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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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輯:何秀玲
民國93年7月1日,「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正式改制成為「經濟部能源局」,成為我國能源發展、政策執行與管理等事務的專責主管機構。與生活息息相關,更為經濟發展推手的能源,在氣象一新的能源局主導之下,將以安全、效率、永續的境界為未來的努力方向。
當收到7月份「能源報導」時,讀友們是否注意到發行單位已由「經濟部能源委員會」(Energy Commission,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轉變成為「經濟部能源局」(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而刊物上的識別系統,也由原本的油、氣、電圖案,變成了綠白相間,象徵大地輪迴不息、永續發展的新意象。沒錯!新成立的能源局,將接替能源會的既有業務,同時因應局勢變化,更加深入國內能源的各個環節,成為我國能源事務的專責機關。
掌握發展關鍵
無論在國家安全、社會民生、經濟發展等層面上,能源均是最基礎的要素;也因為具有如此全面性的影響,世界各國在施政時,無不將能源議題引為首要考量,並以高位階之能源主管機關執行相關政策與業務,以確保國家發展的關鍵因素能夠充足、安全、優質與價格低廉,符合各方需求。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自68年成立以來,一直負責我國能源政策與法規的擬定,督導能源事業經營,並規劃國家整體能源供需,以及建立能源資訊系統、推動節約能源、進行研究發展與國際合作等業務。然在時空環境轉變之下,能源議題日趨多元而複雜,在各層面的影響力與重要性亦與日俱增,管理與執行的工作更成為整體施政的要項。
為因應時勢,打造我國適切合宜之能源執行與管理機構,政府參考世界先進國家能源主管機關的組織與定位,配合國情需求,研擬「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於93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奉總統令公布成為組織法源依據。7月1日,在經濟部長何美玥與首任局長葉惠青共同主持與各界貴賓的祝福下,能源局正式掛牌成立,為我國能源發展寫下新的里程碑。
任重而道遠
能源局的成立,在工作範圍上,除承接能源會既有之業務,更將面對國際、國內情勢的挑戰,以建立我國能源永續供需體系為目標。能源局的掌理事項,包括:能源政策、法規之擬定;能源供需預測、規劃之推動;能源開發、生產、運儲、轉換、分配、銷售之審核等有關事項,該局成立後將有助於石油、瓦斯及電力等事業自由化,並可因應當前之環境積極推動節約能源,提升能源效率及發展再生能源,以成為經濟發展策略的強力後盾。
在我國高度倚賴進口能源,而全球能源正趨於枯竭的此時,能源局可說是任重而道遠,除須全面檢討及強化能源安全體系,增進國家安全之外,更肩負著開發國內自產能源,包括傳統化石能源的探勘,以及短中長期的再生能源發展推廣,期能在十年內將自產能源供給由目前的2%增加至10%,建構我國更堅實的能源基礎。
此外,石油、瓦斯及電力等事業自由化,須積極推動法規之研訂與執行,以促進能源供應端的效率化,而在自由化市場之下,政府也將由管制者轉換成為監督者的角色,此點端賴能源局之規劃設計與執行。另一方面,因應當前環境,推動全面性節能計畫,培植節能產業,亦是當務之急。在上述諸多努力面向之後,如何完善規劃配套政策工具,構築建全能源系統,確保目標之達成,更是能源局的重責大任。
縱橫經緯展新局
隨時代演進,能源做為發展基礎的角色未曾變化,但其面臨的問題與挑戰,卻是與日俱增,無論是在大方向上,以整體策略規劃符合環境保護要求且能永續使用之能源,以及面對現今情勢,降低對進口能源倚賴,加強國家能源安全與穩定供應,能源局在未來仍有諸多方向有待努力。
在此種種之下,更需能源政策與管理、科技研發、市場制度的相佐相成,方能為國家未來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能源局的成立,以專業、專責的組織,為上述工作提供了最強力的後盾。展望未來,我們期待能源局能夠一展所長,朝向達成經濟、環境及能源永續均衡發展的目標努力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