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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節能政策概況

2008/09/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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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張素美

歐洲自早期成立歐洲共同體至今,歷經數次統合擴大為歐洲聯盟,成員國已達27個,如今的歐盟已漸漸地以貿易實體轉成經濟和政治聯盟。隨著歐盟一體化進程步伐加快,歐盟目前是全球能源消費的第2大區,僅次於美國,但由於石油和天然氣等傳統能源相對匱乏,歐盟的能源進口量居世界第1,超過50%的能源需求要通過進口來滿足。面對國際能源爭奪正熾,全球能源需求量猛增,能源價格暴漲,以及氣候暖化壓力劇增等種種因素,使歐洲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厲挑戰。

邁向「一個」能源政策

為因應這些嚴峻挑戰,歐盟於2006年3月8日公布「歐洲的可持續、具競爭力及安全的能源策略」,亦稱為「綠皮書」。綠皮書中呼籲積極推動建立歐盟共同能源政策,強調在保證能源的供應安全、增強競爭力和推動可持續發展三大目標之間謀求平衡,同時應從六個方面優先進行,包括:建立內部統一的天然氣和電力市場,以提高競爭力;保證內部市場供應安全以及成員國間的團結;針對整個歐盟內的不同能源進行討論,包括成本以及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使歐盟的能源結構符合安全、有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目標;制訂能源技術策略計畫,以歐洲技術平台為依托,對歐洲技術資源進行最佳配置;為因應氣候暖化提出到2020年實現節約能源20%及採用一個長程的再生能源路線圖,以積極推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市場化進程;及統一對外能源政策。

這份綠皮書代表歐洲形成共同能源政策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除了將原本歐盟各國分歧的能源政策加以整合成一個共同的策略外,並開啟了後續推動能源領域相關措施的共同諮商之門,並成為之後在2006年春季歐盟理事會公布的歐盟新的能源政策基礎。

能源政策核心:提高能源效率

歐盟於1997年簽署京都議定書,並具體承諾將在2012年時減少8%的溫室氣體排放(以1990年之數據為基準)。此後在許多重要國際會議中,歐盟積極推動會員國對京都議定書內容的認可;至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所載明的各項規範及內容正式開始在歐盟生效。為達成京都議定書之協議和鼓勵大眾參與,歐盟執委會於2005年6月提出了「用較少的資源做更多的事」的能源效率綠皮書,其主要目的為利用有效節約能源方式,實現歐盟在2020年要節省20%能源(以1990年的標準)的目標。歐盟目前能源進口依存度約50%,每年能源消費成長幅度約1~2%,依此速度到2030年,歐盟能源依賴進口程度將增加至70%,天然氣的依賴度則達到80%。

為扭轉此趨勢,歐盟將從最具節能潛力的運輸部門及提高能源效率本身做起,並從兩方面進行:其一是充分運用歐盟現有法令及工具,特別是在交通運輸、熱產出及住商建築部門,並確實落實已有的能源方案執行,這將使歐盟節省其中10%的能源耗用;其二是思考及推動新的法令及措施,並由所有政府機關、部門、產業及民眾共同來執行,以達成另外10%的節能目標。這些努力還可以產生兩個正面的影響:一是它可在符合里斯本議程的架構下強化歐洲工業的競爭力,另一則是在運輸管理、高能源效率技術等相關領域創造百萬個以上的就業機會。

2020年實現節約能源20%

能源效率綠皮書重啟歐洲對能源效率議題的重視與諮商,在歐洲能源策略中亦強調能源效率政策應加以強化,歐盟遂於2006年10月公布「能源效率行動計畫:實現潛力」。該計畫自2007年起為期6年,動員整個歐洲民眾、決策者和市場參與者來改造歐洲內部的能源市場。其內容針對能源消費及供應設定了一系列短期和中期行動措施以控制和降低能源需求,期達到每年可節約1.5%,至2020年節省20%能源耗用的目標。

