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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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徐守正
美國安隆公司(Enron Corp.)成立於1985年,初期專司跨州天然氣輸送業務,隨美國天然氣市場的自由化,1989年起經營重點轉向天然氣批發交易,翌年晉身北美及英國最大營運規模的天然氣交易商。1992年,美國國會通過能源政策法案(The Energy Policy Act of 1992),為非公用發電(NUGs)之市場進入權、輸電使用權及海外投資提供了法源;非惟係美國近代電業自由化的重要紀年,亦係稍後獨立發電廠如雨後春筍設立、公用電業發電資產所有權及電業經營權大幅易手、批發電力交易蓬勃發展的重要動力。
隨電力市場競爭態勢的升高,安隆自1994年起開始從事批發電力交易,旋即成為全美最大營運規模的電力交易商。1997年,安隆率先開創氣候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企業觸角進一步延伸至煤、紙製品、塑膠原料、金屬及寬頻光纖網路等領域。至此,安隆經營重點已由原先實體資產、獲利及風險較為保守的管制性業務,大幅轉向買賣方交易撮合及市場風險與報酬相對較高的商品交易。1999年,安隆電子商務交易平台Energy Online開始營運,為當時全球首家專司能源及商品交易的商業網站。
2000年底,安隆年營收突破1,000億美元,員工數達21,000人,獲財富雜誌遴選為美國排名第七大的企業,並予以全美最具創意及令人稱羨公司之評價,在連續20季獲利成長的冠冕下,投資人無視安隆本益比(PE ratio)偏高的警訊,爭相購進安隆股票,使安隆股價飆漲至每股近90美元,當時的安隆非惟備受華爾街寵愛,經營管理亦極受美國東西岸知名學府教授之推崇。
安隆的殞落
2001年12月2日,安隆向美國破產法庭申請破產法保護,以暫時凍結一切不利該公司的控訴,引發各界一連串的質疑、關切、恐慌與揣測,並迫使美國布希總統於參眾兩院聯席會議中,要求相關單位對美國現行企業會計查核制度進行檢討。在安隆破產案爆發後,各界有關安隆公司破產案的討論,多半圍繞在安隆藉由持續發布獲利成長數據以炒作公司股價的做法、高傲狂妄的經營管理哲學、黑幕重重的財務結構、與其關係公司LJM公司間的資產交易是否涉及利益迴避的法律責任、對龐大員工、股東及債權人權益的事後處置、政商勾結醜聞如何落幕、華爾街專業分析師及負責該安隆會計帳審查核的Arthur Anderson公司為何無法善盡財務把關責任等。
事實上,安隆破產案非但涉及企業內部統理(董事會及經理團隊),及外部會計查核制度失靈及政商勾結等嚴肅的議題。對國內各界瞭解能源產業自由化後的事業經營本質,可能導致能源業者經營傾軋的因素及影響,亦可提供相當價值的參考教材。
破產案的啟示
在自由化後的能源市場,能源事業經營業者、投資人及債權人須承擔較高的市場及經營風險。各國政府是否有能力及意願,對能源事業體提供財務奧援,能源產業自由化後的管制架構為何,能源事業體本身的經營體質及財務結構;能源事業體是否具備良好的管理及策略規劃能力;則係可用以衡量能源事業信用風險的因素。
慕迪投資評等(Moody's Investment Grade)過去給予能源事業與美國政府等相同信用評等之假設,因為在於能源事業財務遭逢困境時,各國政府多會施以及時及必要的協助。惟在能源產業自由化及民營化後,能源事業與政府信用評等間的依存性,亦將隨政府管控權的退出、各項財務及非財務援助的消褪而逐漸消失。
在自由化後的能源市場,市場進入權及非必要管制將逐步解除,市場供需及價格波動對業者獲利及投資報酬的影響將轉趨明顯。舉凡策略規劃、商情研判、成本控制、風險規避、技術創新、顧客關係管理,對於業者經營成敗的影響,顯得日益重要。全美各地在經歷2000年停限電危機後,許多能源業者高價搶購長期購售電合約。惟由於2001年氣溫並未如原先預期的高,在管制機構採行上限價格管制,及強勢實施各項節約能源措施的雙重影響下,迫使許多業者於現貨市場低價拋售多餘電力,對業者財務普遍造成重創。
戲碼重演?
安隆破產案是否會在美國或我國未來能源市場再度上演?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為企業傾軋本來就是競爭市場的常態。至於市場業者是否會因為安隆案的影響,而對能源交易裹足不前,答案則是否定的。根據哈佛大學某位商學院教授的說法:任何一種商品,總會產生人太多,或太少的問題;因此,雙方總是需要交易。
英國電力暨天然氣管制機構(OFGEM)某項研究報告中的論述:對需求端用戶選擇權的提供及藉由集結彼此的能源需求,以行使議價能力,是有效抑制供給端業者(寡占市場)進行市場壟斷的方法。有鑑於此,自由化已日趨成熟的能源產業,市場會自動衍生撮合買賣方交易、提供各類商情及價格資訊、承攬財務避險功能的角色扮演者。同時,更自動發展出更為多元化的商品、服務型態及訂價策略,用以撮合買賣方長短期、大小宗能源合約交易、促進合約流通的交易及財務市場。
能源產業自由化的重要假設在於獨占市場的管制成本將有所下降。但市場交易成本則將因為交易轉趨頻繁,包括交易所需的資訊軟硬體支出,而有所上升。安隆嘗試將其交易平台轉置於網際網路電子商務上,思考邏輯上並沒有錯誤。因為電子商務理論上確實可聚集數量眾多的買方及賣方,以低成本方式快速進行交易,並藉由多元化商品及服務,以擴大網路平台的成本分攤規模,係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及固守顧客的方法;也是為何在安隆於宣布破產後,仍有多家國際知名銀行爭相願意高價承接,如美國花旗銀行及瑞士UBS Warburg等銀行。
根據瑞士某銀行發言人的說法:安隆的能源交易模式係第一流的交易平台。資訊科技顧問公司META集團執行長亦指出:安隆的能源交易部門在資訊科技方面領先同業,未來瑞士UBS Warburg銀行將不難重新拾回安隆原先的市場佔有率。(本文作者任職於台電公司企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