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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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黃旭榮 ▓圖片提供:中國鋼鐵公司
雖然國際上不乏發展ESCO模式的先例,但實施最悠久的美國亦僅有約30年的歷史。台灣發展ESCO相對於一些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加拿大、南韓等,目前仍然落後許多。國內外發展ESCO模式由於涉及跨產業整合,故面臨到諸多融資、保險、效益驗證、風險保證、市場規模小等障礙,其中以財務金融方面問題占大宗。因此,本文擬從世界銀行與全球環境基金,於中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EMC(國內稱ESCO)融資成功經驗,及國內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推廣「火金姑(相對保證)專案基金」之經驗,探討海峽兩岸ESCO可行之融資模式。
世界銀行與全球環境基金ESCO融資經驗
世界銀行及全球環境基金(WB╱GEF)在中國進行二階段節能促進專案,第1階段於1998年啟動,屬示範階段,資金來源包括:世銀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提供6,300萬美元、全球環境基金(GEF)提供2,200萬美元、歐盟(EU)提供400萬歐元、英國提供190萬英鎊等贈款。所以第1階段ESCO業者並沒有進行實質銀行融資。
第2階段於2003年啟動,屬推廣普及階段,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委託和授權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簡稱中投保),利用其信用擔保業務優勢,實施ESCO融資擔保計畫,增加其從國內銀行獲得商業貸款的機會,使ESCO的產業市場能順利推展。
世界銀行建立ESCO專案擔保資金,其專案擔保資金規模為2,200萬美元,由GEF贈款提供,中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及財政部負責資金監管。專案擔保資金專門用於實施ESCO融資擔保計畫,為ESCO依節能績效保證合約之節能項目提供融資擔保,承擔第1位代償責任。於2004至2005年,融資擔保金額約人民幣1.6億元,總共投資金額約人民幣4.6億元,可分享節能效益約人民幣6.5億元。
中國中投保擔保計畫與機制特點
一、中投保貸款擔保計畫:主要之EMC融資計畫,由世界銀行提供技術諮詢,並由中投保落實執行,以提升中國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使ESCO公司獲得更多的商業銀行貸款機會,進而促進ESCO融資管道的市場化。
二、世界銀行及全球環境基金於中國、巴西、印度等國均有提供資金供其發展ESCO產業,目前以中國成效最好,所以其發展步驟,由示範階段至推廣普及階段,值得國內政府、台灣TAESCO協會、綠基會等3個單位觀摩學習。
三、中國EMC融資擔保計畫機制的特點:(一)擔保資金不直接用於節能項目,承擔第1位代償責任及擔保資金槓桿作用(約10~15倍)。(二)政策性EMC商業化運作,目前以節能分享之商業化運作最多約45%,其次節能保證約15%,其他傳統節能工程約40%。
四、中投保擔保業務量:2004至2006年共擔保85件,擔保總額為人民幣2.41億元,銀行貸款總額達人民幣2.68億元。
五、中投保代償率:僅發生1件,代償率約1.2%。
六、中投保中小企業比率:資本額小於人民幣5,000萬元為中小企業,其中資本額小於500萬元約16.7%;500~1,000萬元約37.5%;1,000~5,000萬元約33.3%;5,000萬元以上約12.5%。
七、中投保EMC貸款擔保計畫機制:詳見附圖。
國內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火金姑專案
國內推廣火金姑(相對保證)專案基金目的:為落實政府扶植產業發展政策,鼓勵企業投入創新研發,以提高產品附加價值,強化產業競爭力,與企業聯合協助其產、銷供應鏈之中小企業取得必要之資金融通,發揮資源共用加乘效果,有如火金姑精神,在享受自己的光芒與榮耀時,自助助人,共生共榮,促進國家整體經濟之繁榮。
其推廣火金姑專案基金之具體作法為: 一、由企業捐助,成立專款。信保基金提撥等額之相對資金支援辦理該項業務。企業捐助款以新台幣5,000萬元為原則,得視產業特性調整之,
惟最低不得少於2,000萬元。
二、由捐款企業以推薦方式決定那些上、中、下游企業、協力廠、經銷商或加盟企業可使用專案貸款信用保證。
三、信用保證總額度以專款及信保基金提供相對資金之20倍為限。即基金有1億元,申請信用保證總額度可達20億元。
結論與建議
國內推廣火金姑(相對保證)專案基金之具體作法,與中國的中投保EMC貸款擔保計畫機制之架構,非常相似,即基金來源均來自捐款(中國來自世界銀行與全球環境基金,國內來自企業捐款,建議可來自政府基金或台灣中油公司、台電公司捐款),擔保保證均由信保基金負責(中國為中投保,國內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至於火金姑專案基金監管,可將捐款企業納入,所以「火金姑(相對保證)專案基金」如在國內ESCO產業推廣應是非常可行的。(作者為中國鋼鐵公司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