根據歐盟執委會預測,如果目前能源需求上升的趨勢不能有效抑制,則在未來15年歐盟的能源消耗將成長10%,故節約能源的行動勢在必行。而歐盟執委會認為以下幾個方面是最具有節約能源潛力,包括:住宅和商業建築物,估計有27%和30%的節能潛力;製造業可能減少25%;運輸部分則有26%的節能潛力。估計到2020年,這些部門每年所降低的總能源消耗約3.9億噸油當量或1,000億歐元,並可減少7.8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另外,估計還有1.8%(或4.7億噸油當量)的節能來自於其他已採行的措施和例行的材料更換。

能源效率行動計畫具體措施

歐盟執委會針對能源效率行動計畫的具體措施提出最佳的成本效益比,並列出優先項目包括:

一、提高能源使用效能。從2007年開始,進行符合生態的設計需求之能源標章制度的更新。

二、2009年將擴大建築物能源效率指令的範圍,並於評估後提出適用於新、舊建築物之最低效能標準。

三、提高能源轉化效能,能源轉換部門約使用三分之一的一次能源,但能源轉換設施的平均產量約占40%,在減少能源損失方面有很大的改善潛力。

四、限制相關的運輸成本。運輸部門消耗近20%的初級能源,同時也是能源消費增長速度最快的部門。歐盟執委會針對此將立法並透過一連串措施來減少汽車的污染排放量,以便在2012年達到120gCO2╱km的門檻。

五、針對企業在能源效率方面的投資提供融資及優惠財務誘因,包括呼籲銀行界提供適合中小型企業及能源服務公司融資的機會,以鼓勵採用能源效率節省方案;其他還包括草擬間接稅綠皮書,並重新檢討能源稅指令以促其有效使用。

六、提高能源效率意識,透過會員國間以及社區教育機構所發展的社區方案,對產業及公共設備的能源管理員進行教育訓練計畫,及針對初級、次級及職業教育活動的教學輔助等。

七、適應和發展國際夥伴關係,包括召集歐洲最大及最先進城市的市長共同建立一個永久的交換網路,以促進最佳的實例運用及改進都會環境(特別是運輸部門)的能源效率。並結合歐盟主要貿易夥伴和重要國際組織提出發展綱要協議的倡議,運用大量的政策與措施以改善消費部門及能源轉化的能源效率。

八、持續藉由各方案及相關法規進行能源效率推廣,其中在能源節約的立法方面,歐盟已通過之指令或規定包括:建築物能源績效指令、汽電共生推廣指令、能源產品及電力稅指令;鍋爐、冰箱及螢光照明穩流器之能源效率要求指令;電爐、空調機及冰箱及其他器具的能效標章標識指令、辦公設備的「能源之星」標章法規、用能產品的生態設計要求指令、終端使用之能源效率與能源服務指令等。

九、強調管理措施。有很多管理措施是強制性的,如為了在技術上落實能源多樣化策略,歐盟於2003年啟動「歐洲的智慧能源」項目,支援歐盟各項能源政策的落實,例如:在建築和工業領域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促進新的再生能源與當地環境和能源系統整合,支援交通能源的多樣化等。同時,在「歐洲的智慧能源」架構下啟動「永續能源運動」,目的是為了提升歐盟整體的能源意識,促進歐盟國家做出更明智的能源生產與利用,以協助達成能源政策目標,徹底改變歐盟的能源景觀。

結論

歐盟陸續推出能源綠皮書、能源效率綠皮書及能源效率行動計畫,從統一內部市場、提高能源效率,及強化管理措施等方面設定嚴格的目標並積極執行,期望達成以下設定的目標:

一、到2020年各個已開發國家降低30%的溫室氣體排放。

二、2020年降低本身的排放20%,並進一步降低至令人滿意的全球協議的水準以下。

三、到2020年改進20%的能源效率。

四、到2020年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至20%。

五、到2020年將運輸燃料使用生質燃料的水準提升到10%。

上述目標顯示歐盟將積極帶領其經濟朝向高能源效率、低排放的方向轉型,並如歐盟執委會主席巴羅佐(Jose Manuel Barroso)所形容的,將引領全球進入「後工業革命」時代。如果前述目標得以實現,對降低歐盟能源進口依賴,促進能源供應安全,及緩和全球暖化的問題均具有實質的助益,故即使執行上將遭遇許多困難,歐盟仍將堅定的朝此方向邁進。(作者任職於工研院能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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