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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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輯╱攝影:謝惠子
為因應後京都時期溫室氣體減量之國際潮流,經濟部能源局依據民國94年全國能源會議決議,積極推動提升產業二氧化碳自願減量成效及推動能源部門二氧化碳排放管理機制等措施,並自94年起積極協助能源產業建構溫室氣體盤查、登錄與自願減量能力,同時於95年起推動能源產業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工作,以落實能源產業溫室氣體減量之實務性管理能力。截至96年底為止,共計輔導電力業、油品事業、氣體燃料業等75家(廠)能源產業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已涵蓋電力事業82.8%之發電裝置容量,油品事業亦完全掌握四大煉油廠),以及16家廠商參與能源產業溫室氣體自願性減量計畫。
為表揚96年度我國能源產業參與溫室氣體盤查查證推動計畫之10家取得外部查證廠商,自願減量計畫之4家確證廠商,以及10家新參與並完成自願減量計畫設計書之能源產業廠商,經濟部能源局於96年12月28日在經濟部大禮堂舉辦「能源產業溫室氣體管理成果發表暨自願減量宣示儀式」,邀請能源產業所有廠商共襄盛舉,交流執行經驗與技術,提供以後參與之廠商執行溫室氣體減量相關工作之參考,以利我國未來推動全面性溫室氣體減量之作業。
會中,經濟部部長陳瑞隆致詞表示,非常欣喜見到國內能源產業因參與溫室氣體盤查與自願性減量所展現的斐然成果,未來經濟部仍將持續鼓勵業者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自願減量目標。與會的立法委員田秋堇則對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無法在會期內通過,深表遺憾,並希望未來能夠結合眾人之力,一起為催生法案而努力。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蕭惠娟則指出,為確實掌握國內廠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環保署自96年7月起便建置有「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輔導業界登錄溫室氣體排放的狀況,目前約有50多家廠商已參與登錄,期望未來有更多廠家加入。
約誓共守,表揚模範
由於能源產業因燃燒化石燃料已成為國內溫室氣體主要排放源之一,為此,經濟部能源局積極輔導「能源產業溫室氣體自願性減量」,期以政府與產業間的自願減量協議(Voluntary Agreements)之簽署,協助台灣中油公司、台電公司與麥寮汽電、星能電力、新桃電力、長生電力、森霸電力、嘉惠電力、國光電力、和平電力等8家民營電廠之能源產業擬定自發性的減量計畫,履行其環境保護之責任。因此,此次的宣示儀式由經濟部部長陳瑞隆與前述10家能源產業代表簽署「能源產業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協議」,預計於94至104年可減少1,200萬公噸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等於興建12,860座大安森林公園。
接著,由經濟部部長陳瑞隆授證96年度通過「ISO 14064-2」確證廠商,包括:台電公司通霄發電廠、台中發電廠、興達發電廠及台灣中油公司桃園煉油廠等4家廠家。經由能源局的協助輔導下,4家廠家在國際查驗機構依「ISO 14064-2」規範和CDM方法雙重要求下,完成減量計畫設計書通過確證,且此經確證之實質減量額度,將可做為未來抵換或交易額度;其經確證之溫室氣體減量每年達13萬6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在減量計入期7年共計減少91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由於這是國內第一批通過「ISO 14064-2」確證的減量計畫設計書,為國內推動自願性減量立下新的里程碑。
之後,則由立法委員田秋堇授證通過「ISO 14064-1」查證廠商,以及表揚參加96年度減量計畫廠商與執行環境會計制度之廠商。通過「ISO 14064-1」查證廠商為:台電公司通霄發電廠、大林發電廠、林口發電廠、大觀發電廠、興達發電廠、協和發電廠、台灣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中石化公司小港廠、中華紙漿公司、嘉義焚化爐等10家廠商。而參加96年度減量計畫廠商則有:台電公司總公司、協和發電廠、林口發電廠、大林發電廠、台灣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及大林煉油廠、長生電力公司、正隆公司后里廠、中國鋼鐵公司、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執行環境會計制度廠商則包括:大豐能源科技公司、台北縣樹林垃圾焚化廠。
展望未來,經由能源產業藉溫室氣體自願性減量計畫的全面展開,將使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由能力建構期正式邁入實質減量期。此次儀式也成功的以「碳中和」概念辦理,並以台灣原生種木本植物樹苗排列成台灣的形狀,且於會後贈送與會人員帶回家種植,期藉由台灣原生種木本植物的栽種,不但可對綠化環境、保存台灣原生種盡一份心力,更可抵減因辦理活動而產生的二氧化碳,達到碳中和的目標。(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