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6/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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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林新
東京電力公司(以下簡稱東電)於2002年3月4日向經濟產業大臣申報自4月1日起電價調降措施等供電條款的變更。此乃自2000年3月21日修正電氣事業法並開始實施電力零售市場部份自由化以來,率先其他電力公司宣佈第二次調降電價,距離上次降價(2000年10月)只隔一年半。面對電力自由化造成的激烈競爭,將費率一舉調低7%以上。此次申報降價不僅限於管制部門(非自由化部份),包括代輸費用之費率亦同時調低。另外非管制部門電價係訂約雙方議價,不用申報,調幅尚未曝光。
東電以往將經營績效的成果除反映在調低電價之外,都分配於股東的紅利、改善財務體質及投資新事業等未來的各種事業活動。去年(2001)春季制定新「經營願景」,公佈具體的成本管理目標,經營績效的提昇更加顯著。因此早在2001年11月16日東電社長南直哉就表明新年度(2002年4月開始)將調降電價。
南社長在2002年3月4日的記者會上,強調「本次降價是近八、九年來抑制投資之成果,回饋做為挑戰市場價格的基礎」。自1986年的暫行調降電價方案之後,東電電價下跌幅度已達四成左右;光是1996年以來的三次降價,就有兩成跌幅,希望能對處於嚴峻經濟情勢中的日本企業多少有些幫助。
不過南社長也表示去年11月原計畫此次調降電價幅度約與上回相近,但儘可能幅度還要加大些,為了在競爭激烈的市場勝出,調降的幅度應該有此水準。雖然東電對區域外供電計畫仍在檢討中,調降電價原因仍以防止顧客脫離及奪回顧客為優先。
管制部門之降價
管制部門的調幅為電燈平均5.37%、電力平均8.60%、電燈‧電力合計7.02%,調降後電價為電燈每度平均21.93日圓,電力每度平均16.34日圓,電燈‧電力合計每度平均18.73日圓(編者按:約為新台幣5.12元,相較於台電的2.12元仍為相當高)。此次調降的基本資金來源乃是以今後每年提昇經營績效成果約2,500億日圓做最大限度的回饋,管制部門的降價金額一年為2,829億日圓,如再包括非管制部門則高達3,500億日圓。
如將各主要電價類別的影響額度及減輕負擔比率用平均模式來表示,以家庭用戶的「從量電燈B」(相當於表燈電價)的情形來看,四口人的家庭,亦即30A契約、月用電量約290度用戶,每月可減輕金額346日圓、減幅為5.1%。
營業用電方面,與上回(2000年10月)降價同樣理由,由於固定費用的負擔大,反映相關設備績效的提昇,相對地擴大本次降幅的效果。另外,因大型超級市場延長營業時間等因素使得各時段用電趨向均衡,也使減幅擴大。並且提供顧客更多樣的選擇性價目表,對用戶也有不同影響額度。
代輸費用之費率亦同時調低
東電於2002年3月4日向經濟產業大臣申報自4月1日起同時實施接續供給條款的費率調整,零售代輸費用(輸電服務費)依照現行標準調低6.92%,每度平均2.42日圓(若含電源開發促進稅為2.87日圓)。
接續供給條款方面,為更進一步提昇「削減輸變電部門的設備投資」等經營績效的成果,基於期望成本(forward looking cost)的考慮,將效率提昇的努力做最大限度的回饋。在代輸客戶發生事故時提供備用電力方面,為促進客戶減少事故用電,也增設減輕負擔的選擇性價目表。
成本計算期間為2002年度(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全年資本支出為7,978億日圓,燃料費計算前提為匯率1美元等同122日圓、原油價格每桶22.5美元,投資報酬率為3.5%(原為3.8%)。總成本壓縮為4兆5,869億日圓,其中與輸電有關費用達1兆433億日圓,需分配給特定規模需求及非輸電相關費用,特高壓的輸電有關費用為2,136億日圓。
引發電力業者間「越區」競爭
在東電公告調降電價之後,其他電力公司也爭相在新聞媒體上宣佈新年度(2002)內的降價計劃。如關西電力已表明在今年10月調低至少平均電價4.2%,中部電力則朝9月調降平均電價5%的目標努力。感到競爭壓力最大的同業首推東北電力,雖已宣佈7月將調降平均電價,但因3月26日於東北電力供電轄區內的仙台市中央批發市場(商業用電)及南蒲生淨化中心(工業用電)兩設施的2002年度供電招標舉辦開標,參與投標者主要為東京電力與東北電力,如果東京電力得標的話,將創下日本國內電力公司首度越區供電的事例,故受到業界整體的注目。
但開標結果,兩設施都由東北電力順利得標。得標價格為中央批發市場(契約電力3,100瓩、全年預定用電量1,319.1萬度)的1億7,915萬日圓,比2001年度實績下跌12~13%;及南蒲生淨化中心(契約電力6,500瓩、全年預定用電量3,654.2萬度)的4億1,855萬日圓,比2001年度實績也下跌3.5%。東京電力的「越區」企圖雖然未獲成功,但對日本長久以來由各電力公司獨占供電區域的情勢已造成不小的震撼。
圍籬外的競爭時代
日本電業自由化的最大目標可說是為了再次降低電價水準。自2000年3月21日起,日本開始實施電力零售市場的部份自由化,揭開日本電業的競爭時代。電力公司以外的新發電業者加入市場後,供電對象雖只限於大規模的工廠及大型建築物等大用戶,但電價與服務的競爭擴大,也讓一般消費者受惠。由此可看出各家電力公司積極促使電價低廉的企圖,未來電價進一步下跌的趨勢將更為顯著。(本文作者任職於台電企劃處主管國際電業)
【參考資料】
1.『電氣新聞』2002年3月報導。
2.東京電力公司網站http://www.tepco.co.jp。
3.電氣事業連合會網站http://www.fepc.or.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