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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德國資源回收

2007/09/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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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翁鳳英 ▓圖片來源:bmu

全球能源與資源存量日漸短缺,而其消耗量卻未見緩步,帶來的結果是愈來愈嚴重的溫室效應,面對這樣的困境,該如何對資源運用採取更積極的作法呢?本文茲介紹德國的資源回收措施供各界參酌。

以環保著稱的德國,其整體資源回收措施即藉先進資源回收技術,善用各類資源,以減少垃圾和降低溫室效應為目標。德國早在1972年即開始著手垃圾回收的法令制定,在這之前,這個國家也採取單純的垃圾掩埋法,然而這種作法無法杜絕對環境的破壞,尤其是掩埋在地下的垃圾非但無法進一步利用更污染了地下水,使得德國人重新思考使用創新的現代科技來轉變垃圾成為可用資源。

從2005年6月1日開始,德國政府強制規定所有的聯邦州垃圾必須經前行處理,不得再採以直接掩埋方式,且必須在密閉的空間內進行處理後利用。在這樣的背景下,不僅更進一步體現國家整體環境政策,更促進德國境內資源回收業的發展。根據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與核能安全部(Federal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Pre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uclear Safety, BMU)所發布的資料,至2006年底,資源回收業總共雇用了25萬名員工,輸出500億歐元的產值。

直到現在,全德有半數以上的垃圾都進行回收,某些區域甚至有超過80%以上的各類包裝回收,建材的回收有86%,其他回收數據還包括:2,800萬噸的一般居家垃圾、3,000萬噸的工業垃圾與1億6千3百萬噸的建築垃圾等。以人均來看,每位德國人每年回收的垃圾量為3噸,相當於3部自用小客車的重量。

資源回收涉及政府政策的正確引導與全民對環境保護的共同意識來支撐,德國目前推行資源回收已達成熟階段,值得國內學習與參採。

資源回收金字塔

德國的資源回收主要是以1996年生效的密閉式資源回收與資源管理法(Closed Substance and Waste Management Act)為最高指導原則,這個法令主要是為確保達到避免產生垃圾與循環利用的目標,以「資源回收金字塔」為最高精神代表。

其中,避免垃圾為資源回收金字塔的頂端,即為理想狀況,所代表的意義強調用品的耐用性,以及盡量降低使用用品而產生的垃圾。而循環利用則是指,獲取回收廢物本身最大的利用價值與能源潛能。

資源回收金字塔所代表由上而下的各層意義為:垃圾避免、資源回收與回復其利用價值、以具環保觀念的作法處理後加以棄置。德國資源回收的各項法令,可說是為體現資源回收金字塔精神具體作法與措施。

多重層次的資源回收

一、城市垃圾
城市垃圾包括一般家庭垃圾與公司行號垃圾,可歸類為有機垃圾、大型垃圾以及一些可直接回收的如玻璃和紙張等資源。

依據法令,殘餘垃圾已不能再以掩埋方式處理,因此必須以焚化或先進的生化科技先行處置,這樣的措施可轉化腐敗氧化有臭味的殘餘垃圾,成為對環境無傷害且類似土壤的物質,重新回到大自然中,而這樣的作法消除原本採掩埋方式處理會產生的溫室效應氣體,例如比二氧化碳更糟糕的甲烷等。

德國對垃圾處理標準遠高於歐盟的指導原則,近程目標將努力達到在2016年時降低35%的殘餘垃圾。2020年時將盡力回收所有的城市垃圾,而地面掩埋廠將全面關閉撤除。

二、生質垃圾
回收生質垃圾的目地在於,將這類垃圾做堆肥和氧化等的進一步處理,可重新利用來做為土壤的肥料或改善土壤品質,這樣的作法可以減少土壤裡污染物的累積,又可增加土壤裡的腐植質。

現在一般德國家庭都將廚餘與一般垃圾分開,在特定的時間等待專門的人來收集,一起送至生質發電廠合併處理,平均每年有800萬噸的生質垃圾。在農村裡,農民也將動物糞便和腐敗的植物一起利用堆肥的方式,做為增強農地地力或甚至用來發電,供應小範圍使用。依估計,若農夫能善用生質垃圾,則可省下10%的化學肥料。

