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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字的迷惑——談能源計量單位之前置詞頭

2009/03/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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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正明

筆者曾於審查某篇文章中,看見作者引述2008年9月1日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敘述「日本九州大學教授太田俊昭所領導的研究小組,正在開發利用太陽能和風力發電的海上浮台式發電廠,其主要結構為2,000公尺長,800公尺寬,搭載風機和20萬塊太陽能光電板,發電容量約300「兆」瓦。」看完之餘除了羨慕、驚歎,又多了一份迷惑,怎麼會有這麼大的發電容量?當深入探討,從一些文獻中去瞭解計量單位的前置詞頭(或倍數)時,不得不拍案叫絕。一個「兆」字,竟然可以迷惑全天下古今中外使用漢字的人!

「兆」字意義解析

在漢文中,「兆」有3個不同的表達:

一、「兆」為106:即百萬(102x104);十萬(101x104=105)為億、十億(101x105=106)為兆(1,000,000)

二、「兆」為1012:即萬億(104x108=1012);萬萬為億(104x104=108)、萬億為兆(1,000,000,000,000)

三、「兆」為1016:即萬萬億(104x104x108=1016);萬萬(104x104=108)為億、萬萬億為兆(10,000,000,000,000,000)

基本上,第一點的表示與第三點的表示衝突比較少,因為「兆」為1016的數字太大了,其演算過程也較相同;但第一點與第二點的表示之間就會在觀念上起衝突,這包括了「億」與「兆」的定義(10的幾次方)差別太大。事實上,中國古代早已有這種多重的概念了,中國古書《五經算術》就有如下之敘述:

「按黃帝為法,數有十等。及其用也,乃有三焉。十等者,謂「億、兆、京、垓、秭、穰、溝、澗、正、載」也。三等者,謂「上、中、下」也。其下數者,十十變之。若言十萬曰億,十億曰兆,十兆曰京也。中數者,萬萬變之。若言萬萬曰億,萬萬億曰兆,萬萬兆曰京也。上數者,數窮則變。若言萬萬曰億,億億曰兆,兆兆曰京也。」

華人世界「兆」的定義不同

「兆」不但在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計值,在不同的政府管轄範圍或地區亦會有不同的計值。在台灣、日本、韓國及新加坡,1012為「兆」(Tera),106為百萬(Mega),但在中國、香港及澳門,1012為太(Tera),106反而是「兆」。

106(1,000,000)在台灣習慣都叫百萬(Million),近年來大家比較喜歡叫「Mega」,例如:數位照相機的像素8百萬像素,大家都稱8Mega pixel,或直接說8Mega,電信網路頻寬傳輸速度國內叫4Mega,但在中國,台灣的8Mega pixel,他們叫8兆像素。如果大家還記得早期電台或電視台於節目開播或結束時,播報員會說「本台頻道是99.7兆赫(中廣音樂網)」,其實99.7兆赫是99.7Mega Hertz(百萬赫,MHz),是106Hz而不是1012Hz。所以,當此「兆」遇見彼「兆」時,大家都給迷惑住了。

難怪我們在評估香港天然氣的價格時,在其中文網站上查到的計量單位為「仙╱兆焦耳」(仙為cent港幣),但英文版上是cent╱MJ。以台灣、日本、韓國1度天然氣(10,000kcal╱NM3)約為41.8605MJ╱NM3(Mega Joule),如果用台灣對「兆」的認知是「1012」時就會迷惑:香港的天然氣怎麼那麼便宜,直覺認為不可能,因為,1度不到新台幣1分。

在這種不同「兆」的認知下,中國、台灣、香港、澳門或世界其他同種同文的華人世界裡,如何統一不同「兆」的定義,恐怕還有得爭議。

能源計量單位使用事宜

其實在台灣,「兆」為1012的觀念與使用規則是有依據的。早在民國74年,經濟部於3月7日經(74)技08974號公告,並於92年6月13日經標字第09204608060號公告(修正)的「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所使用之倍數分數之名稱定義及代號」一項標準,就很清楚把各種度量衡的計量單位及其前置詞頭公告,供大家採行。經濟部能源局網站(http//:www.moeaboe.gov.tw)及其每年發行的能源統計年報或手冊上就列有「能源常用單位換算表」供引用。(97年版能源統計年報在268頁)

另外,能源使用單位之英文代號小寫或大寫,雖是同一英文字母,但大小寫有時候是代表不同的倍數,例如:大寫「M」與小寫「m」而言,M是106(百萬,1,000,000)的代碼,m是10-3(千分之一,0.001)的代碼,大小寫用錯了還真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呢。

因此,建議大家在使用能源計量單位時要注意下列事項:

一、適用本地習慣用法及通行的用法,例如:106在台灣叫百萬(Mega)。

二、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的上述標準使用(包括英文代碼之大小寫,見: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Attachment/f1221551362000.doc)。

三、引用華人世界的文章時,先核對其原來之計量單位的合理性,否則照抄就會有「膨風」效應。

四、必要時,找出其外文版(英文、日文等)核對其原有數據或原用詞頭。(作者為台灣中油公司高級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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