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4
|整理:鍾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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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lickr @ James Moran (CC BY-NC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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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劃設置光電專區,業者可參與競比,目標為2018年6月底前累積設置容量230MW!
回歸市場機制 部分再生能源躉購引進競標制
經濟部能源局日前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會中決議對現行制度進行微調,在經濟部規劃設置國有土地的太陽光電發電,將由業者競比,綜合評比優者勝出!!
此外,國有土地雖需透過公開遴選的方式來獲得使用權,但為了避免土地價值受到炒作而衍生問題,經濟部已先向用地的主管機關協調,由業者以電價折扣回饋全民的方式來參與,以官民合作模式,達成全民共享利益的目的。
經濟部能源局為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在2009年推出再生能源躉購制度(Feed-In-Tariff,FIT),每年訂定收購費率,以固定費率保證收購20年,鼓勵民眾和廠商投入發電行列,打造再生能源的發展基礎。
不過,以太陽光電為例,其主要挑戰不在設置成本高低,而是在土地取得。由於科技的日新月異,太陽光電發電成本年年下降,2010年時躉購費率最高達新台幣12.97元/度,到了2016年,已降至6.48~4.67元/度,與市電價差大幅拉近。而我國地狹人稠,土地有限,要大規模推廣,如何提供足夠的土地來鋪設,才是亟待解決的難題。
為有效推進太陽光電發展,政府今年盤點可用土地,用以規劃光電專區,解決土地問題,減少業者前期整合土地的困難;同時設計配套辦法,在2017年4月28日的審定會中通過增修條文,規定設置於國有土地或政府規劃區域、參與經濟部規劃遴選或容量分配作業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將回歸市場機制,由各廠商自由競爭。6月21日經濟部能源局舉辦「嘉義鹽灘地太陽光電專區」招商說明會,近百位廠商代表參與,反應熱烈。
這樣的設計,除了可以反映發電設備設置的實質成本,同時針對業者規劃的具體方案,包括考量價格、技術、景觀設計、計畫完整性、對產業及地方發展的幫助等各方面因素,用綜合評比方式,讓最有利的業者進駐開發。
推動再生能源不只是埋著頭直往前衝,政府正一步步解決再生能源推動的實務面問題,盤點土地、先行整合;並將發電躉購費率回歸市場機制,反映實際成本,在光電成本大幅下降的現在,也讓太陽能產業可逐漸脫離政策性補助,以產業自身的力量茁壯成長。每一步微小的改變,都是為了未來更好的轉型與成長。
關鍵字:太陽光電,市場機制,土地,躉購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