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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歐美各國環境稅

2006/11/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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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弘芩

隨著京都議定書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世界各國已能體認到溫室氣體效應對地球環境的影響與衝擊,進而針對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做出重大決策。其中,課徵環境稅為目前歐洲各國所採行的主要因應政策之一。

環境稅的種類眾多,包括:能源稅、二氧化碳稅(簡稱碳稅)、污染稅、交通稅、資源使用稅等。就國內情況來說,目前實施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空氣污染防制費等,都可以算是廣義的環境稅。為了整合各項相關稅費、鼓勵節約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立法院陳明真等130位委員提案「能源稅條例」(草案),希望能藉由課徵能源稅,達到節約能源、穩定能源供應、開發替代能源以及建構永續發展之社會等目的。

歐洲各國實施環境稅

就各國實施環境稅之情形而言,芬蘭是歐洲最早實施碳稅的國家,從1990年開始,稅率有逐漸調升的趨勢。1997年起,為配合其他北歐國家,電廠的發電原料給予免稅優惠,改採課徵電力消費稅的方式,由最終消費端繳稅。除了電力之外,各種油品、煤、天然氣均須繳納碳稅。

挪威與瑞典則在1991年開始課徵碳稅。挪威碳稅以汽油、柴油、燃油、天然氣、煤及焦炭為課徵對象,但為了維持競爭力,航空、船運及鋼鐵、鋁業予以免稅。瑞典則課徵能源稅、碳稅及二氧化硫稅,對於電力的課徵方式與芬蘭相似,發電用的燃料不課稅,僅對消費端課稅。另外,對於能源密集產業不課能源稅,而碳稅稅率也較一般用途低。

1992年,丹麥與荷蘭開始實施環境稅。其中,丹麥的碳稅以能源用途決定稅率,舉例來說,交通用油及家庭取暖用油採行不同稅率。荷蘭能源稅的應稅燃料包含天然氣、電力、燃油、取暖油及液化天然氣,用量較大用戶稅率較低。

除了課稅外,仍有減稅配套

1997年斯洛維尼亞成為東歐第1個徵收碳稅的國家,主要根據燃料的含碳量訂定稅率。此外,法國、德國、義大利、奧地利、比利時、英、美等國,也實施各種不同的環境稅。美國各州亦分別實施自訂的環境稅,例如:愛荷華州對肥料課稅(氮稅)、麻塞諸塞州課垃圾掩埋稅、印第安那州課油品儲藏稅等。

然而,為了避免因課徵環境稅造成產業短期間成本大增,進而影響經濟成長,大多數的國家在課稅之外,均同時採行相關產業免稅或減稅之配套措施。舉例來說,丹麥、德國、挪威及奧地利等國,對於自願參與二氧化碳減量的產業,提供租稅減免的優惠措施,而產業的減量額度,得以在交易、抵換或租稅減免3個方案中自由選擇。比利時、丹麥、德國、荷蘭、瑞典及英國,對於已經配合國家政策進行節約能源及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的廠商,如人造纖維業、造紙業,推動汽電共生廠等所使用的燃料免稅。

課徵環境稅後,稅收的用途除了專款專用之外,各國作法不盡相同。一般來說,大部分用於降低所得稅,或是社會保險費。由於保險費率降低,使產業界勞動成本降低,也可以因而提高雇用量,進一步降低失業率,以抵銷因課稅對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

我國研議能源稅之構想

2005年6月全國能源會議具體結論明確指出,能源部門因應二氧化碳減量目標規劃,應透過推廣再生能源、擴大天然氣使用及電價合理化等措施,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以達成長期二氧化碳減量目標。隨後,在2006年7月全國經續會議中,亦將「課徵能源稅」列入共識意見,做為政府未來施政之方向。

因此,「能源稅條例」(草案)之立法目的即在以價制量,鼓勵節約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開發替代能源,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由於整合環境稅相關稅費是課徵能源稅的規劃之一,因此開徵時的第1年稅率,即是原已課徵之汽燃費及貨物稅稅率,再加上每年固定之能源稅稅率增額。

至於能源稅每年稅率增額,主要依課稅對象不同,而有不同考量:第一為工業及發電部門使用量較多者,包括煤、燃料油及天然氣。根據2005年能源平衡表,煤、燃料油及天然氣3項在工業部門消費量分別占全國總消費量的12.85%、42.31%及8.77%,在發電及汽電共生消費量則分別占全國總消費量的76.64%、31.56%及76.52%。對於此3項能源係根據單位熱值排放之二氧化碳(公斤╱千卡),擬定能源稅率。為考量國家經濟發展及國家競爭力,參酌國外相關作法,對工業及發電使用較多之煤、燃料油及天然氣,在能源稅規劃中,將適用較低之稅率。第二為一般住商及運輸部門消費居多者,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及液化石油氣。此5項油品以最終消費居多,故能源稅率的擬定,係參考其他國家稅率及價格決定。

結語

課徵能源稅後,除了替代貨物稅及汽燃費,所增加的稅收將會用於政府支出及所得稅減免(提高免稅額或降低稅率),課能源稅與減免所得稅兩方正負效果相抵,將不會對經濟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參酌先進國家實施經驗,課徵能源稅可導正產業、能源、環境政策,使國家經濟得以永續發展。為達成能源價格合理化、擴大淨潔能源使用及產業政策之產業結構調整等長期能源政策目標,在深入分析產業的承受能力之後,我國將研擬合理稅率與相關配套措施,以達成經濟、能源及環境三者兼贏的理想。(作者為台灣綜合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資料來源:環保署網站、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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