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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曉一聲雷霆驚──日韓中海域油氣資源主權之爭事件簿

2004/09/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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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吳 晟

近日中國大陸在浙江省寧波市東南海域的東海大陸棚成功開發「春曉」油氣田,引起日本的高度不滿,認為此舉已侵犯其海洋權益,不但要求中國大陸應儘速提供相關資源調查和開採資料,同時派遣調查船赴該油氣田附近海域,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對抗性」海底資源調查,亦派出海上保安廳的飛機於上空巡視。日中兩國東海油氣資源之爭,一時劍拔弩張。

在日中兩國發生「春曉」油氣田爭議之際,韓國則在朝鮮半島西部海域的黃海大陸棚探勘石油資源,由於探勘點位於偏向中國大陸一方約50公里處海域,中方警告韓國此舉已越過兩國大陸棚中間警戒線,明顯有侵犯其在黃海主權之虞。中方媒體甚至指控,韓國是趁日中兩國東海油氣資源之爭,趁機「渾水摸油」。

由於東海和黃海大陸棚所儲藏的石油,外界初估高達77億噸,很可能成為繼中亞裏海之後的全球第三大石油產區,日本積極主張對東海海域的權益,以及韓國探勘黃海大陸棚的能源,必將升高與中國大陸搶奪海域資源的緊張和衝突。

揭開「春曉」油氣田面紗

中國大陸在東海海域的資源開發計畫,包括「春曉」、「斷橋」、「殘雪」、「天外天」等油氣田,其中「春曉」是第一個開發的油氣田,其位於寧波市東南方350公里的東海大陸棚盆地西湖凹陷之南部,總面積約2.2萬平方公里,已探明天然氣儲量達540億立方公尺。全案係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英荷殼牌(Shell)所屬的美國派克頓東方公司、美國優尼科(UNICO)東海公司等,共同投資90億人民幣,將於2005年6月正式投產,預計自2007年起年產可達24.96億立方公尺天然氣,經由海底輸氣管道向中國大陸華東的上海、浙江等地區供氣。

東海海域係指長江口以南、台灣海峽以北的中國東方海域,琉球群島和釣魚台列島都包含在內。早在1982 年,日本駐華大使館即曾向中國大陸交通部遞交一份地圖,首次提出日中兩國海界應依據海洋專屬經濟區「中間線」原則劃分;但中方堅持依東海海底的地形地貌結構,遵循「大陸棚自然延伸」原則來決定兩國海底自然資源的劃分。若依日方的「中間線」劃分,「春曉」油氣田則位於距「中間線」不到5公里處;而依中國大陸的「大陸棚自然延伸」原則處理,該油氣田則完全在中國大陸的海洋主權範圍內。但迄今,中日雙方遲遲未能順利在東海海域劃界清楚。

東海海域能源爭議日方聲浪大

2004年6月9日,日本經濟產業省大臣中川昭一在馬尼拉召開的「東協加三(日中韓)」能源部長會議上,以吸管吸取杯中果汁為例,向中國大陸出席代表發難,指出中國大陸在日中海域「中間線」附近開採油氣,不可避免將發生「吸管效應」,吸走原應屬於日本的資源。

為了緩和中日兩國因「春曉」油氣田開發引起的緊張關係,中國大陸外交部長李肇星特地利用6月22日在青島舉行的亞洲外長會議之場合,呼籲中日雙方擱置爭議,並共同開發東海油氣資源;但日本外務省大臣川口順子則拒絕此一建議,並強調在中國大陸提出全部相關數據之前,日本根本不予考慮與中國大陸進行合作開發東海油氣項目。

6月底,日方以30億日圓承租一艘挪威100噸重的Ramforce Victory號海洋資源調查船,直接進駐日中海域「中間線」,針對該海域海底石油和天然氣儲存量進行測量,並調查海底地質和地貌,以及大陸棚形成之狀態,準備將來向聯合國申請承認日本大陸棚延伸為350海浬。中方認為日方此舉十分不當,預料必將升高海域主權之衝突。

國際法難解中日海域能源衝突

中日兩國在東海海域的權益爭奪,因雙方各自引用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不同條款來解讀,此事也引起美國的高度關切。7月15日,美國國務院強烈要求中日兩國應就劃分東海海域分界線達成協定,並提議在締結最終協定之前先達成一個「臨時決定」,以避免事態繼續惡化。

