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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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曲新生
在全球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趨勢中,能源產業將會是下一個明星產業,台灣應善用此契機,全力發展利基能源產業,快速嵌入全球分工布局,開創台灣產業發展新領域。此次98年的全國能源會議,對我國能源產業發展做了深入與廣泛的討論,以下特別對此次會議之討論內容做一簡要描述。
應用能源科技對抗暖化
全球暖化日趨嚴重是目前全世界最矚目的環境問題,為減緩暖化問題,首要是發展能源科技與產業,並從改變能源的供應與使用方面著手節能減碳。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最近提出的「能源科技未來展望(2008)」報告,依其減半情景(Blue Map Scenario)模擬分析,到205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目標量為480億噸,其中被視為「關鍵技術」者包括:一、能源使用端效率;二、供應端發電效率;三、再生能源;四、核能發電;五、碳捕捉與封存(CCS)等。此項結果顯現全球要有效減碳,維持大氣碳平衡(Stabilization),需仰賴多元化新技術之開發、普及與應用。
綠色能源產業將蓬勃發展
誠如湯馬斯˙弗德曼在他聲名大噪的「世界又熱、又平與又擠」一書中揭露:「綠色能源將是下個十年的全球標準,而綠色技術將是下一波全球產業的主力。那些可以發展、製造和販售更多這類型技術的國家,將擁有成長快速的產業也享有最乾淨的空氣。」
目前世界上已有許多先進國家積極推動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產業,德國、西班牙等,立法對再生能源提供獎勵,成功地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另外依據國際能源總署之評估,預估2005至2050年節能減碳所衍生之新能源產業投資額,累計將可達4,500兆美元,前瞻能源技術,新興能源產業將會是下一個明星產業。如何善用此契機,開發創新技術並創造商機,以快速嵌入全球綠色能源產業之分工布局,已成為國際間各國競相角逐之課題。
我國能源產業發展策略
近年來我國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等新興產業已蔚起發展,主要之再生能源產業包括: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燃料、氫能與燃料電池等;主要之節約能源產業則包括:LED照明、冷凍空調、能源資通訊、能源服務業(ESCO)及輕型電動車等。上述各項均已列為我國優先發展的產業,預估將可在2015年前創造出年產值超過兆元的新興能源產業。為達成兆元產業之目標,我國尚面臨如下課題待克服:
一、政策與法規制度面
(一)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之發展目標,尚待展開與落實。
(二)節能產品回收年限太長不易推廣,尚須政府提供節能減碳合理誘因,例如:能源效率管制、推動碳權交易制度及補助節能設備等。
(三)應加強支持轉換效率高及低成本新技術的開發應用示範,並儘速完成再生能源獎勵法案的立法。
二、市場面
(一)台灣內需市場規模不大,但應以內需市場做為產業及產品的驗證示範平台,建構優質發展環境,以帶動新產業發展,拓展海外市場。
(二)跨領域之資源整合仍待加強及落實,以提升產業價值與競爭力,並應及時嵌入全球分工布局。
(三)需大幅加強我國產品品牌與通路之建立。
三、科技面
(一)加強新興能源產業關鍵技術之自主與創新。
(二)國際合作以技術交流為主,需提高合作層次以快速提升技術水平,減少重複性之研發費用。
(三)強化能源科技與管理人才之培育。
此外,我國於半導體、資通訊與電子等產業界已有強大的能量,能源產業之發展充分運用此一跨領域的資源整合,開發出創新與產業技術,創造商機,提升產業價值與競爭力。展望未來,我國欲達成能源永續發展的政策目標,除需仰賴長期穩定的能源政策引導外,亦需藉由發展能源產業,結合業界與全民的力量落實節能減碳,方能引領台灣的能源供需體系朝向低碳化及高值化發展。
2009年2月間經濟部已規劃推動「新能源產業旗艦計畫」,並已依據市場潛力、能源貢獻度、產業發展效益及技術前瞻領先等因素,篩選出太陽光電、LED照明等主力產業為發展主軸;另有風力發電、冷凍空調、生質燃料、能源資通訊、能源技術服務、輕型電動車、氫能與燃料電池等具潛力發展能源產業。此項「新能源產業旗艦計畫」預估將可在2015年前創造出年產值超過兆元的新興能源產業,總產值由2007年的新台幣1,726億元,躍增7.5倍至2015年的1兆3千億元以上。
推動策略與基礎配套
為促成目標之落實,建議政府積極投入如下的推動策略:
一、選定重點產業,依產業特性採用不同策略,加速發展
(一)主力產業:針對尚處於產業成長初期,且擁有技術力量之產業包括:LED照明、太陽光電等,引導需求與擴大市場。特別應著重技術突破、擺脫競爭對手;增加投資、拓展新興市場等。
(二)潛力產業:針對未來深具潛力,且技術能力尚待突破之產業,應協助產業研發、取得關鍵技術。同時建立國內示範應用、培養產業未來競爭實力。
二、建構基礎設施
(一)建構大規模統合之新技術產品示範驗證場域。
(二)建構智慧型電網,提高智慧電表與智慧家電普及率。
(三)協助新能源產業技術與產品實驗與認證。
三、創造市場先期需求
(一)加速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作業。
(二)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機制,創造節能減碳的市場環境。
(三)對初期產品與技術提供示範協助與補助獎勵措施。
(四)擴大政府機構與國營企業應用及採購新能源產業技術與產品。
(五)公共工程優先使用新能源產業技術與產品。
四、引導民間擴大投資
(一)積極邀請國外優秀企業來台投資設廠,規劃引進全球系統大廠。
(二)利用新鄭和計畫,強力拓展新興市場,帶動投資。
(三)以中國市場為基礎,建構兩岸產業標準,發展成為全球標準。
五、提升國際合作層次
(一)透過國際合作研發,深耕我國前瞻能源科技。
(二)應用全球開放式創新模式,加速我國能源科技產生突破性之成果。
六、掌握核心技術
(一)「新能源產業旗艦計畫」與「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密切結合,發展自主核心技術。
(二)開發產業核心技術,掌握關鍵智權。
1.再生能源:發展低成本高效率及創新之太陽光電製程及新材料;整合風力機元件與系統;研發生質裂解油、纖維素酒精等技術。
2.能源效率:研發自主LED光源技術及創新應用;加速投入能源資通訊、氫能、燃料電池、輕型電動車、動力電池等技術。
七、人才培育
(一)擴大運用質優充沛之學界科技能量,深化基礎研究。
(二)結合產學研之力量,推動任務導向型研究,培育產研各界所需各級人才。
結語
在全球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趨勢中,綠色能源產業將會是下一個明星產業,且節能減碳之績效將影響該國未來之國家競爭力。台灣應善用此契機,全力發展利基能源產業,並快速嵌入全球分工布局,開創台灣能源產業發展之新領域。我國未來長期推動的節能減碳政策,亦需藉重能源產業的發展與業界之力量,以落實節能減碳,達成我國能源永續發展的政策目標。(作者為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