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7
|撰文:林子晴(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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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lickr (CC BY-NC-ND 2.0)
現代人每日生活除柴米油鹽醬醋茶外,更不可或缺的就是電力了。不管是開電燈、打電腦、滑手機或是看電視,都離不開電力使用。電對我們如此地重要,電價又是怎麼訂出來的呢?
為減輕電價短期大幅波動對你我荷包的衝擊,並兼顧電力市場公平競爭,政府已依電業法第49條訂定電價公式,除反映電價成本,平均電價漲跌幅度也有不能超過3%的規定,以維持電價穩定!
對民生基本消費有重大影響的電價,其實是由專業的委員,依電價公式對台電公司的各種成本進行審議。電價公式中有哪些考量因素呢?一看就懂的電價大解密,現在告訴你!
電價有公式,訂立有原則!
電價的計算,其實是依照《電業法》第49條第1項規定,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布的「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計算。
現行的電價公式中,已包含從購買電力、運輸配送電力到終端電力銷售服務的總成本;再加上業者應有合理利潤後的總額,除以售電度數後,就是平均電價。
不過,平均電價和最終訂出的各用戶的電價費率方案是不一樣的,因為電價不僅要(1)反映成本;還要考慮(2)節能減碳:採累進費率概念,用電量越多者需負擔較高單價;(3)抑低尖峰:將尖峰、離峰電價的價差或價比加大,抑低尖峰用電;(4)照顧民生:基本生活用電調整時需評估對物價和經濟的衝擊;(5)大類用戶定價原則:住宅和小商家的電價以照顧民生及節能減碳為原則,工商業電價以使用者付費及提升能源效率為原則。參酌以上5項原則後,訂出不同用戶的電價費率方案,並由經濟部核定。
圖片來源/電價達人讚出來粉絲頁
檢討有機制,調幅有上限!
既然電價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關於電價費率的調整當然也必須依循可靠的機制來進行運作!電價調整係由經濟部聘請學者專家、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相關機關或單位代表等組成電價費率審議會,每年4月、10月就電價費率檢討2次。同時,設有電價穩定準備與調幅限制,平均電價每次調幅原則不超過3%,以減緩對物價及經濟之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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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合理化、檢討透明化
自2015年1月20日經立法院決議通過新的電價公式以來,已建立制度化、透明化與市場化的電價調整機制。今年4月的電價調漲,為近四年來首度調漲;並提有相關配套措施,縮小影響範圍,使500度以下住宅用戶及1,500度以下小型用電商家皆不受影響,符合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之原則。
關鍵字:電價,電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