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1306
字型:
■編輯室
在一般家庭垃圾分類中,有機廢棄物(果皮菜渣等)約佔33.5%,可回收資源(電器、輪胎等)佔37.5%,實際廢棄物(紙尿布、衛生紙等)佔12.7%,有毒廢棄物(殺蟲劑、化學物質等)則佔5.3%。其中,造成垃圾產生臭味及孳生病媒的成分,即為「廚餘」。在都市垃圾組成統計中,廚餘平均佔了30%,而每個家庭當天所排放的垃圾中,廚餘所佔比重甚至可高達75%。
由於目前台灣地區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較有成效的社區,大都著重在瓶罐類、金屬類及紙類等資源垃圾的回收,但是對於廚餘,大都還是與其他垃圾混合包裹排出,使得垃圾掩埋場仍然臭氣沖天,民眾依然無法擺脫「垃圾即敵人」的陰影。尤其廚餘中所含水分常超過90%以上,若任由其進入焚化爐中,則飽含高鹽分的廚餘將傷害爐體,降低運轉效率;如再遇到PVC塑膠,更會產生傷害人體的戴奧辛毒氣!有鑑於此,日本與歐洲各國均早已實施廚餘回收政策,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若能依循國外經驗,將廚餘垃圾做好妥善處理,甚至將其轉化為有機肥,例如:把廚餘倒入回收桶裡裝滿後,封存腐熟十天至兩星期,即可將有機垃圾埋入土中;或也可與五倍土壤混合堆放,上面再覆蓋一層土,經常翻堆並發酵一個月以上,即可用來做為盆栽或花園覆土,也可種植有機蔬菜,為極佳的有機肥料。如此將之回歸到土地裡,一來可以改善土質,避免酸化,他方面也可促進優質農業改良。
因而廚餘再造除了提高垃圾資源回收與再生比例,環境衛生亦可獲得改善,同時也能節省許多社會成本,減少垃圾抗爭事件。如此,整個台灣地區每天進入衛生掩埋場或焚化爐的垃圾量將大為減少,且轉化為有機肥的廚餘不進入焚化爐,更可節省許多轉助燃料費用,增加使用效率。另外,廚餘的回收再利用方法甚至可成為再生燃料或發電用途,即以厭氧發酵產生瓦斯燃料或燃燒發電等。處在21世紀的今天,為符合世界永續經營之環保潮流,垃圾處理政策必須以「加強資源回收再利用」為優先推動之策略,即垃圾分類、廚餘分離回收再利用的工作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