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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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堅明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3屆締約國大會(The 13th 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13)與京都議定書生效之第3次締約國會議(The 3rd Meeting of Parties, MOP3)於2007年12月3至14日在印尼峇里島(Bali)舉行,來自全球189個國家,共11,000人與會參加。綜觀這次大會重點之一在於協商「後京都」減量承諾事宜,大會特別成立「特設工作小組(Ad Hoc Working Group, AWG)」,目的在於促進後京都減量承諾的協商,因此,觀察AWG的工作報告,即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最後提出「Bali Road Map」,並據此制定「峇里行動計畫(Bali Action Plan)」,奠立了2009年「哥本哈根議定書」的基礎。
除了後京都第2階段減量承諾談判之外,減排(Mitigation)與調適政策(Adaptation)是這次大會的主軸,涉及的焦點議題,包括:調適政策(Adaptation)、毀林(Deforestation)、京都機制(Kyoto Mechanism)與技術發展(Technology Development)、及碳捕捉與封存技術(CCS)等為主軸。此次大會合計完成25項決議,奠立全球合作減碳基礎,最後大會決議2008年將由東歐波蘭的Poznan市舉辦,時間訂在12月1至14日。
以下本文簡述COP13╱MOP3最新發展議題,內容包括:附件一國家溫室氣體減排最新進展、Bali行動計畫內容、國際能源總署(IEA, 2007)提出之能源科技展望(2006 Energy Technology Perspectives),以及結語。
附件一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現況
依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最新統計資料(UNFCCC, 2007)顯示,附件一國家自1990至2005年之GHG排放減少14.9%,已超過京都議定書降低5.2%之目標量;其中,經濟轉型國家減少35.2%,而非經濟轉型國家(工業化國家)則成長3.1%,表示附件一國家溫室氣體減量仍來自於經濟轉型國家的減量貢獻為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000至2005年經濟轉型國家GHG成長3.5%,高於工業化國家同期的成長水準(1.7%),導致整體附件一國家在該期間成長2.6%,如果持續此種發展趨勢,至2012年附件一國家將達不到京都承諾目標。
就部門別而言,運輸部門是唯一呈現溫室氣體成長的部門,預計至2010年將增加30億噸CO2當量排放量。預計能源部門將減排約40億噸CO2當量排放量,是最大減排部門。整體附件一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績效如下:
一、1990至2004年間,附件一國家溫室氣體(GHG)排放(不包括LULUCF-土地使用、土地變更及森林)大約減排3.3%(包括LULUCF則減排4.9%),同期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36.2%。
二、EIT(Economies in Transition)均呈現絕對脫鉤現象(GHG減排36.8%;GDP成長11.7%)。
三、部分工業化國家呈現相對脫鉤現象(GHG成長11.0%;GDP成長39.5%)。
四、導致所有附件一國家溫室氣體密集度(Emissions Per Unit of GDP)下降29%。
Bali行動計畫
「Bali行動計畫」是COP13╱MOP3的主要會議結論,該行動報告首先確認經濟與社會發展以及改善貧窮是全球最優先的目標,此外,同意第2階段減量協商應以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為基礎,該報告指出,如果減緩溫室氣體減量,將會提高氣候變遷衝擊的風險。整理該行動計畫重點內容如下:
一、為推動更長期的國際合作,達到公約的長期目標,決議於COP15(2009),制定一新的議定書,協商原則包括:
(一)應依據共同但差異責任之精神,並考慮各國經濟與社會條件的差異性,做為長期國家減量合作基礎。
(二)加強國家與國際減排行動:工業化國家應制定減量目標;開發中國家應透過能力建構、技術與財務促進永續發展。
(三)加強調適行動:加強風險管理。
(四)加強科技發展與移轉,促進減排與調適:制定有效機制與移除障礙,並加速環境友善技術發展與推動。
