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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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稅」近來成為政府與民間熱烈討論的話題,「經續會」的結論中也提到,推動「能源稅」以達成環保、能源與產業三贏策略。然而如何徵收?徵收的項目為何?徵收的起始日期為何?均成為各方討論的焦點。一個完善公共政策的形成,需要充分的討論,各方意見的匯集,因此本刊本期以「能源稅面面觀」為封面故事主題,讓讀者更瞭解歐美國家在此議題上的作法。
如果說補貼措施是「胡蘿蔔」,那麼租稅措施就是「棒子」,為要達到節能與減低二氧化碳的排放目標,美國採用透過獎勵與補貼措施的「胡蘿蔔」策略,除了降低聯邦稅,還享有州租稅減免優惠:包括汽車租稅抵減、家庭能源效率改善租稅抵減、企業租稅抵減、生質柴油與其他替代燃料抵減、建築物節能租稅抵減等優惠減免措施。
而歐盟各國就不是採行「胡蘿蔔」補貼策略。芬蘭在1990年開始,是歐洲最早實施能源稅(碳稅)的國家,1997年開始除了電廠的發電原料給予免稅優惠,最終的消費者都需繳交電力消費稅,除了電力之外,各種油品、煤、天然氣均需繳交碳稅。雖然課稅的項目不同,但挪威、瑞典、丹麥、荷蘭都跟進課徵能源稅,歐盟國家為了避免因課徵能源稅造成產業短期成本大增,影響經濟成長,大多數國家在課稅之外,也採行相關產業免稅或減稅之配套措施。兼顧了「胡蘿蔔」與「棒子」的策略。
除了封面故事之外,「能源話題」單元介紹「在都市,我不開車!」宣導世界無車日的理念,「再生能源」單元介紹工研院進行的竹炭生質能發電,「能源政策」單元介紹「印度再生能源政策」都是精彩好文章,值得您的賞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