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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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召開第一次國際環保大會「斯德哥爾摩會議」,當時共有133個國家、計1,300多位代表出席了這次會議,並通過「人類環境宣言」以確立擴大國際行動計畫,設立環境基金以滿足會後環保工作之所需,更達成「只有一個地球」和人類與環境為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體」之共識。這是人類首次正視日趨複雜嚴重的環境問題,也是環保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
自聯合國敲醒環境的第一記警鐘起,永續生存發展與友善環境的議題開始廣獲重視。爾後在1982年的「內羅畢宣言」中,更總結過去十年間出現的新觀念,並指出進行環境管理與評價的必要性。接著到1992年後的十多年間,陸續發展「聯合國海洋公約」、「維也納公約」、「蒙特婁議定書」、「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等40多項國際公約,大力地促進環境保護一體化的發展。因此,大從召開國際協商會議,小至綠建築準則的執行,都是人類友善環境的最佳演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