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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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文樹
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PEC)邇來對於原油產量數度協議,以及國際油價之多次變動,再度引發各界對於全球石油產量和儲量之關切。因為若持續按照當前的趨勢而演進,不久便會耗盡全球貯存於地底、海底之原油。
地理學界和從事探勘專業領域者,特別將「可完全自地球內部汲取出,以供使用的原油總量」稱為「可用儲量」(Estimated Ultimately Recoverable, EUR),字面上之原義為「經估算之最終可用量」。
根據「美國地理調查協會」(USGS)等組織所作的各種專業性的調查,全球的原油總共有一兆八千億至兩兆兩千億桶(1,800~2,200 billion barrels)的儲存量(EUR),迄今已消耗了八千六百億桶的用量,且尚未有新的原油蘊藏區被發現。另根據「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在1995年公布的資料──「世界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預估至2015年為止,每年全世界的石油使用量會穩定增加2%。
倘以EUR的預估下限量為例,則歷年使用過原油的累計總量,迄2007年將達到全部原油儲量的一半;或是倘以EUR的預估上限量為例,則歷年使用過原油的累計總量,迄2013年將達到全部原油儲量的一半。
能源哪裡來?
記得三、四十年前的小學「自然」教科書,曾謂地球上的煤炭和石油,皆是因生物體被沈埋於地底而轉化形成的,後來此一說法不再被陳述。大自然究係如何形成石油類的礦物,尚無明確的定論。唯按專家的研究推判石油的自然形成,需花上好幾百萬年的時間,然而自工業革命開始至今,也不過200年左右,消耗用油的速度比其形成的長遠時間實在快得過多!
將寶貴的石油儲量消耗過半的時間點,將是一項重要的指標。如果世界各國能藉由課徵能源稅等措施,妥慎節約石油用量,使其每年的原油消耗量,都能維持與目前相同的程度,則將可使全球石油耗罄的時間延長二、三十年左右。就1998年全球消耗能源的類別來比較,石化類產品佔了全部能源用量的九成,其中的石油、煤炭和天然氣,分別佔全部能源用量的40%、26%與24%,餘者則是核能佔了7%,水、風、潮汐及太陽能等合佔僅約3%。
事實上,早在七、八十年代,專家便提出石油將在若干年內被開採殆盡的警訊,然而二、三十年都過去了,這些訊息沒有產生任何的作用。有一項重要原因,乃是在這段漫長的期間內,因為探測科技的進步,使得部份地區有新的油源被發現,石油儲量自然也就「水漲船高」。例如,早期的石油探測係以震波的回傳作研判,現則進步到以光學頻譜、衛星圖片協助分析,以勘測出新的油源。
廣闊的油源
俄羅斯、前蘇聯中亞地區國家以及中國大陸,皆曾在近十多年來發現到大片的油源,在八、九十年代,俄羅斯和中國大陸即陸續探測到3,400億桶和840億桶的石油儲量。當然,採取此種方式僅可知何地存有油礦,而真正適合闢設油田的位置與地點,則尚需進一步的鑿井實探,因而也有人質疑以上的探測未必全然樂觀。
還有一項極為有趣之事,八十年代OPEC所屬會員國,也曾「三波段」的宣布發現新油源,或以更先進的探勘設施證實原油之產油地帶,其實有較原本評估為多的原油儲量。例如1982年時,科威特報導其石油儲量比原預估者增加了41%;1988年時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阿不達比與杜拜,聲稱其石油儲量提高三倍,同一年伊朗、伊拉克和委內瑞拉也分別聲稱,其國內的石油儲量增為原估測值的兩倍;1990年沙烏地阿拉伯宣稱,其國境內的石油蘊藏量增加了二分之一。
自1992~2000年內OPEC諸國石油的EUR總值如附圖所示,橫、直座標各是以西元年代與十億桶(Billion barrels)量為單位。然而也有專家對此表示存疑,他們認為OPEC所屬會員國的探測技術有欠高明精確,再者,OPEC各會員國為了提高其影響力,乃會誇稱石油的儲存量,以能獲得較高的生產配額,概或是由於油源是分布於不同國家的邊境地面下處,且是彼此連通,先將之汲取出來,對於自己國家較為有利。
產油的重心處
經過五十至八十年代大量的開闢油田(Oil Field)後,近十餘年內再新設的油田則以中級(Medium)以下之油田居多,巨級(Giant)以上之油田似已甚難再被鑿掘新設。附表即是目前全世界11種油田的等級分劃,以及散布於美國境內、境外的實況。其中位於美國境內的各種大、小油田居然約莫有21,000處,佔世界油田數量的四分之三,當中有近半的油田是座落在德州和阿拉斯加兩個主要的產油州。
雖然分布在中東地區的油田只有537處,但其等級幾乎都是「Major」規模以上的油田,其中屬「Mega Giant」的最高規模之油田,在科威特和沙烏地阿拉伯各一處。然而有數百處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和科威特等國的油田卻因毀於戰亂而遭閒置,且有不少的石油在戰時被戰火焚燬,或竟被伊拉克倒入海中,平白蹧蹋了石油資源,實屬可惜。(本文作者為郵政研究所研究員╱資料來源:James MacKenzie教授原著之「Oil as a finite resource」)