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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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徐守正
「電業法修正草案」是我國推動電業自由化的法源依據,該草案雖於91年12月26日完成一讀會審查程序,但在進入二讀會審查程序前,因部分立委對草案內容尚有疑慮,目前交付黨團協商中;最近一次黨團協商會議中,初步決議電業自由化暫緩推動,草案中的自由化條文暫予凍結。由前述發展情勢看來,我國電業自由化政策目前似已陷入「政策窘困」的情況。
民國80年,經濟部著手規劃「電業自由化政策」,擬定「電業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以來,「電業法修正草案」經歷三屆立委任期,法案審議期間長達13年,版本內容數次大幅修改,至今未能完成修法程序。進入第五屆立法委員任期,「修正草案」總算於91年12月完成立法院一讀會程序,惟又因部分立委有鑑於國外電業自由化失敗案例,可能造成電價飆漲及供電品質波動,連署將本案交付黨團協商。
93年4月16日,立法院召開第五次黨團協商會議,會中決議:部分立委對電業自由化配套措施是否周全、是否對穩定供電目標、電價及市場開放圖利財團等有負面影響仍深有疑慮,有鑑於電業法修正草案立法審議過程已延宕過久,為明確規範相關電力工程業之工作範圍及發電業之未來發展,決議暫緩推動電業自由化,已達成共識的非自由化條文先予通過。
政策分析焦點
我國電業自由化的政策分析焦點,除多位立委疑慮電業法修正草案對社會、民生、經濟、電價、能源配比、供電安全、供電品質、非核家園、大氣公約等政策之影響的疑慮外,立法院法制局第299號專題研究報告中,亦針對電業法修正草案有關的15項主要議題摘要列出正反意見,可提供做為國內掌握電業法修正草案,在政策分析、規劃乃至合法化階段,遭遇到的問題有哪些,進而謀求適當的因應對策。
<插入圖1:電業自由化的政策形成與運作過程>
未來走勢分析
導致我國電力市場改革滯礙不前的原因有許多,除大規模產業改造工程本身的不確定性與複雜性外,其中關鍵仍與我國電力改革上游推動步驟與方法不確實有關,在理論探討不全、試驗分析方法、技術支援系統、電業管理制度不足、各界尚未針對電力改革背後的公共政策目的進行充分討論,進而達成多數共識前,對我國電業自由化及民營化的推動,將產生延宕的效應。
在公共政策目標的調適方面,政府目前尚未能針對經濟發展、能源安全、環境保護及其他公共政策議題的多目標決策本質,做明確、快速、有效的調適,拼經濟、非核家園及鼓勵再生能源發展之間,似存有嚴重的互競性。此外,就各種跡象顯示,我國目前電業自由化及民營化政策的推動,亦不全然是政府介入經濟事務弊端叢生後的深刻反思,在電力市場改革的動機與目的不明確,公用電業私有與公有的效率比較又不明確的情況下,政府在推動相關政策時,稍遇阻力或疑慮即有可能退縮。
故為縮小政策宣示與作為的落差,政府在制訂相關政策時,應優先釐清各項施政目標的優先次序,對短期與長期目標進行抉擇,強化行政及立法部門的政策分析與政策規劃能力,力求經濟目標與非經濟目標,互補性的擴大,互競性的縮小,在推動過程中,亦應設法將相關衝擊降至最小。(作者任職於台電公司企劃處)
<插入表1:電業法修法歷程與重大轉折>
<圖說>
圖1:電業自由化的政策形成與運作過程
表1:電業法修法歷程與重大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