迄今日本方面仍堅持,日中海域的海底自然資源應按照兩國的「中間線」來劃分,以及根據各方海底能源儲藏的比例進行「合理」分配。事實上,依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第55至75條規定,一個國家的海洋專屬經濟區,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超過200海浬。而東海海域最寬處僅360海浬,也因此中日雙方至少產生40海浬寬的爭議海域。所以日本早在1982年就提出解決爭議海域的辦法,主張「一國一半」,也就是日方所謂的「中間線」。另外,由於「春曉」油氣田位於該「中間線」略偏中國大陸一側,日方認為其油氣資源開發必將影響日本的海洋權益。

中國大陸方面則否決日本所提的「中間線」倡議,並引用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第76條有關「大陸棚原則」之規定,強調一個國家對海底自然資源的獨佔,應在該國家所在的大陸棚之內,最長可延伸至350海浬。同時,該公約規定切斷大陸棚的標準海洋深度為2,500公尺,而東海大陸棚向東一直延伸到琉球(沖繩)海槽;也就是說,中國大陸棚和日本琉球群島島棚的分界線,是在海深2,940公尺的琉球海槽。所以,「春曉」油氣田完全在中國大陸的專屬經濟區,與日本毫無瓜葛。但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第76條「大陸棚原則」亦要求主張國家必須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供佐證調查資料,以昭公信。目前,中國大陸尚未提出前述調查資料,其主張之法律效力尚有缺陷。

韓國在黃海探勘引發中方關注

正當中日兩國為爭奪東海海域油氣資源而鬧僵之際,韓國卻悄悄對黃海(韓國稱之為「西海」)大陸棚進行油源探勘,由於該探勘處可能涉及中國大陸在黃海的權益,中方已經提出警告,認為韓國在未經同意下,著手探勘黃海大陸棚之資源,是對中國大陸海洋主權的一種侵犯行動。

黃海海域係指遼東半島鴨綠江口以南,長江口以北,海權為中韓兩國所共有。該海域總面積為38萬平方公里,按照「大陸棚原則」應劃歸中國大陸管轄的海域有25萬平方公里之多;但韓國則要求以「中間線」為界,如此一來韓方可多劃出18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因此,迄今韓中兩國在黃海海域尚未正式劃界。

這次韓國探勘黃海大陸棚油源,係由韓國石油公司與韓國地質資源研究院合作,租用一艘2,900噸的挪威籍Baltic號探勘船,首次在距離韓國全羅北道群山以西約250公里的黃海海域大陸棚探勘油源,探勘面積達1萬1千平方公里。預計在Baltic號探勘船確認該海域海底儲藏石油後,才會展開鑽探調查工作。

中國大陸方面質疑,從地圖上測量,自韓國全羅北道群山到中國大陸山東半島的直線距離約400公里,而韓方在群山以西約250公里遠的黃海海域探勘,明顯已超過黃海的中點線約50公里。韓國此舉絕非偶然,似有「渾水摸油」之嫌。

停、看、聽之未雨綢繆

面對日中兩國的東海海域能源開發爭奪,以及中國大陸警告韓國在黃海探勘石油事件,我國又應當如何因應?基本上,韓中兩國的爭議與我國較無直接關聯,倒是日中兩國的海洋權益爭議關係值得國內琢磨商討。

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曾於1996年,對包括釣魚台列島的東海海底資源做過勘查,所得到的結論是:該海域大陸棚可能是全世界最豐富的油氣田之一。中國大陸方面也曾調查過琉球群島附近釣魚台海域的資源,初步認為該海域的石油儲藏量約55億噸,天然氣儲藏量約12萬億立方公尺。

因此,不管將來日中兩國在東海海域的劃界,是採取中方的「大陸棚原則」,抑或是日方的「中間線」,都與我國在該海域的權益息息相關,因為東海海域係從台灣海峽以北算起。特別是,日、中、台三方的釣魚台列島主權爭議之歷史問題仍存在,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實宜未雨綢繆,事先研擬相關對策以俾利因應。(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處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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