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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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鳳英 編譯
全球氣候劇烈變遷,溫室效應明顯帶來極端的氣候現象,加上化石能源逐漸枯竭,使得發展再生能源成為新世紀各國關心的新課題。再生能源具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特性,若能利用現代科技並輔以適當的能源法令,就能成功開發並使用。歐美各先進國家早已著手發展再生能源,並有具體成果展現;而在其他開發中與未開發地區,也有相關的重要再生能源發展計畫,因此發展再生能源已成全球一致共識。
非洲地區
由聯合國所轄的國際太陽能學會(International Solar Energy Society,ISES)主導之非洲再生能源計畫(Sustainable Energy for Africa),於1998年開始執行,是推動非洲再生能源發展與利用的重要計畫之一。其目地在於,結合非洲政府和能源產業的力量,共同發展太陽能。
大部分的非洲國家具有強大的發展太陽能優勢,若能妥善利用太陽能,不僅可解決能源短缺問題、擴大就業機會、促進地區發展,還能改善人民生活,進而增加社會福址。該計畫重點工作包括:召開研討會讓各國決策者瞭解發展太陽能的重要性,並且加以推廣;推出太陽能產品,如太陽能電鍋,鼓勵農村使用再生能源;建立再生能源企業專區等。(取材自「國際太陽能學會」www.ises.org)
中美洲地區
在合理的價格範疇下,讓開發中國家的城市和鄉村獲取再生能源,也是一項重要課題。這些地區需要新的融資制度和執行方式以取得資源,才能健全再生能源的基礎設施。同時也必須加強再生能源政策、資金的籌措與運用,以及各項再生能源計畫之間的鏈結。
由德國環境保護暨核能安全部(Germany Federal Ministry of Environment,Nature Conservation and Nuclear Safety)所主導的「再生能源政策概念」計畫(Sustainable Energy Policy Concepts),即為實現京都議定書中,有關鼓勵已開發國家將發展再生能源技術移轉至開發中國家的建議。該計畫以古巴、墨西哥、與南非為研究國家,希望能兼具環保與效率兩大要點,為這類國家尋找出有效的再生能源發展模式。(取材自德國環境保護暨核能安全部年報)
歐洲地區
歐洲地區以德國為首的先進國家,在推動再生能源上有顯著的成就,在政策方向不變的前提下,鼓勵各城市利用天然優勢做到電力自給自足。從2002年開始,由ISES發起的「歐洲城市陽光計畫」(European Cities Solar Projects),就是為實現該目標的具體規劃。
獲得歐盟贊助的城市陽光計畫,提供可用資訊給歐洲各城市和鄉村,幫助進行節約能源,確認己身的再生能源天然優勢,以達到集體降低溫室效應的目地。在該計畫中,並提供成功發展再生能源的模範城市以做為參考,並將城市二氧化碳排放之評估方法與機制呈現在網站中,供各城市參採。(取材自「國際太陽能學會」www.ise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