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 最新上線 熱門點閱 經濟部圖文懶人包 近期報導
:::

許一個優質的發展環境——再生能源立法及推廣工作

2002/11/05 經濟部能源局 點閱人次: 1071

字型:


▓撰文:陳芃

「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核心價值之一,即為建立永續發展概念,與落實永續發展工作。能源議題可謂其中最基本且重要的環節,而再生能源的推廣應用就是永續發展具體的實踐道路。

再生能源清潔無污染,且能生生不息的循環,是最符合永續發展概念的能源,也是為我國未來能源發展的主軸之一。然而在推動上,再生能源卻常受限於能源密度低、供應不穩定、成本較高等問題,需由政府的政策獎勵起始,協助克服經濟規模的障礙,打造環境以加速再生能源的普及,同時提升其技術與相關產業的發展。

有鑑於此,在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水與綠建設」投資計畫中,明確的展現出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決心與作為。基於推廣再生能源需由獎勵政策輔助,而營造整體再生能源使用環境,更非一蹴可幾之事,凡此種種,均需堅實的法源依據,方能克竟全功,故於國發計畫中,即將「推動再生能源立法」列為首要工作,更以「推動再生能源研發與推廣應用」為實際措施,以建構我國發展再生能源的有利環境。

推廣工作的兩項重要依據

目前我國推動再生能源的方式,主要為透過各項示範推廣計畫,以獎勵、輔助等措施,達到普及再生能源利用的目標。惟後陸續發現許多有待克服的障礙,於是行政院於91年頒行「再生能源發展方案」,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加強示範推廣及研究發展,並輔導相關產業發展。

由國外的成功經驗中可以發現,克服再生能源成本較高等障礙的作法,均為透過立法工作補助再生能源發電電價,強化各界對於再生能源的投資意願與研發工作。能源會參酌國外成功案例,並彙集國內各界專家意見,以兼顧環境保護、能源安全、經濟發展之三贏策略,研擬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於91年6月報請行政院審議,後送交立法院,期透過立法程序,成為我國推廣再生能源的法源基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更進一步配合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做出更前瞻的宣示。為使發展目標更具挑戰性,該條例長期目標期設定在2020年前,達成再生能源發電容量配比達10%以上,與德國等再生能源發展先進國家的發展目標相當,為國家永續發展構築基礎。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主要精神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的主要精神,包括下列三項目標:

一、訂定推廣目標,保障投資回收
考量國內再生能源潛力、電力價格、供應穩定、經濟發展、相關產業發展等因素,訂定國內獎勵推廣總量為650萬瓩,在範圍內以保證價格收購。另為保障投資回收,以及不造成電業額外負擔,將電業不含再生能源的總發電量,採提撥基金方式做為補貼再生能源電價、設備及有關之示範推廣的經費。

二、建立再生能源電價及收購制度
對於具開發價值的再生能源,提供合理投資效益,鼓勵優先開發條件較佳、技術較成熟的再生能源,並訂定固定單一保證收購價格。同時,規定電業負有收購再生能源電能,提供併聯及備用電力等義務。

三、排除開發相關障礙並對特殊項目輔以獎勵
在一定規模以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其所需用地之取得及使用程序與處置,得准用「電業法」之規定。另在不影響經濟發展前提下,考量能源政策、發展潛力與合理成本及利潤,研訂太陽光電示範補助辦法及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獎勵熱能及太陽光能之開發利用。

縝密的行動方針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除努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俾使相關工作有法源依據外,更以「推動再生能源研發與推廣應用」計畫,實際推動再生能源使用,其目標主要包括下列三項:

一、開發高效率、低成本量產,及穩定的供應技術,提升新淨能源設備之性能、成本競爭力,以及使用方便性。

二、建立新淨能源應用示範系統及運轉維修技術,並健全再生能源資料庫,營造有力發展及推廣應用的整體環境。

三、為2020年再生能源發電累積裝置容量達650萬瓩奠定厚實基礎。

有鑑於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宜採漸進而踏實的方式,故本計畫將優先推動技術較成熟及較具經濟效益者,並持續研發具有潛力及展望之技術項目,研發建立低成本量產技術,以逐步促成普及推廣應用。其整體的策略如下:

一、 建立及運用核心技術並加速技術商品化;另採任務導向之研發策略,對於各項技術依研發、示範、推廣、普及等訂定階段性目標與做法如下表:

<插入表一>

二、加強業界合作、學界參與及國際合作,使能源科技研發團隊獲得整合及加乘效果。其中學界參與透過成立能源中心、國科會合作計畫及參與大型計畫之分包計畫等方式進行前瞻性研究。

三、利用政策獎勵或法規強制措施,促使已達商業化階段之技術及產品大量推廣應用,並帶動相關產業與技術的發展。

許諾與希望

透過上述建立機制,以利於營造再生能源發展環境的工作,我國將能積極開發及有效利用天然資源,引導產業界使用淨潔能源,並朝高效率、高品質及高科技發展,厚植自主技術能力同時創新產業價值,以促進國家的永續發展。

此外,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將帶動關連性產業發展,創造投資與就業機會,並促進周邊傳 統產業的脫胎換骨以及創新科技的應用,為後代子孫孕育一個永續發展的美好生活環境。


文章分類 焦點精選
活動快訊
能源FAQ
能源E觀點

網站選單 關於能源報導 全文搜尋 聯絡我們 友站連結 FB粉絲專頁 網站導覽 經濟部圖文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