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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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林茂文
自去(99)年12月以來,受到歐美氣候異常寒冷對能源需求增加、北海地區供應量減少、熱錢氾濫人為炒作、以及北非與中東情勢不穩定等因素影響,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上揚,使得國內計價的指標原油杜拜(Dubai)及布蘭特(Brent)每桶最高分別突破111及116美元大關,達97年以來的最高點。國際原油價格的持續上揚,引起媒體與社會大眾的關注,因此浮動油價機制再度成為討論的話題。
油價公式是公開透明
浮動油價機制於95年9月試行,自96年1月正式實施以來,油價公式(包括調價指標原油、調整幅度、調價頻率等)業經國內許多學者專家多次檢討、修訂,油價資訊(包括計價公式、每日調價指標油價及匯率、亞鄰國家油價等)均公告於中油公司網站,由於資訊公開透明,已為民眾熟悉與瞭解。目前國內汽柴油計價公式(圖1)主要參數說明如下:
一、調價指標採7D3B貼近中油實際購油成本
目前國際指標油價係採杜拜(Dubai)和布蘭特(Brent)以70比30的比例加權平均(簡稱7D3B)計算。依中油公司99年度進口原油來源資料顯示,中東占67.44%(以杜拜計價)、西非占26.6%(以布蘭特計價)、東南亞占0.81%與澳洲占2.85%(以杜拜及布蘭特各一半比例計價)、其他地區占2.30% (含亞塞拜然1.89%及大陸0.41%,以布蘭特計價),合計採計杜拜及布蘭特價格之比例分別為69.27%及30.73%。因此,現行油價公式採計比例與中油公司實際進口原油成本極為接近。
二、變動幅度採80%計算並不包含固定成本
浮動油價公式中反映國際原油變動幅度係以80%計算。依據中油公司99年油品成本結構資料,其中進口油料成本占84.5%、其他成本(包括材料用品費、服務費、用人費、折舊、稅捐等)占15.5%。因此,採計80%的計算比例,並不包含人事費用等固定成本,亦對消費者較為有利。
三、以亞鄰最低價為調價上限
為照顧民生,中油公司訂定國內汽柴油稅前價格時,均參考亞鄰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等地區之油價,並以亞鄰最低價做為浮動油價調整的上限。
國內油價變動低於國際漲幅
一、中油已採減半調漲
為減緩油價上漲壓力與降低民眾負擔,經濟部已制定穩定物價緩和機制,即當指標原油價格高於一定價格,油價應調漲時,由中油與消費者平均負擔;指標原油價格高於非常價格,導入貨物稅減徵,油價應調漲時,由中油、貨物稅與消費者各負擔三分之一。
中油公司衡酌國際原油價格走勢、亞鄰國家油價、國內物價水準及中油營運狀況等因素,於99年12月6日起,自原油每桶超過85美元、國內92汽油零售價每公升超過30元時,汽柴油價格已採減半調漲措施,且春節期間油氣產品只跌不漲。如以99年11月30日至100年3月28日間國內外油價變動情形比較,指標原油7D3B平均價格自每桶82.93美元上漲至111.13美元,漲幅達34%,同期國內95汽油稅前價自每公升19.54元上漲至21.73元,漲幅為11.2%,柴油稅前價自每公升20.63元上漲至23.01元,漲幅為11.5%,零售價更分別僅上漲8%與9%,因此國內油價變動明顯低於國際油價漲幅。至100年3月28日止,中油公司汽油與柴油每公升仍分別吸收2.3元及2.5元, 1~2月累計吸收金額為12.56億元。
二、國內汽油已賠本銷售
以100年3月28日指標原油每桶 111.13美元,換算95無鉛汽油之原油進口成本,加計原油運雜費及煉製成本後,生產成本每公升為22.60元,已較3月28日之稅前價每公升21.73元(註1)高出0.87元,若再加計由煉油廠運送至加油站等管銷成本後,每銷售1公升汽油虧損約達2.6元,換言之,中油是在賠本賣汽油。如與亞鄰各國比較,以100年3月21日油價為例,國內95汽油零售價每公升32.6元,低於印度的34.6元、上海的34.9元、泰國的36.6元、新加坡的48.4元、韓國的56.1元、日本的58.1元(98汽油),僅較馬來西亞、越南及印尼為高(圖2)。
註1:零售價(32.8元)-營業稅(1.56元)-稅費(9.508元)=稅前價(21.73元)
中油汽柴油銷售並無獲利
中油公司99年度稅前盈餘239億元(稅後160億元),其中,汽柴油虧22億元,國際海空用油賺33億元,其他油品及石化賺21億元;另天然氣賺132億元(扣發電用增購量賺44億元)、轉投資及海外油氣探勘賺27億元、兌換淨利益33億元、代政府儲油、代進口服務、多角化收入等15億元,故汽柴油銷售並無獲利。此外,中油公司97年度因油價凍漲造成稅前虧損1,387億元,稅後虧損1,201億元,以資本公積及保留盈餘彌補後,98年累積虧損199億元,99年度累積虧損 39億元,虧損尚未弭平。
結論
國內所需之能源9成以上仰賴進口,面對國際油價仍處高檔震盪,期望藉由浮動油價機制,以簡單、公開、透明之方式,促使國內油價回歸市場機制,並達到能源價格合理化及節約能源的目標;同時,配合穩定物價緩和機制的推動,以降低國際油價上漲的壓力,減輕民眾的負擔與對物價的影響。未來中油公司在浮動油價機制執行過程中,將優先確保消費者權益,善用各種管道加強對外溝通與說明,並配合考量政府政策之施行。(作者為台灣中油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