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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國內效應

2005/01/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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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輯:何佩芬

※關鍵字:京都議定書 永續發展 二氧化碳排放

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後,可以很清楚地發現國際態勢已由過去的東西意識形態對抗,轉變成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競爭,甚至可稱為富有國家與貧窮國家之戰爭。依京都議定書之結論,地球資源勢必將重新分配,而二氧化碳排放權將成為下一世紀最珍貴之資源,國內政府部門如何因應、民間環保團體又如何呼籲,請看本文。

京都議定書即將於今年2月生效,環保署深怕二氧化碳排放過量,去年11月退回台電公司彰濱電廠環境評估案,工業局長陳昭義表示「環境評估都從二氧化碳減量作考量,因而影響石化、鋼鐵等產業在台灣投資,憂心有些產業將會出走。」除了石化、鋼鐵之外,其他如造紙、人纖、水泥和發電等產業也會受到衝擊。的確,因為京都議定書的生效,不只是國內的產業結構,連全球的產業結構都將會有所變化。

政府部門已早作準備

然而,「經建會」與經濟部表示,由於政府和產業界早已陸續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減量進行準備,這項公約生效後,對台灣的工業影響有限。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18次委員會議就我國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策略,游錫?院長作出如下的指示:

一、「京都議定書」預定於94年2月份生效,現階段雖未規範我國減量責任,但我國排放溫室氣體總量世界排名第22,佔全世界1%,已成為國際上不可忽視的目標,議定書生效後下一階段可能將論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大國家之減量責任,我國雖非議定書簽署國,仍須預做準備。

二、有關93年12月於阿根廷舉行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次締約國大會」,已由葉俊榮執行長組團參加,確實掌握最新國際趨勢後,應儘速邀集全國產官學研各界專家,密切研究協商,規劃我國最適切之產業結構調整、發展高附加價值、低耗能之產業及技術推動方案,一面維持經濟成長,一面減緩二氧化碳的整體棑放,創造國內經濟與環境雙贏,並對國際社會產生實質貢獻。

三、「行政院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提升改由行政院長召集,以示重視,相關部會依該小組分工評估各自相關的溫室氣體減量方法、減量潛力、減量成本,以建構溫室氣體減量能力,並於今年底前提出因應策略規劃。

四、我國對京都議定書的因應,不應也不會影響推動非核家園的決心與作為,請經濟部加強再生能源的研發與設置,除提升再生能源的使用率外,並加強能源的使用效率。

五、下階段新的議定書談判時,必須爭取「非會員國參與跨國減量彈性機制」的機會,此項攸關我國未來降低溫室氣體減量之成本,請外交部將溫室議題當做重點工作,並以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經驗,協助「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的國際合作與互動。

另外,經建會主委胡勝正也表示,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對台灣包括半導體、面板、家電、汽車、石化、煉鋼、水泥等產業的能源使用效率將有一定影響。不過,對於這項國際公約可能對台灣產業帶來的衝擊,胡勝正指出,「相較於過去,京都議定書對台灣的衝擊已經大幅減少。」因為台灣正積極轉型、朝向服務業發展,目前服務業名目產值佔台灣GDP(國內生產毛額)67.8%,政府推動的全國服務業發展計畫,比率可以提高至71%,這對減少排放量應有正面助益。

經濟部次長陳瑞隆也表示,京都議定書已經存在多年,政府相關單位都已了解相關規範,也輔導產業界進行準備,透過節約能源、能源選擇、引進新技術等方式,減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因此,「公約正式實施後,對台灣的產業雖然會有影響,但不至於太大。」

環保團體的呼籲

在京都議定書生效之際,台灣環保聯盟、主婦聯盟、台灣生態學會等10多個環保團體也要求行政院應落實陳總統對「國家永續發展」的承諾,重視議定書對台灣產業與環境衝擊。另外,他們也籲請立法院不分黨派,全力推動「再生能源法」、「電業法」,以及訂定通過「碳稅法」及「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法」等有助於遏止氣候溫暖化的法令;並將要求政府積極推動節約能源與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綠色產業。

環保團體認為,台灣接近98%的能源為進口能源,在高溫室氣體排放與推估之高減量成本下,依環保署推估資料,如果到2020年能源部門之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要達到10噸,每減少1噸二氧化碳的邊際成本約為400美元,相較約為其他工業國成本之10倍(以美國為例),二氧化碳減量所需邊際成本之高幾乎為世界數一數二,已嚴重衝擊我國之產業競爭力。因此,為因應「京都議定書」對台灣產業的衝擊,政府應儘速召開國家永續發展會議,重新檢討國家之能源與產業政策,發展高產值低耗能產業,檢討提升能源效率與相關能源科技發展、檢討推動大眾運輸系統與減少小客車運輸具體策略,發展再生利用產業等。

而在廢棄物資源化再生利用,環保團體建議政府應檢討焚化爐政策,積極推動資源回收源頭減量策略。依目前台灣設有21座大型焚化爐,每座焚化爐幾乎都是24小時焚燒運作,成為二氧化碳等溫室效應氣體極大的產生源,籲請政府應落實資源回收源頭減量,加強有機廢棄物多元化再利用,設置堆肥場及生質能厭氧沼氣發電設備等。另外,改善大眾運輸系統、推廣環保節能的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等環保交通工具;在人口密集之都會區應檢視大眾運輸系統之效率,提升使用率,以紓解自用小客車、機車之發展壓力及減少都市之空氣污染及溫室效應氣體排放。(資料參考:台灣新聞、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18次委員會議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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