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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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國內白熾燈的銷售量每年約有2,218萬顆,年用電量約10.8億度,為推動照明節能及創造優質生活的光環境,政府將積極推動「585白熾燈汰換計畫」,預期以5年時間,逐步推動國內白熾燈汰換為省電燈泡或其他高效率燈具,若全部完成汰換,估計每年可省下約8億度電,減少近50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相當於1,342座大安森林公園二氧化碳吸附量,或相當於造林2,784萬棵樹的效益。
白熾燈平均使用壽命(約500~1,000小時)較短,約只有省電燈泡(約3,000~6,000小時)的三分之一至六分之一,而同樣照度的白熾燈比省電燈泡耗電5倍以上;另一方面,白熾燈表面溫度高,夏天室內使用更增加冷氣耗用量,此外,全球先進國家皆推動汰換白熾燈,以減緩地球暖化效應,身為地球村一員,台灣也積極參與此國際節能減碳潮流。
針對白熾燈汰換計畫,政府已研擬整體配套策略,針對生產面,政府預計於今(2008)年底公告白熾燈能源效率標準,並擬於2012年施行,屆時不符標準規定之白熾燈將無法再進口或製造銷售;在用戶端部分,已於2007年由政府依據「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帶頭示範白熾燈汰換採用高效率燈具;而公有市場也將於2009年以前全面汰換白熾燈改用省電燈泡;其次,另針對特定用戶,推動相關業界參與自願節能協議及提供節能技術服務,其中亦將針對如飯店、旅館、住家、農業、市場及醫院等白熾燈使用率較高之場所,積極鼓勵汰換白熾燈;對於一般民眾,能源局將持續透過媒體宣導、賣場促銷活動等,帶動消費者改用省電燈具。
汰換白熾燈不僅可響應減碳愛地球的行動,也可省下可觀的電費。例如以居家住宅或花卉農場常用的100W白熾燈替換為20W的省電燈泡,節約用電達80%,1年可節省新台幣312元的電費;若是一般在攤商常見的250W的白熾燈替換成55W的省電燈泡,節約用電達78%,1年可節省498元電費。雖然省電燈泡的價格較白熾燈高,但不到1年就可以回收成本。加上省電燈泡使用壽命更比白熾燈高出3~6倍,因此汰換省電燈泡不僅省電、省錢又可減少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
透過推動全面性節能減碳運動,能源局盼凝聚全民共識,大家一起換盞燈愛地球,讓台灣與世界同步保護地球。(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