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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能源翦影

2002/07/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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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 輯

兩岸簽約合作探油

日前中油以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OPIC)名義,與大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完成「台南盆地與潮汕凹陷部份海域合約區石油合約」的簽署,係兩岸國營企業首次共同出資在海峽中線聯合探勘,也為兩岸石油產業合作另啟新頁。

石油合約規範雙方應於四年內,在合約區內合作探鑽三口初探井,初估探勘費用約2,500萬美元,雙方各負擔一半。如果初探井順利發現油氣,需再經佐證階段以確認新發現油氣田的經濟效益,一旦證實油氣田具開發價值,雙方將享有各50%的油氣產量。

「風城」率先辦理風力發電

新竹素有「風城」美名,亦是世界聞名的科技城,因此電力能源的供應對新竹市相當重要。為此,新竹市長林政則積極與台電就風力發電機組的設置地點及規格進行溝通。

台電副總陳貴明指出,在不影響香山野生動物保育區原則下,台電計畫在新竹漁港到港南風景區之間設置13座風力發電機組:漁港北堤防風林三座、南堤海埔五座及港南濱海風景區五座;希望於92年動工,預計工期一年,粗估全年運轉率約30%。

七合一石油稅將採隨油徵收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目前因石油使用而開徵的汽車燃料使用費、空氣污染費、關稅、營業稅等七項石油稅費,政府計畫統一為單一石油稅。屆時,汽車駕駛人每年7月不需再定期繳納汽燃費,而是在每次加油時繳交隨油徵收的石油稅。

由於現行汽燃費是採取隨車徵收方式,即不論民眾購置之車輛是否行駛,每年均需依車輛的汽缸數繳納定額的汽燃費。未來一旦汽燃費改為石油稅後,因石油稅採隨油徵收,若車輛沒有行駛,未加汽油,就不需要繳費或稅,真正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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