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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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朱証達
在歐洲全力推動再生能源開發之下,離岸風力已成為英國能源開發的重點項目。英國離岸風力的開發在近幾年迅速成長,其併網裝置容量相當於世界其他國家之總和。雖然開發成績斐然,但若欲達到未來目標設置量,仍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如高發電成本、過度仰賴國外供應商、市場風險高等。英國政府已著手推動多項政策與措施,以因應目前種種發展難題。
發展現況
歐盟再生能源指令於2001年生效,英國於同年公告了第1期離岸風力開發計畫,總裝置容量達1.5GW。2003年公告第2期計畫,總裝置容量達7.2GW。2008年公布氣候變遷法案,國家減碳目標自此具法律約束,再生能源之推動變得更為積極。2010年公告第3期離岸風力計畫,總裝置容量更高達33GW。在大力推動離岸風電下,至2011年底止已設置568架離岸風力系統,總裝置容量達1,858MW,為世界之冠。並預估到2020年時總裝置容量將累積到18GW,將可提供英國17%之電力來源。
歐洲整體離岸風力產業從零到現今規模也僅約10年光景,雖然英國推動離岸風力開發之成果顯著,但短期內仍面臨諸多挑戰,包含了高發電成本、過度仰賴國外供應商、施工設施不足、市場風險仍高、離岸電網開發困難等。以下整理英國面臨這些挑戰之因應策略:
降低整體發電成本
發電成本是再生能源有效開發之主要關鍵因素。根據英國能源研究機構UKERC之研究,英國離岸風力每MW開發成本自2001年至2010年逐年上升。其因素包含了:計畫之離岸距離與水深不斷提高;風力系統及主要零組件缺乏市場競爭;部分供應鏈瓶頸與基礎設施建設落後造成計畫延誤;國際原物料成本上漲;英鎊對歐元相對匯率貶值等因素。根據英國能源與氣候變遷部調查,2010年離岸風力發電成本每度約介於0.149到0.191英鎊(相當於新臺幣7~9元)。若有效降低發電成本,期將可成為一項值得投資的電力來源。為此,英國政府主要著眼於創新科技與技術研發。預計2011年到2015年間投入3千萬英鎊補助能降低開發成本之技術研究,促進研發單位資源整合,並成立離岸風力科技與創新中心,專注於研發前端風力科技。政府也投入建立離岸共用測試設施,如100公尺大型葉片測試廠及離岸風力系統測試廠,以協助降低研發成本。
健全國內外供應鏈
英國目前本身不具完整離岸風力產業鏈,計畫開發仍非常仰賴進口,如London Array計畫中有90%的資金流向外國廠商。雖然歐洲整體產業鏈尚屬健全,在一些項目上仍缺乏產能或市場競爭,如電器設備、海底電纜及安裝船隻等。英國政府已藉由環境轉型基金(Environmental Transformation Fund)與國外主要系統製造商(如Siemens和Vestas)建立夥伴關係,輔導這些系統商於英國本地設置製造基地,另一方面也扶持可供應瓶頸項目之本土廠商。政府也成立地方成長基金,協助本土企業或工廠轉型,以健全本土產業鏈。此外,政府將在2015年以前投資6千萬英鎊補助廠商開發鄰近港口之製造與組裝設施,以強化產能並提升開發效率。
提供穩定投資誘因並降低市場風險
英國自2002年以來推動再生能源義務制度(Renewable Obligation),規範能源供應商需要購買一定額度的再生能源。相較其他再生能源,離岸風力具有較高的額度權重,獲得政府高度的支援。2012年公布的新能源法案大規模的進行電力市場改革,而再生能源義務制度將在2017年以前被新制的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取代。一般預期新制度將更能確保一個長期且穩定的再生能源投資環境,較能避免電力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將更有利於離岸風力的發展。
增加財務資源可得性
英國離岸風力計畫所需之期初投資金額龐大,如第3期單一計畫投資金額將介於10億到100億英鎊,讓許多投資者卻步。政府已著手協助業者進行計劃融資(Project Financing),以取得更高的融資額度。政府目前也成立了綠色投資銀行(Green Investment Bank),協助低碳電力投資者取得大量資金,而離岸風力為其重點投資項目。
確保離岸電力傳輸設施之投資與開發
離岸電力傳輸之建設約占計畫期初成本15~20%。由於施工技術、地質、氣候與施工船隻可得性等因素,使其具有非常高的風險。為了降低開發商初期成本與風險,並刺激市場對離岸電力傳輸設施之投資與開發,政府於2010年建立了離岸輸電設備所有人制度(Offshore Transmission Owner)。將離岸電力傳輸設施之建造、經營及管理自風場開發分離開來,並賦予離岸傳輸營運商法定的合理報酬。此外,為確保陸上電網之開發,政府也規定陸上電網經營者有權責配合計畫強化電力設施,並定期提供整體電網之升級與開發計畫。
加速規劃並簡化申設程序
英國政府已藉由大規模的策略性環境評估計畫(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s)研究離岸風場對環境與利害關係者之衝擊,劃分出適合開發之區塊,再承租給開發業者。對於開發業者提出的離岸風場計畫,原本需要約100週時間才能完成單一計畫之評估並核准。為了加速計畫審核,英國政府於2010年成立了基礎設施規劃委員會(Infrastructure Planning Commission)專職處理離岸計畫之評估與核准,將申設審核時間縮短至1年,大幅提升開發效率。
結論
英國投入離岸風力至今僅十餘年,便成為全球裝置量最多之國家。即使發展至現今規模,仍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政府所制定的諸多政策措施,主要目標為破除開發障礙以求順利達成設置目標,其次則是在泛歐洲產業鏈體系下協助本土廠商逐步切入市場。此發展策略值得目前諸多仍處於初期發展階段之國家參考。(作者為工研院綠能所副研究員)
關鍵字:離岸風力,英國,推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