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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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輯、攝影:何佩芬
經濟部能源局於今(101)年8月23~29日,分別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召開「能源發展綱領(草案)」分區說明會。除向各界說明綱領(草案)之定位及內容架構外,並邀集各地區之產業、官方、學者、研究單位、NGO團體、民意代表等各界與會,經由雙向溝通使我國能源政策擬定更加完備。
在「能源管理法」的規範下,經濟部推出法律授權的「能源發展綱領」,將做為各部會擬定發展策略與計畫之能源上位指導方針,涵蓋層面更為周延且完整,並要求全面導入低碳施政。
在臺北場次各界與會的來賓共有200多位,主持人為能源局組長翁素真,說明會有將近120多分鐘的討論座談,與會多位來賓均肯定經濟部能源局這樣的雙向溝通座談,有學者專家提出,國家能源安全非常重要,因此能源配比要定的相當精確,燃煤發電雖說是傳統排碳高的能源,但是也是較經濟可以供應120年使用的能源,要加速淨碳技術的研發,也有學者建議,政府要建立一個能源自由競爭的市場,價格要回歸市場機制,也有建議發展綱領要有短、中、長期的規劃。
另外,有NGO團體建議,政策綱領要符合聯合國IPCC的標準,資訊數字要公開,包括,發電的備用容量、尖峰負載是多少?還有「電力總量零成長」要什麼時候兌現,能源需求量也應該需要「環境評估」、加速「碳稅」的徵收等。產業人士也表示,為何現階段電廠設置不易,但是在日本311災難之後,政府又說穩定減核呢?產業界投資設廠最關心的是電夠不夠?
主持人翁組長在回應各界建議時表示,能源議題是一個相當複雜的議題,每個單位或每個人都有其角度及看法,政府不能用單點思考,而是要徵詢各方意見做全方位的思考,才能彙整成最適合的政策方案。
關鍵字:能源發展綱領,能源管理法,NGO團體,雙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