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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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曾君儒
夏月電價設計:提升夏月4個月的費率、降低非夏月8個月的費率,總年度電費原則上不受影響。
夏天炎熱的天氣讓人忍不住增加了電扇與冷氣的使用率,因此整體用電量急速成長,台電公司除了讓原有的基載發電機組全天無休之外,還得另外啟動發電成本較高的燃氣、燃油機組,來滿足這段時間增加的尖峰用電需求。在這種狀況下,夏季就需要花費比平日還要高的發電成本。
那我們會問:「既然知道每年夏季用電量會暴增,為什麼不多設立一些基載發電機組,避免額外啟動那些發電成本高的機組呢?」但是只有夏季用電量會急遽成長,如果多設立了發電機組,它們在非夏季月份可能將成為閒置機器,產生設置成本的浪費及降低整體發電效率。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參考英、美、日、韓等國的作法,擬定了「夏月電價」制度,並自民國78年開始實施。
「夏月電價」制度的設計,是在維持電力公司全年電費收入相同水準的原則下,分成發電成本相對較高的夏月(6月~9月)與較低的非夏月(10月~5月),並適度調升夏月的電價、調降非夏月的電價。
如果只看電費單上的數字,易誤認為是「夏月電價」讓用戶必須在夏天額外支付電費,但若檢視整年度的費率計算方式:提升夏月4個月的費率、降低非夏月8個月的費率,總年度電費原則上是不受影響的。此制度用意不在於增加電力公司的收入,而是期望用價格提高的方式,改變民眾的用電態度,刺激節電行為與習慣,盡量拉近用電高峰與離峰的用電差距,降低電力公司的供電成本,以便維持相對合理的電價水平。相反的,若能在夏月電價實施的期間盡可能節約用電的話,還能有效減少用戶全年度的電費支出呢!(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以每月用電量500度之住宅為例,非夏月與夏月電費負擔示意圖
關鍵字:夏月電價,基載發電機,尖峰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