revolution -A sustainable World Energy Outlook)」的報告表示,如果各國政府能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採取更有力的措施,諸如風能、水力、太陽能、潮汐能以及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的全球使用量將出現大幅上升,到2050年時,將由目前的13.2%上升至50%。
將再生能源巨大的資源潛力和全球的能源需求相比,目前的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還只是冰山一角,而大部分再生能源技術已經處於準商業化的階段,今後,隨著技術的進步,成本將進一步降低。預計2020年風電和生質能發電及2030至2040年太陽能發電成本,將降低到可以與一般化石燃料價格相競爭的水準。屆時將使得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從補充能源躍升為世界的主導能源之一。(作者任職於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處╱資料來源:歐盟再生能源政策網、世界再生能源發展動向資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