(五)加強減排、調適與技術移轉的財務資源與投資活動:尋求額外財源,建立開發中國家進行減排與調適的正向誘因。
二、應於2009年COP15完成長期合作行動(Long Tern Cooperative Action)。
三、協商行動應即刻展開,不要延遲。
四、第1次協商會議應於2008年4月以前開展,另外三次會議則分別於6月、9月及12月舉行。
五、締約國應於2008年2月之前提交意見,以利第1次協商會議的進行。
六、要求工作小組於COP14報告協商進展。
IEA(2007)能源科技與CO2減排推估
此份報告主要回應G8(2005)領袖會議,要求國際能源總署(IEA)提出替代情境與策略,而能夠達到潔淨與具競爭力的能源。IEA(2007)提出加速科技情境(Accelerated Technology Scenarios, ACTs),主要分析現行及發展中科技,如何在2050年降低CO2排放量至現在水準。
一、情境設定
(一)三種情境:基準情境、加速科技情境(ACT)、TECH Plus情境。
(二)ACT與TECH Plus情境:科技研發、示範與推動衝擊分析;2030年在碳價格為25美元╱tCO2e,低碳科技啟動;個別科技情境具差異性。
二、各項能源科技情境之減排效果推估歸納主要科技項目:
(一)提高能源效率:特別是運輸、工業與建築物。
(二)低碳發電結構:核能、天然氣、再生能源及燃煤與CCS。
(三)提高運輸部門生質能源使用。
據資料顯示,能源效率是最主要的溫室氣體減排科技,約可達到44%減排績效,其次是電力部門結構的調整,可以達到34%的減排效果,其中,CCS可以達到12%減排績效,是未來發電部門最主要的溫室氣體減排科技;依序分別是:一、核能發電可以減排6%;二、以天然氣取代燃料發電可以達到5%減排效果;三、水力與生質能源均可減排2%;四、發電效率提升可以達到1%減排效果。且至2050年,全球發電燃料配比變化,將以CCS、再生能源、與核能是最主要的結構。
結語
觀察COP13╱MOP3重要議題發展,雖然「後京都」減量承諾協商,沒有獲得明顯進展,但是已提出具有共識的「路徑圖(Road Map)」,依據該路徑圖,提出「Bali Action Plan」具體規劃未來2年的行動方案,亦即至2009年必須提出「新的議定書」,規範第2階段國際溫室氣體承諾。觀察此次大會的主要進展如下:
一、後京都協商,應以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PCC, 2007)第四次評估報告為基礎,並應認真回應IPCC報告對未來減量情境的推估,以做為各國減量協商的基礎。易言之,短期則是2020年要達到減排25~40% CO2的目標,將是第2階段協商的主要基礎。
二、附件一國家已達到約15%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然而,2000年以後,無論是工業化國家,或經濟轉型國家,其排放趨勢呈現遞增現象,應密切觀察其未來變化趨勢。
三、運輸部門是唯一尚未減排的部門,展望未來仍將呈現增排趨勢,因此,運輸部門將會是下一階段的重點管理部門。
四、為加速造林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計畫的進展,制定小型造林與再造林的規模為16公噸CO2╱年以下,將有助於造林碳匯推動。
五、各國已深刻感受到生態體系的脆弱性,不易承受氣候變遷的衝擊,因此,透過脆弱性評估,制定適當的調適政策於國家整體氣候變遷計畫,將是未來各國努力的重點。
六、國際能源總署(IEA, 2006)的「2006能源科技展望」,指出能源效率是最重要的溫室氣體減排政策,至2050年約可貢獻44%減排率;至於發電部門,則再生能源、核能與CCS將是最主要的低碳發電科技與配比。
基於上述的觀察,提出如下建議:
一、落實部門溫室氣體減量績效
(一)及早落實部門盤查與自願性減量協議。
(二)定期檢視與落實能源部門現存措施減量績效,做為增訂強化措施的參考依據。
(三)推動部門節能減碳信用認可機制,提高減量誘因。
(四)連結能源效率管制與建築物租賃與買賣行為,提高與落實建築物節能誘因。
(五)推動運輸部門自願性節能協議、節能駕駛行為、以及轉乘大眾運輸運動,促進運輸部門節能潛力。
(六)制定長期與整合的政策推動架構,提高政策有效性。
(七)整合地方與中央溫室氣體減排政策與措施,提高減量政策的有效性。
二、加強溫室氣體脆弱性評估,及擬定有效調適政策
(一)加強自然資源與環境(包括水資源、糧食、生態、健康與居住等)脆弱性科學研究與衝擊評估。
(二)制定脆弱性指標,有效追蹤台灣自然資源與環境的脆弱度,提供施政參考。
(三)加強部門碳風險衝擊評估,並制定適當調適政策,提高產業調適能力。
三、建立有效經濟誘因政策工具
(一)及早規劃國內碳排放交易制度,落實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有效性,維護產業競爭力。
(二)成立調適基金,考量將國內調適活動所需基金納入能源稅收入再利用項目中,促進調適能力的建立,亦即創造「調適紅利」。
(三)設立節能減碳基金,補助能源服務業(ESCOs)工業製程與建築物節能活動,提高ESCOs誘因。(作者為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