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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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黃立堅
為了確保民眾安全,對於電力線路的架設,早在民國46年11月即頒布有「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以規範電力設備須保持與建築物或地面一定的安全距離,使民眾生活在電力線路與設備的環境中,免於危險的恐懼及災害的發生。
電力透過線路送達每個用戶,與日常生活十分接近,然而台電在規劃設計電力設備時,均會遵守「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之規定,並依據建築物之建築平面圖及垂直圖長寬高低來配置,保持安全距離。因此,生活環境週遭的電力設備,其安全距離都是足夠的。
不過民眾對於電力線路的法定安全距離並不十分瞭解,同時安全觀念較為淡薄,致使感電觸電等意外頻傳。電力設備系統相當繁複,其中尤以設置在用戶端人口稠密處之架空配電線路,與一般民眾日常生活最為密切,因而本篇僅就一般民眾生活較為密切之架空配電線路,有關水平、垂直法定安全距離做一介紹,期能加深一般民眾認識配電線路之安全距離,以減少類似感電悲劇事件再度發生。
配電線路垂直安全距離
架空配電線路與地面垂直安全距離,係指由地面至架空配電線路之最小垂直安全距離,亦即配電線路距離地面設置最低高度。就台電目前配電線路供電電壓分級,可分為高壓及低壓兩種。
一、高壓(電壓在750伏特以上至22仟伏特)供電線「跨越通過」各式地面或屋頂之垂直安全距離
◆一般道路:6公尺
◆一般地區及可通車小徑:5.5公尺
◆僅通行人之空地或小徑:5.5公尺
◆一般山地:5.5公尺
◆人畜不易接近處所:4.5公尺
◆平台式屋頂:2.5公尺
◆人形屋頂:1.2公尺
◆煙囪、樓梯間、水槽、水塔:2公尺
二、高壓(電壓在750伏特以上至22仟伏特)供電線「沿道路架設」之垂直安全距離
◆一般道路:5.5公尺
◆車輛不常從線下通過之鄉間道路:5.5公尺
◆不宜通行車輛之小路:5.5公尺
三、低壓(電壓在750伏特以下)供電線「跨越通過」各式地面或屋頂之垂直安全距離
◆一般道路:5.5公尺
◆一般地區及可通車小徑:5.5公尺
◆僅通行人之空地或小徑:5公尺
◆一般山地:5公尺
◆人畜不易接近處所:4.5公尺
◆平台式屋頂:2公尺
◆人形屋頂:1.2公尺
◆煙囪、樓梯間、水槽、水塔:1.2公尺
四、低壓(電壓在750伏特以下)供電線「沿通路架設」之垂直安全距離
◆一般道路:5公尺
◆車輛不常從線下通過之鄉間道路:4.5公尺
◆不宜通行車輛之小路:4.5公尺
配電線路水平安全距離
架空配電線路與房屋、煙囪、樓梯間及水槽等之水平安全距離,係指由架空配電線路電源與房屋、煙囪、樓梯間及水槽之最小水平安全距離。以台電目前供電電壓分級,又可分為高壓及低壓之水平安全距離兩種:
一、高壓(電壓在750伏特以上至22仟伏特)供電線與房屋、煙囪、樓梯間及水槽、水塔水平安全距離為1.5公尺。
二、低壓(指電壓在750伏特以下)供電線與房屋煙囪、樓梯間及水槽水塔水平安全距離為1.2公尺。
如何注意安全距離
架空線路大都沿著馬路、巷道一直延伸,然而在電力線路配置時,均己遵照相關法令所訂之安全距離予以設置,只要不任意加裝鐵窗、廣告招牌、增建違章建築、加設其他設施,那麼原有的建築物,都能保持與供電中的電力設備適當的安全距離。以下簡述一些民眾常容易忽略的情況,如果能小心注意,危險就可遠離:
一、如需建築房屋搭建鷹架、吊掛鐵窗、廣告招牌時,首先必須考量所加裝的吊掛物與配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如發現吊掛物容易碰觸配電線路或在工程中有安全虞慮時,請即提早逕向台電各地服務中心(所)申請「加裝防護線管」,經加裝安全防護線管後,始能從事作業。
二、高樓處所不可任意往供電線路上丟擲金屬物品,此種行為會導致供電線路短路,甚至使得整個饋線跳脫,造成大停電,只因為一時失誤,便影響大眾生活不便。
三、請提醒兒童,在陽台上不可隨意拿金屬導體或潮濕物品,去碰觸配電線路。
四、於溪邊或釣魚池邊垂釣,請注意釣線是否會碰觸配電線路,目前市面上所販賣釣線材質如屬碳纖維即會導電,請特別注意。
五、玩放風箏請遠離配電線路,就以往的經驗,也常有因放風箏而引起饋線短路跳脫停電,致影響工廠正常生產,而遭受重大損失。
六、架設電視天線要遠離配電線路,且須裝設牢固,以免颱風來臨吹落砸壞電力線路,造成停電,或形成異常電壓引起屋內電器燒損、人畜感電、灼傷等。
七、公寓大樓於陽台上曬物時,請特別注意所使用之衣架或竹竿是否會導電,尤其不可碰觸到陽台外的配電線路,以免感電。
八、種植在配電線路附近的樹木請經常注意修剪,尤其颱風來臨前更要檢視,以免損壞配電線路,或引起停電、感電等。(本文作者為台電北西區營業處服務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