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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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圖片提供:于寧、梁永瑩
國際能源之星標章計畫,係因應全球溫暖化可能危及並導致地球氣候異常、自然生態環境惡化等衝擊,而由美國環保署與能源部結合製造商、零售業及企業等,於1992年開始推動的一項產業自發性合作計畫。期望透過此能源之星標章制度,推廣省能產品,改變大眾消費型態,進而推動節約能源及降低發電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
「能源之星」在台灣
經過多年耕耘,「能源之星」目前已成為國際性之省能標章,除美國外,歐盟、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日本及我國等,均已與美國環保署簽約合作。我國行政院環保署於1999年7月與美方簽署了「台美能源之星換函」,取得美國環保署授權使用,並委託「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管理台灣地區能源之星標章使用申請及宣導推廣等相關事宜。
目前以辦公室設備,包括:電腦、顯示器、傳真機、印表機、影印機、掃瞄器及多功能裝置為優先推廣項目。只要向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申請並經行政院環保署核准,即可使用能源之星標章,且於全球各國皆能被承認,不需任何費用。美國能源之星計畫則除上述辦公室設備外,尚有家用電氣產品、加熱冷卻設備、消費性電子設備產品、綠色照明等方案,涵蓋50餘種產品項目,惟尚未引進我國。
我國能源之星標章申請案件至2006年12月止,計有憶聲電子、東友科技、中強光電、鴻全電子、偉聯科技、全友電腦、新視代科技(總公司及台南分公司)、唯冠電子、瀚宇彩晶、積豪科技、倫飛電腦、美齊科技、聯強國際、公信電子、普基亞光電、虹光精密、大同公司、奇菱科技、摩言國際、四星國際、明基電通、台灣錄霸、宸鴻光電、致恩科技、建碁公司、群創光電、捷聯電子等28家廠商,326件產品獲得能源之星標章。
按產品分,包括:電腦8項、監視器216項、多功能裝置38項、掃瞄器64項,而其環境效益為每年約可節省853萬度(kWh)電力,相當於節省新台幣1,765萬元;相對可減少5,292噸二氧化碳排放。由於我國是全球電腦及相關資訊產品的主要生產中心,產品行銷全球,這些業者致力於產品省能技術之開發,使得台灣對全球溫室氣體之減量做出具體又顯著的貢獻。
優良的國際產品通行證
在與國內廠商互動方面,能源之星標章規格標準中,省能效率規範係由美國環保署擬定,且不定期更新。環境與發展基金會提供廠商對於產品省能效率疑問之免費諮詢服務,另不定期召開說明會,與廠商進行意見交流,俾能向美方表達意見,及早反應我國產業技術水準,避免日後產生技術障礙。
在國際互動與合作方面,除定期派員參與國際能源之星標章會議,交換執行經驗,參與新產品規格研訂以獲得第一手之省能技術與資訊外,環境與發展基金會並曾提出加強追蹤考核作業,以維護標章公信力的建議,受到各國重視並正式實施。以台灣地區能源之星標章為例,冒用率已由2002年的49%,降至2003年1.8%、2004年1%、2005年2%及2006年2%。且經過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工作人員溝通與說明,冒用廠商均已正式提出申請並獲通過。 我
國由開始推動能源之星標章計畫以來,已進行多項教育宣導措施,包括:網站宣導、發行電子報、資訊月參展、舉辦各種宣導活動、文宣製作、刊登廣告等,針對廠商及民眾進行宣導,其中以資訊月活動效果最佳。能源之星標章計畫之全球推動成效已經逐漸浮現,在市場銷售的個人電腦及顯示器,只要一打開螢幕,絕大多數都能看到能源之星標章。它所制定的其他產品能源效率值,也紛紛被許多國家的自願性或強制性標章制度所採用,或成為許多政府機關與國際性大企業的最基本採購規格。換言之,能源之星標章產品的節能特性,幾乎已經形成國際規範,而是否獲得能源之星標章使用權,也幾乎成為產品能否行銷國際的通行證。
結語
能源之星標章是一種結合市場機制,達到節約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經濟工具。它也是一種教育工具,可以教導民眾改變生活習慣,由採購節能產品做起,養成愛惜資源,珍視環境品質及生態系統的觀念。因此在我國推動此計畫同時,不僅可以實際獲得上述效益,並可建立與其他國家的夥伴關係。未來仍宜更加積極參與各項能源之星產品規格制定研商會議,反應我國廠商之技術水準,從而確保我國產品之國際競爭力。(作者為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總經理、副研究員)
能源之星標章是藍底白字圖案,在上半部圖案部分energystar 其中star為星星圖形,其上有一白色弧狀線條。其使用效益,如以電腦顯示器為例,具有能源之星標章的電腦顯示器在睡眠模式下所耗費的電力將小於2W,在關閉模式下所耗費的電力將小於1W。以7月即將生效的新版電腦規格標準為依據,一個多核心處理器或是具備超過一個個別處理器,且最少具有1G的系統記憶體的桌上型電腦,其待機狀態所耗費的電力將小於65W,睡眠模式下將小於4W,關閉模式下將小於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