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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供應安全不容忽視

2012/02/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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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涵茵 ▓圖檔來源:台電公司

我國煤炭100%仰賴進口,應如何降低煤炭供應地區在政經、煤炭開發政策、船運、港口設施、內陸運輸等衝擊是極重要課題。煤炭穩定供應之主要影響因素包括:國際能源及經濟情勢變化、進口集中度、安全存量、自運比例、卸儲設施、區域性合作、氣候異常、災變等。2010年因中國大陸與歐美暴風雪天寒關係,煤炭需求大增,加上天候惡劣導致澳洲昆士蘭州多個煤礦生產中斷造成煤炭價格上漲。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地區大地震及海嘯,不僅造成日本福島核電廠災害,亦導致鋼廠停產、煤炭卸、儲系統遭到毀壞。雖然短期日本煤炭需求下降,但燃煤火力機組為日本核災變後重要發電遞補來源,中、長期隨日本重建展開,國際煤炭需求仍將上漲。綜言之,臺灣是孤島型能源供應系統,如何建立滿足經濟發展目標的煤炭安全供應系統,並確保煤炭供應不中斷,實為當前亟待探討的課題。

能源供應安全議題可從偶發性風險與結構性風險觀點分析。就煤炭安全而言,偶發性風險將形成短期巨幅波動現象,造成短期煤炭進口量供應不足的現象,如2003年中國大陸雪災、2010年澳洲大洪災等;而結構性風險將造成煤炭出口國持續且長期的出口量下降,使得煤炭的市場供給量逐漸減少,如中國大陸與印度隨著經濟成長持續增加煤炭需求,成為煤炭大消費國。因此,國際煤炭短缺因應策略可就「短期」與「長期」的觀點來看。基本上,短期著重於非預期性的供給中斷或價格上漲,長期則較重視是否有穩定充分之供應來源,以達國家永續發展目標。

國際煤炭供需概況

根據2011年英國石油公司(BP)能源統計顯示,以目前的開採速度,石油尚有46.2年的可開採年限,天然氣尚有58.6年,煤炭具有最長的118年可開採年限。

2010年國際煤炭消費量7,225.4百萬公噸,而2010年國際煤炭生產量為7,582.2百萬公噸。國際煤炭產銷的分布以亞太地區為主,2010年亞太地區煤炭消費量占國際煤炭消費量的65.6%,並且煤炭消費量增長最快的國家皆在亞太地區;其中,中國大陸和印度兩國的煤炭消費成長迅速,其中中國大陸煤炭消費占比高達48.2%。另根據中國能源網,中國大陸2011年進口煤炭達1.824億噸,成為國際最大的煤炭生產國和消費國。

我國煤炭供需現況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資料,2010年我國煤炭總消費量為6,293萬公噸,其中台電公司發電用燃料煤為目前國內煤炭的消費大宗。2011年1月至11月,我國燃煤發電及汽電共生(不含蒸汽)總消費量為4,366萬公噸,其中台電燃煤消費總量為2,534萬公噸(42.48%),民營發電廠(IPP)燃煤消費總量為780萬公噸(13.07%),汽電廠發電燃煤使用總量(扣除蒸汽)為1,052萬公噸(17.63%),工業及其他燃料煤用量為845萬公噸。

在煤炭進口方面,2010年我國煤炭總進口量為6,316萬公噸,進口來源集中在澳洲(45.4%)、印尼(37.4%)與中國大陸(6.2%)等國;2011年1月至11月,我國煤炭總供給量為6,090萬公噸,燃料煤進口為5,497萬公噸,占進口比重達90.27%;煉焦煤進口為592萬公噸,占進口比重為9.46%。

我國煤炭安全存量管理

煤炭為國內重要之能源供應來源,為穩定能源供應,我國於1980年8月公布之「能源管理法」第7條即明訂能源供應事業經營能源業務,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數量者,應依照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儲存安全存量,並於2001年10月30日再度修正公告「能源供應事業依法應行辦理事項之能源供應數量基準及應儲之安全存量」規定,電能供應事業發電裝置容量超過50萬瓩應儲存之安全存量為燃煤火力電廠上一年度之平均使用燃料30天以上數量。

相較日韓政府無煤炭安全存量天數管理機制,我國依能源管理法規定燃煤電廠維持煤炭安全存量30天,故於近年中國大陸暴風雪停止供煤及澳洲洪災供煤中斷等重大事件期間,並未造成我國供煤中斷而影響發電,我國燃煤電廠維持煤炭30天安全存量,方能安全渡過此危機。

易言之,我國應維持燃煤電廠煤炭30天安全存量之管理機制,但如遇天候異常、災變、罷工、塞港、煤炭船運市場緊張等不可抗力特殊緊急狀況時,經燃煤電廠說明原因,主管機關瞭解原因後,主管機關可予燃煤電廠適當期限調整改善存量,可視緊急狀況必要時,延長期限或1次以上的限期改善。

結語

近年來國際煤炭市場供需發生劇大波動,我國煤炭完全仰賴進口,我國煤炭安全存量30天規範極具風險管理功效。但值得關切的是,煤炭生產供應限制(寡占及缺乏供給彈性)、全球需求量急速變化、內陸運輸易受天候阻礙、出口港區儲存量限制、出口港生產作業能量限制、海上運輸船噸供應不足等因素可能影響我國煤炭安全存量。因此,除了穩定煤源供應,分散能源供應風險及穩定物流運輸亦是煤炭管理重點。綜言之,我國應善用煤安全存量機制,煤炭供應安全短期注重加速建立安全預警機制之風險管理;長期則應重視國內外煤炭市場供需結構及相關替代能源之市場供需,並應加強分散風險(如煤源種類風險和區域風險)、開發新能源及積極參與國際煤炭開發,以及考慮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發展低污染高效率的發電技術。(作者為台灣綜合研究院副研究員)


關鍵字:煤炭供應安全,安全存量天數,能源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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