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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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歷經3屆立法委員任期,終於在2009年6月12日完成三讀程序,並於同年7月8日公布施行,為我國再生能源的發展立下重要的里程碑。藉由「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完備立法,不僅能彰顯我國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善盡世界公民責任之決心,亦為我國再生能源奠定長遠永續發展之利基。
本期本刊封面故事特別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為報導主軸,帶出政府單位積極發展推廣再生能源,為提高我國自產能源比例與促進能源多元化之努力,同時透過再生能源立法的完備、各項獎勵措施以及朝野各界的合作,達成建構台灣為低碳家園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