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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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近年來國際能源價格持續飆漲,且全球暖化溫室氣體減量之需求日益迫切,為兼顧經濟成長及環境保護以達成節能減碳、永續發展之目標,經濟部於2010年1月19日依修正通過之「能源管理法」第8條規定,公告特定能源用戶節約能源使用管理措施,並於7月1日生效實施。
經濟部表示,為強化能源效率管理,落實「永續能源政策綱領」能源密集度於2015年較2005年下降20%以上之整體節能目標,新修正通過之「能源管理法」,已將特定能源用戶之能源使用行為納入規範,將我國能源效率管理帶入另一嶄新紀元。
能源局表示,因該項規定為第1年實施,為有效建立全民共識,所以初步選擇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具擴散效果且節能改善意願較高之7大服務業(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連鎖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化粧品零售店、連鎖電器零售店),做為列管對象,以達到宣導示範效果,引導社會節能改善風潮。
此外,由於一般商業建築類型中以空調設備(42%)及照明設備(31%)用電占比較高,故優先將空調及照明納入管理範圍。為廣泛獲得社會共識及積極響應,故以易改善、回收快之「冷氣不外洩」與「禁止白熾燈泡」(禁止25瓦以上白熾燈泡做為一般照明使用)等兩項管理措施,做為主要推動項目,以達環境及經濟雙贏之目標。
在「冷氣不外洩」部分,依研究結果顯示,夏季店門敞開,若加裝空氣簾或自動門予以改善,可有效防止冷氣外洩量達80~98%,並可於2年左右回收,具投資效益。2007年調查全國51個商圈共10,840家商店,冷氣外洩商家約36%;2008年依台北市政府調查台北市商圈冷氣外洩情形,亦有37.4%商店冷氣外洩。初步估計,國內夏季開放空調但大門敞開之商店達26萬家,若能全數加裝自動門,則一個夏季就可節省15億度電。
另外對於「禁用白熾燈泡」部分,白熾燈泡平均使用壽命(約500~1,000小時)較省電燈泡(約3,000~6,000小時)短,同樣照度白熾燈泡比省電燈泡耗電5倍以上。因此先進國家已紛紛擬定禁用白熾燈泡時程,我國也擬定於2012年禁止高耗能之白熾燈泡銷售及進口;如能全數汰換,每年可節省7.4億度電。最後能源局表示,如能全國落實「冷氣不外洩」及「禁用白熾燈」,至少可節省22.4億度電。(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