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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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謝惠子
日本經濟產業省對於2017年會計年度之太陽能電價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 FIT),以及專案設置方案等細節,於今年(2016)10月24日召開了第2次審議委員會,會中初步決定明年10月將導入太陽能競標制度,並希望透過此舉來推動補助費率的調降,不過具體方案尚未出爐。
據《日經BP》報導,日本新太陽能競標制度的推廣時程預定為:2017年會先實施第1次太陽能競標,2018年則預計實施2次競標(分別在夏季與冬季進行),共規劃了3次標案。至於2019年以後的太陽能競標,則將考量前3次競標的執行狀況後再做決定。
關於競標方案的擬訂,初步設定2MW商用電站為基本門檻,亦即超過此一規模的太陽能專案就須併入7,000V以上的特高壓電纜。對此日本太陽光發電協會(JPEA)回應,部分業者會透過拆分電站的方式來縮減裝置規模,希望達成以專案性質而非裝置容量為考量。而在投標方案部分,委員會則提出pay-as-bid(投標金額簽約)與uniform pricing(所有得標廠簽約)兩種方案:前者由低價者得標,後者則平均所有投標者的投標價,再以該價格簽約。委員會初步認為pay-asbid方案較適合日本採用。
雖然一切尚在磋商中,不過經產省表示,未來競標方案將包含:各項再生能源之配置、各項再生能源的發電量、投標者的資格、保證金與投標價上限、基於競標制度所推出的電價機制、參與競標之再生能源系統的發配電期限、得標者的建設規定等各種項目,不過都得等到新年度FIT方案正式出爐後,方能再行決策。值得一提的是,日前日本國會已通過FIT法修正案,將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新的認定制度,以確保業者將落實執行發電事業,完善再生能源推動細項。
關鍵字:太陽能競標制度,日本太陽光發電協會,F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