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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傳輸系統在市場改革中之定位

2004/03/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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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徐守正

電力傳輸系統是電力生產(電廠)與電力需求(用戶或配電公司)間的樞紐,是促進或抑制電力市場交易的關鍵。本文將就電力傳輸系統在電力市場變革時面臨的問題與日後可能的定位,提供意見供各界參考與指教。

目前已推動電力市場改革的國家,因考量網路產業具有規模經濟、範疇經濟、公共財及外部效應等自然獨佔特性,多仍將電力傳輸系統定位為不適合開放市場競爭的部門,並透過法令(人為)設限方式,維持此類業務為區域獨佔經營型態;惟為了促進及活化電力市場交易,相對要求輸電業者必須對所有市場參與者,提供公平無歧視的輸電服務,輸電費率的制訂亦應力求透明、簡單、避免不同類別供電成本間的不當交叉補貼,以及對不同類別用戶差別取價的情事。

有關電力傳輸系統在電力市場改革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其對各國電力市場改革後續發展可能產生的影響,在公共政策、個體經濟學、電力經濟學、產業組織理論、產業經濟學、競爭優勢、競爭策略及策略規劃等文獻書籍中,對相關的理論有相當廣泛、深入的探討,可資為我國未來規劃新型態電力市場設計的參考,本文以下嘗試就相關議題予以說明。

市場的範圍

市場結構是對市場競爭及價格形成等,具有策略性影響的產業組織特色,具體的指標包括:一、賣方及買方集中度(家數與規模別等);
二、產品差異程度;
三、市場進入障礙等。

依前述指標顯示的程度,可據以判定市場結構對市場行動及成果可能產生何種影響。其中,市場集中度係指特定市場中,排名前位幾家廠商的市場佔有率,當市場集中度越高時,廠商的市場支配力越大,市場競爭程度越低。當少數廠商的市場集中度高到足以影響市場競爭的性質與市場內部定價的原則,而市場進入障礙又高不可攀時,就形成了壟斷。

電力市場的範圍界定,可由輸配電系統到達的疆域做定義。台灣由於四面環海,島內系統並未與島外系統連結,有關電力市場範圍的界定,就不須考慮輸出入(進出口)的問題。惟對歐美及其他大陸型電力系統而言,有關電力市場範圍的界定,則須考慮系統聯網的影響。就促進市場競爭的觀點而言,當市場範圍因為系統聯網而擴大時,對特定廠商原先的市場佔有率乃至市場集中度,將產生稀釋的效果,除有利市場壟斷力的防制外,亦有利市場競爭的促進與維持。

此外,就電力系統資源規劃與運用的角度,系統聯網、資源共享、互通有無的結果,或許有利提高資源的整體利用效率,但亦有可能對電力系統控制及電力傳輸系統的運作投以不可知的影響,就長期經濟面而言,有可能改變電網的投資及規劃方式;就短期經濟面而言,則可能改變電力系統運用的方式,如迴流電力及輸電壅塞的影響。

市場的促進

就公共政策的觀點,為促使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使市場價格能服膺供需法則並自由運作,政府可採行下列政策措施:
一、已存在的市場,由政府解除原先法令設限造成的進入障礙;
二、尚未存在的市場,由政府設法建立市場機制;
三、市場機制未能有效運作者,由政府採行若干措施予以活化。

就電力傳輸系統的市場化過程而言,屬於前述第二種,亦即由政府針對市場機能不存在或市場機能失靈的市場,藉由下列方式,建立調節市場供需及活絡市場交易的機能:
一、設法對既有的財產權進行定義及定價,以透過價格機制對輸配電容量進行經濟分配;
二、創造其他可市場化的財貨,如建立財務輸電權的合約安排及交易市場,擴大及活絡市場交易基礎,提供市場參與者移轉交易風險的機制。

在經濟分配方面,由於電力傳輸服務在使用上具有共享性,在財產權上具有可排他性,因此屬於可市場化的準公共財,透過適當的定價方式,理論上可委由私人提供,但須設法避免資源錯置產生的無效率。

目前各國在電力傳輸服務的經濟分配議題上,除了受限於網路產業本身的不完全競爭性及公共財特性外,其他尚待克服的議題包括: 一、如何使發電及輸電價格訊號間產生合理的關聯性,以支援市場參與者進行相關投資時的決策參考,相關的定價方法包括:輸電區域定價法、輸電結點定價法及創造財務輸電權的交易市場等;
二、如何藉由經濟誘因的提供,解決電網外部效果產生的市場失靈情況,例如因為電廠外部成本導致的過度供給情況(如迴流電力),或因為電網外部效益導致的供給不足之情況(如輸電壅塞)等。

替代的威脅

市場需求的改變及技術創新的結果,有可能對電力傳輸系統未來發展造成顛覆性的影響,使替代品的威脅加遽及市場進入障礙的消失。在替代品的威脅方面,以各類分散型電源的發電成本為例,目前已與集中電廠的發電成本逐漸拉近,在市場進入障礙的消失方面,隨電廠投資成本與技術門檻的逐漸降低,未來極可能對電力傳輸系統營運及投資成本的回收造成衝擊。

就科技發展的角度,目前已有許多分散型電源發電技術逐漸具備商轉價值,未來搭配交直流轉換技術及高溫超導體技術的成熟,可透過小型直流配電電網,同時連接集中電廠及分散型電源的電力產出,提供用戶端更為質優及經濟的電力供應。

針對前述發展趨勢,目前許多研究機構將2020年視為分散型電源與傳統發電技術的轉折時間點,前述預期亦可由目前許多國家汽電共生、再生能源及新興發電技術成長速度,逐漸超越各國電網電力成長速度獲得驗証。不論分散型電源將於何時大量取代電網電力及其飽合點為何,分散型電源咸係未來最有可能對電力產業發展及公用電業發輸電資產價值投以顛覆性影響的技術項目。

關聯性的假定

經濟理論假定個人行為係以追求自利為出發點,並以利潤極大化為目標,透過市場價格機能,則可達成調節市場供需及資源最大效用的目的。電力傳輸系統原先並不存在有市場機能,為能透過市場價格機制進行經濟分配,首須對相關財貨的財產權進行定義,或設法創造若干可市場化的財貨,以活絡市場交易、移轉市場交易風險。

在改善電力傳輸系統的長期投資效率方面,由於市場價格對業者投資決策的形成有著關鍵性的影響,因此市場機制必須有能力提供業者正確的價格訊號及足夠的經濟誘因。此外,市場價格訊號亦應適當提供不同項目投資決策的關聯性,例如於何時或何地興建輸電線路或電廠,以避免因為短期市場價格資訊的扭曲,對業者提供錯誤或偏頗的決策資訊。 在定價方法的選擇方面,部份學者認為,就經濟的短期而言,市場採行何種訂價方式並非關鍵影響因素,費率制訂過程是否透明,計算方式是否簡易,成本分攤方式是否合理,才是影響市場訂價效率的關鍵。(作者任職於台電公司企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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