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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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謝惠子
資料提供/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於今年(2016)10月4日召開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3次會議,完成審定躉購費率:除陸域大型風電、川流式水力、生質能及廢棄物發電維持聽證會公告的費率外,其他包含太陽光電、陸域小型風電、離岸風電及地熱發電,則皆較聽證會公告費率調升,其中太陽光電調升約1.29%,另為鼓勵國內設置案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給予費率加成6%,費率加成後水準與去年相當。
此次會議由經濟部沈榮津次長主持,會中邀請各公協會及業者代表進行意見陳述,並完成審定「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對此,經濟部強調,其所採參數皆以市場實際成交或可佐證數據等資訊,計算出公平合理的費率水準,相信具有足夠的投資誘因,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整體來看,除了高效太陽能加成6%,北北基、桃竹苗、宜花等地設置太陽光電的費率也將按公告加成15%;另外,陸域小型風電及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相較聽證會公告費率則分別提高5.22%及1%。至於地熱發電部分,考量國內尚未有實際商轉案例,為鼓勵業者投入,決議維持2016年的費率。而再生能源離島費率加成15%獎勵機制,亦將繼續維持。
關鍵字: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太陽光電,地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