德國政府計劃與奧地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家,合作起草歐盟生質垃圾處理規範,將來此類垃圾可以直接由肥料製造廠來收集製造成有機肥料供農地使用,也可在合理的範圍內添加化學物增進其氧化過程。

三、廢油料的處理
使用在機械、引擎、傳動渦輪的油料,使用後若不加以處理即任意丟棄,將對環境造成無比的傷害。德國早在1979年即以制定廢油料處理法令,保護土壤和地下水源。在德國每年有463,000噸的廢油送進廢油處理廠處理,處理後其中有70%的油料成為無害物質,而30%則重新成為油料再生使用。

垃圾管理與回收是全民責任 憑藉著民間高漲的環保意識,德國政府將垃圾管理和回收巧妙地轉化成全民運動,也就是使每個人都能對一件東西的使用,均關心到它對環境所帶來的可能影響,而進一步結合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回收廠以及政府的力量,共同做到垃圾減量的目標。

在這樣的前提下,製造商與經銷商必須考慮在製程中,盡量做到垃圾減量,而消費者在使用後也能避免垃圾,因此就能刺激產業界思考運用高科技,去製造出高品質且不傷害環境的產品。

而一般民眾也被要求垃圾分類,目前德國的一般家庭垃圾分類大致可分為:一般垃圾、包裝盒(包括一切包裝品)、紙類與廚餘等,分別以灰色、黃色、藍色和棕色的桶子來盛裝,依不同的特定時間,有專門的回收廠來收集進行分類處理。而玻璃必須送至特定地點丟棄,也依不同顏色的玻璃丟進不同的容器裡;電子廢棄物則必須親自送至回收處回收,在歐盟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Waste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WEEE)生效前,每批電子廢棄物必須繳交10歐元費用,現在此項費用已由製造商承擔。

現在依不同的回收物,以數據介紹德國目前的回收成效。

一、包裝盒
1991年德國通過「包裝盒管理法」後,當年即回收1,500萬噸的包裝盒,其中有600萬噸重新得到利用;1997年則回收1,300萬噸,其中有1,000萬噸回收再利用。

二、玻璃
玻璃的使用在德國可說非常普遍,尤其以酒類的包裝為代表。玻璃是極易回收的物質,只要注意回收安全,以及配以多重程序的細化分類過程,即可再行製造。回收玻璃可保護原物料又可在製程上節省能源,可說非常環保。

德國在2004年回收了273萬噸的玻璃,有高達91%以上的玻璃回收再製成容器供使用,這類再製容器的使用壽命可達40次重新裝瓶。

三、廢車輛
德國每年有330萬的登記使用車輛與80萬的報廢車輛,這樣龐大的數量,要如何處置才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呢?依據2002年所訂立的廢車輛管理條例,車商有責任和義務回收廢棄車輛,且必須建立全國回收系統,車商可以自行管理也可委託第三團體進行,且必須確認回收廢棄車輛之8成以上的重量,或至少回收車輛的8成零件。

四、廢電池
每年德國有超過10億個電池流通在市場裡,依據歐盟2006年電池回收法令,歐盟國家必須收集並再利用廢電池,以德國為例,電池回收利用率達82%。

專責管理單位

德國根據1996年的廢物復原與回收記錄條例,成立專責單位管控廢棄物是否有受到適當的回收處理,每年審查12萬5千件的回收紀錄,並發給250萬張的相關證照。

德國由於位於歐洲的中心,有9個鄰國,是歐陸交通的樞紐,每年大約有1,500萬噸的垃圾在德國同時進口與出口。德國同時也是1989年「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的簽署國之一,因此,德國的垃圾管理法令與歐盟法令同步,同時引進創新的管控和管理技術,方能達到現今實際的成效。(作者為本刊駐德國特約記者╱有興趣的讀友可逕上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與核能安全部網站www.bmu.de查詢各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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